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韵这次很有耐心地哄我吃饭,菜夹到我碗里,把筷子握进我手里。
“要不要我喂你啊!”
我还是哭,要是周俞舟,他肯定会喂我的。
最后,佳韵有些恼了,“何若,就你这个样子,是个男人都得被你吓跑了,你自己去照照镜子,丑死了。”
我反驳道:“才不会!俞舟就不会!”
佳韵摇了摇头,“服了!那你多吃两口吧,吃完才有力气哭。要不要我录个视频发给他,没准儿他看到之后就把你拉黑了。”
我瞪了她一眼,又气又饿地扒拉了几口饭。
佳韵只知道我们闹别扭了,却丝毫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很有耐心地给我梳头发,自以为是道:“若若,咱们待会儿去找他,你看看你这样我见犹怜的模样,他肯定舍不得了,我替你骂他,凭什么这么对待我们家若若……”
“不是的”,我顿了顿,很不情愿道:“他昨天……撞见我和别的男人……”
“搂搂抱抱?不会吧,还是暧昧不清?”
“接吻,当众。”
在我们熟悉法律的人眼中,某种行为一旦“当众”,这种行为的恶劣性飙升,法条也是这样写的。所以,佳韵愣了好一会儿,摇头叹息。
“若若,真不是我打击你,这个男人保不住了。他是什么人,你让他看到……没有哪个男人会如此大度,除非他根本不爱你。就算他真的不怪你,面子上怎么过得去!全市人都要看他笑话,堂堂公安局局长,被绿了,想想就惨!”
我捏紧指尖,“我想杀人!”
“得了吧!你这小细胳膊,刀都抡不起来。还有,你就这么作贱自己的身体,你瞧着,有你好受的。”
佳韵刚说完,我又头晕犯恶心,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想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