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言情总裁>奶爸大文豪>第三十二章 一头一尾

张重到带着芃芃到书店的时候,前排书架上已经摆了几堆《激荡文学》,在《激荡文学》旁边摆着的就是《科幻世界》、《幻武》等杂志。

为了避免冲突,几家杂志的发行时间都错开了,所以现在在书架上放的其他杂志其实是出来有几天了。

这边书店比较小,又是大早上,所以书架旁边的围着的人并不是十分多,也就两三个人而已,而这仅有的两三个人都在翻《激荡文学》。

张重也拿起了一本《激荡文学》,翻到了目录,自己总共上了两篇小说。

而这两篇小说竟然占据了一头一尾的位置。

《变色龙》在前,《解忧杂货店》在后。

这就有点儿意思了。

随手翻了翻,这一期的《激荡文学》总共连载的《解忧杂货店》大概有五千字的篇幅,三页多,也就是接近两张纸的版面。

而《变色龙》是独自占据了一页。

当他拿了杂志准备回家的时候,旁边两个少年的谈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伟哥,大清早的咱们来书店就为了买《激荡》,啥时候不能买啊,偏要一大早爬起来,要不是你跟我说要去打篮球,我才不跟你来。”一个小胖子,对同伴抱怨道,他的同伴是个瘦子,两人站在一起是个鲜明的对比。

“你能不能不要叫我伟哥?”

“好的,杨伟哥。”

……

“算了,你还是叫我伟哥吧,至少,听着要刚一点。”

“我也是这样觉得的,不过你到底为什么这么急着过来买这《激荡》?”

“是《激荡文学》。”杨伟纠正道,文学两字咬得特别重。

“少说两个字省点力气。”

“可拉倒吧,就你一天天话都不够你说的,还省力气?”杨伟撇了撇嘴,“我是听说《解忧杂货店》要在《激荡文学》上连载,就来看看它一次性连载多少,这作者不知道这些天是来大姨妈了还是怎么了,一天两千字雷打不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本。”

张重吸了吸鼻子,感觉有些要打喷嚏的节奏。

“那这上面连载进度怎么样?”101次追夫:hi,男神老公

芃芃摸了摸脑袋,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知道啦,肯定是杨树毛毛飘得太多,飞到爸爸鼻子里面啦,爸爸鼻孔比芃芃的鼻孔大好多,所以杨树毛毛才会飞进去,是不是呀?”

张重点了点头,芃芃说的杨树毛毛就是杨树絮。

当年也不知道是哪个奇才,在江阳市大街小巷种满了杨树,这些树长大之后,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每年的花絮也就越来越多。

现在每年一到春天杨絮飘得就像下雪一样。

不过现在不是杨絮的季节,芃芃大概也是看过了春天的景象,所以才会这么说。

芃芃又拍了拍张重手上的《激荡文学》,说道,“爸爸,这个书家里面有好多本呢,在奶奶的书架子上,你想要看可以在家看呀,不用到这里来的,芃芃感觉还有点困,想要回去睡觉觉。”

“小懒猪。”张重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笑着说道,然后一把把她抄在怀里,“走,爸爸带你回家。”

……

“五年级植物人是谁?”

在今天,这个问题在无数人的脑海中浮现。

那些在网站上看过《解忧杂货店》和变色龙的人或许并不奇怪,但是其他人却对这一期一头一尾两篇文章都出自一人之手感到惊讶,特别是这个作者的笔名他们根本没听过。

是马甲么?

许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毕竟大作家用马甲的事情屡见不鲜,说不定这一次也是。

许多“侦探”开始上线,他们一边分析着《变色龙》和《解忧杂货店》的写作手法,一边在脑海中对比着一些知名作家。

《变色龙》篇幅很短,看不出来什么,所以大部分“侦探”都把视线放在了《解忧杂货店》上。

有人说这是小苍耳的马甲。

小苍耳原名于春雨,也是当代比较著名的青年小说作家,代表作有很多。

这位写作风格比较清爽,语言简练,而且故事线都比较复杂,《解忧杂货店》确实有些像他的作品。

最关键的是,余春雨非常喜欢用马甲,人们已经知道的,排除小苍耳之外,至少还有七八个马甲,更别说还有人们没发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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