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暮当然不可能留在家里,肯定是要跟她去的。正好他这次开车来了,他们去集市也方便。跟着他们去的,还有。它憋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三个月,都变成一条宅狗,不对宅狼了。它趴在车窗那看外面的风景,兴奋的眼睛都冒光了。
就好像是见到了肉一样。
南都四季常春,遍地都是绿色,吹进来的风都掺杂着树木花草的香气。季繁星坐在后车座上,戴着耳机听歌,半眯着眼在瞧坐在驾驶座上的人。他模样看起来和以前一样,只是没有从前看着那么意气风发了,总是少了些精神。
会是因为她的事吗?
到了集市后,季繁星带着一狼一人去逛。秦暮虽说穿的很平常,但这模样可是招蜂引蝶,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甚至还有大胆的姑娘凑过来和他搭讪。不过将他护的严严实实,把那些妹子都给轰跑了。这可是它主人的男人,怎么可能让别的女人过来染指?
本来还有人想过来看看它的,可最后都被它这副凶狠模样给吓跑了。
集市的人太多,人头攒动,挤得人浑身冒汗。秦暮担心她被人挤到,一直将人护着。陪她买小吃的时候,一旁看起来仅有七岁的小女孩站在他身侧,伸出手,拽着他的衣角,说:“哥哥,给你糖吃,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小孩子的心思特别单纯,只是觉得秦暮很好看,想带回家看而已。小女孩的母亲听到她这话便看过去,见到秦暮的那张脸后,那颗心都乱跳了。噢,天呐,不愧是自己女儿,找人回家也挑个这么好看的。
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歉:“小孩子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秦暮瞥了一眼,没理会。
小女孩委屈地嘟起嘴,说:“我就想让漂亮哥哥和我回家嘛,妈妈你帮我买好不好!”
母亲面红耳赤,“别胡说八道。”
“小妹妹,这个哥哥是姐姐的老公,就像是你妈妈和你爸爸的那种关系。你不能没有爸爸,我也不能没有他,知道了吗?”季繁星蹲下身去哄这个小女孩,从口袋里拿出个彩虹来,说:“以后你肯定会遇到比这个哥哥更好的人。”
小女孩听得一知半解,她只知道大概意思,这个哥哥不能买回家。她很是失望地把抓到手里,鼓起两腮,看起来很失望也有点生气。
季繁星拿到自己的油炸食品后,拿出一根小鸡柳,吹了吹,塞到他嘴里,说:“走吧,小哥哥。”
见她走了,秦暮赶忙拎着东西紧跟过去,问:“吃醋了?”
“我和一个牙都没有掉完的小女孩吃什么醋?你这是哪来的自我感觉良好呢?”季繁星向他吐舌,走在他前面,晃着马尾辫,好似回到了从前那段时光。
秦暮听了她的话后忍俊不禁。
这小县城里没有什么大商场,但卖衣服的地方还是有的。季繁星也不管他嫌不嫌弃,拉着他去一家购物中心去买晚上用来休息的衣服。
他第一次进到这里来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