可是李极彩不同,跟着她,她总是会把乞讨来的最好的食物给留着,然后给他吃给小二黑吃,自己则是能省就省,原本看起来就瘦小,跟她在一起过了几个月之后,发觉比她当初在西郊的时候要更瘦了。
就是因为李极彩一直咬牙坚持着,不肯放弃,不愿意就这样被饿死,所以他好像也是从她这里获得了生存下去的勇气。
好死不如赖活。
李极彩跪在人家脚下哭泣着哀求对方给些吃食的时候,从来没有强迫他跟她一起乞讨,而是看他头发剃的干干净净,圆头圆脑像个和尚,从哪里搞来了袈裟让他伪装,这可能是她能力范围之内最大限度的保留了他的自尊,而在对方侮辱他的时候,李极彩会跟只小老虎似的冲出来对着人家大声唾骂,然后放出他从未听过的那些污言秽语,放完拉着他就跑。
吃苦受罪都是她的,无形之中他不知道她帮他挡了多少。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瘦,瘦小小的,竟然能够承受的起这么多的事情,一点点儿也不脆弱,跟他遇见过的女子都不相同。
真是神奇,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神奇,李极夜才觉得自己竟然能够一直默默听从遵从她的话吧。
其实,她是个好人。
所以,综上那些事情让李极夜决定放弃对她的恼恨,恼恨她强迫自己用什么家乡风俗的由头来喝鸡血。
小二黑已经没心没肺的睡着了,狗也会打呼噜,睡得十分安逸,鼻子湿漉漉的,嘴巴吞吐之间露出尖锐的獠牙粉红的舌头。
摸了摸他身上温暖的毛发,李极夜靠着它慢慢的睡着了。
可是,感觉自己好像还没睡下多久,天已经亮了。
李极夜被揪起来的时候,十分困倦,丝毫也不想动。但是对上李极彩那张执意的面容,所有的瞌睡虫慢慢的爬走了。
“何事啊?这么早?”李极夜揉着眼睛慢吞吞的说道。
“走,带你去看书社。”李极彩说干就干,说好的让他去温习功课,就要去温习。
虽然现在的情况比较艰难,还处于保持温饱阶段,但是李极夜既然有这个才能,而且前途未可知,那么肯定就要大力发展的,读书才有出路,这是李极彩接触到的从小到大的观念。所以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她都不会放弃这样的想法。自己去乞讨没有问题,自己去打工也没有问题,自己将这几张嘴承担下来也没有问题,就指望着李极夜一朝发达了她也能够沾沾光。
而且,以她的直觉来说,李极夜肯定是出身于富家子弟,那么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所受的教育应当也比别人要优越的多,有了良好的底子在,相信只要他肯努力,就肯定会考上去。因为听说古代的考试都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考试,经过层层大大小小的选拔,所以李极彩觉得李极夜这个时候努力刚刚好,不早也不晚。
反正辛苦也就辛苦这么一段时间,熬出来了就好了,先前几乎面临死亡的时候,她都不怕都挨下来了,现在好好经营自己的小日子还有什么怕的。
“书社?书社这么早就开门了吗?而且你看我现在这副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样子,人家书社会放我进去吗?”古代的读书人也是讲究体面的,他现在穿的出去的衣服还是那些破烂的衣服,怎么见人?
李极彩听到他这么说也是皱了皱眉,的确,她没有注意到这点。
她也不会什么手工缝认针线活,不能买布料自己回来做,可是要单纯给他买的话,自己又买不起。这可怎么办呢?打扮的不干净的话人家也会嫌弃他,读书也会抬不起头来,这样自信心都被打击了,还怎么能够学好?不行不行,衣服是肯定要有的。
“那你再缓几天,我再给你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