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刑警队,白松身上的伤还很疼。从警一个月,受伤两次了…
聚众斗殴案,一般都是派出所直接管辖,这里是新庄派出所管辖范围内,确切地说,刑侦支队所在的区域,也是新庄派出所管辖范围内。
所里的办案区没有这么大,几个小喽喽接到了所里,在刑侦支队的这几个都算是主犯,派出所也派人过来进行讯问,白松了解了这个情况以后,跟周队说了一声,就去了新庄派出所。
这起单独的聚众斗殴案件,白松等人并不能算作“警察”,而属于被害人,是不能参与案件办理的,需要回避。从这个角度来说,九河桥派出所也需要回避,孙杰、王华东、王亮所在的三个单位,都需要回避。
有人不理解,这种情况为什么不是袭警案件呢?
当然不是。警察是一个职业,是国家的象征,警察不是一个终身性的身份。民警并不比普通人高等。高等的是国家、国徽、警徽、制服。袭警为什么比打普通人处罚重?因为你打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国家的代表。
所以说,警察在不执行职务,在下班以后,就没有这个特殊的身份,如果此时与人互殴,那么殴打的人并不算是妨害公务,也不算是袭警,只能算作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
当然,即便是下了班,民警发现违法犯罪情况,上前阻止,亮明警察身份,如果还有人过来打警察,那么依然算是袭警、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但是,这里有个需要解释的事情,如何算是亮明警察身份?一般来说,一是穿制服,只要身穿警察制服,就可以算是亮明身份,二是出示人民警察证。
问题就是这里,白松等四人,都是见习民警,都没有人民警察证......人民警察证必须是结束一年见习期才会有,孙杰这种研究生也一样。
因此这种情况,自称自己是警察,没用的,人家根本不会信。再者说,我国即便是目前,依旧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随着刑法修正案对警察权益的保护,目前袭警,只要是动手了,就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触犯刑法。而辱骂警察,也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可以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
白松之所以要来所里一趟,第一就是要配合派出所民警制作笔录。白松是本案的被害人,需要配合制作笔录。二是白松想顺便问问这个做废品回收的人一些事情。
现在的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平时警察去问这些人一些事情,肯定都是摇头不知道。但是现在被抓了,有些话就可能说的很痛快了。
穿着邋遢的这个人,叫王刚,是九河区郊区的一家废品收购的老板。其实,作废品收购的人并不是没钱,相反,王刚的收入比起白松应该都差不了太多。但是王刚胆子很小,认识了“二哥”以后,基本上就算是惊为天人,平时大事小情唯“二哥”马首是瞻。这次也是被“二哥”拉来凑人数,但是说到要抢钱、打人,他可是万万不敢。
如果有一天,有人叫你去帮忙打架,不用你动手,仅仅是站脚助威,你去不去?当然不能去!
如果这些人把人打死了,站脚助威的,一样要判刑。所以不该凑的热闹不要去凑,长辈的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王刚第一次进公安局,基本上都快吓死了,警察问什么就说什么,就差给警察跪下了。这也难怪,就连“二哥”那种不入流的货色都能吓得他那么惧怕,犯了错看到警察,他没尿裤子就算不错了。
白松有些话要问王刚,但是却必须回避,这是规定。被人取完笔录以后,白松还是决定给周队打了电话。
白松的想法很简单,这些收废品的,其实也有着自己的圈子和人脉。现在城市社会,并不像农村,收废品的去家家户户收,很多收废品的,他们都有一大堆固定的、非固定的朋友。这些朋友,有的是纯粹拾荒者,有的是各个小区喊着收废品的人,也有的是一些大的超市、工厂、工地。
这次白松等人被打,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王刚提供的这些建筑用地的螺纹钢。因此,王刚的错还是很大的。但是白松从不小觑任何人,王刚他的人脉和信息,并不一定就比警察要差。他的这些四处八方送破烂过来的朋友,都是一些大舌头,平时有空没空最爱干的就是把一些有趣的、玄幻的、扯淡的事情到处分享,因此,可以理解为,一个区域的废品收购站的老大,基本上对这个区域的了解程度都很高。
这是大学的时候老师讲过的!
白松跟周队说明了这个情况,目前王刚肯定想立功,想能够减轻自己的罪过,一定是知无不言的,此时不从他身上掏点有用的或者道听途说的情报,更待何时?
周队听了白松的话,立刻带着人过来了,和白松做了个简单的交流,就开始了对王刚的反复询问。
很多事,道听途说,就变味道了,一个事情,传个三四个人,就彻底失去了原有意思,但是周队可是老刑警,甄别这点信息,易如反掌。
王刚真的是吓坏了,警察告诉他,他提供了武器,责任重大,王刚基本上身子都在颤抖。当王刚听到周队说,把一些他听过的近期发生的一些不寻常的事情说出来,如果能根据线索破获案件、抓到或者打击了违法犯罪嫌疑人,就算是立功,立功能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王刚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股脑的把近日听过的有趣的没趣的、有意思的没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