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我的微商不寻常>第四百一十三章 做主

“彦斌,我……”

作为神偷杀手,刘莎莎往往是接到任务,然后执行任务,她从没有去想过为什么要执行。

可陈彦斌却是一连问她了很多问题,甚至让她去动脑子,而她愣了,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哎,你呀。”

陈彦斌叹了一声,这才指着张青离开的方向,说道:“他说蒋飞雄会谋害咱们,你信么?我是不信的。既然这样哄骗我们,那么他的背后,肯定有着另外一个和我们有着深仇大恨的人。你不是精通跟踪隐匿么?”

陈彦斌不说,刘莎莎自然不知,但是经他点播,刘莎莎恍然大悟。

“彦斌你好聪明啊!为什么我没想到?”

刘莎莎惊奇的看着陈彦斌,本来还想着自己想明白了,他会夸奖自己,只是看到对方的眼神之时,她心中的兴奋,瞬间熄灭了许多。

“你啊,还是好好干活的好。”

陈彦斌哀叹之余,伸手用指头轻轻的点了点她的额头,然后从身上拿出了一根猴毛。

“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就拿着这根猴毛,到时候它会救你的。”

若是让她一个人出去,陈彦斌也不放心,所以拿着孙猴子交给自己的猴毛,还能保她平安,如此一来自己也能放松一点。

刘莎莎拿到这个猴毛之后,看了半晌,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不过她还是好奇的收了猴毛,毕竟是陈彦斌交给自己的东西。

“那我就先离开了,你好好保护自己啊。”

刘莎莎虽然有任务要去执行,但是她的内心还是对陈彦斌恋恋不舍的。毕竟在她的心目中,陈彦斌就是一切。

“放心吧,就现在这个世界,想要伤到我的人,还没有出世呢。”

伸手轻轻拍了刘莎莎的小脑袋,他便露出自信的笑容,在对方还没有离开之前,他就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了。

刘莎莎见他离开的如此迅速,就是自己这样的身手都看不到丝毫的背影,心中对他的崇敬之情,便更添了几分。

“放心吧,我一定完成任务!”

刘莎莎的手狠狠的攥着猴毛,感觉心里暖暖的,不过她摇了摇头,定下心之后,便展开了身法,消失在了夜空之中。

陈彦斌其实并非是飞身离去,而是展开了七十二变,将自己变成了一只飞着的昆虫,然后朝着一个隐秘的地方去了。

自从来到这个影视城,他在暗地里也一直在调查白骨门的行径,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具体的位置,但是从江小枫处得到了一些消息。

白骨门虽然总舵会议是定在了十月初一,但是在杭州是有着自己的固定办公地点的,只是比较隐秘,江小枫并不清楚罢了。

但是从拍戏过程中陈彦斌对影视城的观察来看,符合白骨门特点的地区,则主要集中在东城区。

自古华夏就有紫气东来之说,这符合白骨门据点的地方,也只有这东城的一处城郭。

而当他一路飞行来到这处城郭,这里还是复古建筑,只是一处处霓虹告诉陈彦斌,这里应该是类似于烟花巷之类的地方。

此处灯红酒绿,虽然不是有超级富豪的出入场所,远不如玉楼那边的鼎盛,但也有不少的有钱人在这里的带着嫩模之流,在这里饮酒作乐。

而且,就在众多的旅店之中,有一所酒楼模式的店门最为出众,只见其名为“玫瑰阁”,属于那种典型的复古二层木楼建筑,一众美女站在二楼上往下招揽客人,竟与古代的青楼无二。

见到这样的场景,陈彦斌反而更加的好奇起来,毕竟这样的地方,刚好符合了江小枫所说的白骨门的格局。

“玫瑰”二字,正和“鬼”王之说,而且“阁”楼之外,便是“门”,“鬼门”不就是白骨门么?

想明白这个问题之后,陈彦斌轻轻的弹了弹身上的灰尘,这才似模似样的走上了楼梯。

这栋楼是完全的复古建筑,除了外面的霓虹灯以外,里面全是烧着蜡油的灯,甚至里面的女子更是穿着唐宋装束,在里面陪客人喝酒,如此的环境若不是外面霓虹灯照耀着眼睛难受,就算是陈彦斌,都会误以为这是回到了古代。

而就在陈彦斌意兴阑珊的观赏阁楼中女子舞蹈之时,一位正在弹奏古筝的女子,突然停止了弹奏,她眨着大眼睛奇怪的看了一眼陈彦斌。

“先生,请问有找人么?”

这女人一双丹凤媚眼,两弯柳叶眉深入发髻,虽然是深秋时节,但是却依旧穿着漏肩丝绸古装,冰肌玉骨的模样,竟然有着比刘莎莎更加深邃的眼眸,这让陈彦斌一眼就明白了,她估计是这里的王牌杀手。

看到这女人已经停止弹琴,陈彦斌知道自己是太惹眼了。

“确实是来找人的。只是你能做主么?”

陈彦斌闲庭信步的走到了女人的对面,而此时所有的舞蹈和演奏已经全部停止了。

这女人好奇的看了一眼陈彦斌,悠悠的问道:“这要看先生找谁,如果是我能做主的,当然可以做主。”

女人见了陈彦斌之后,不慌不忙的拿起手中的剪刀,将那根已经燃烧成了炭黑的灯芯剪短了些许。

“那我到底找谁你能负责呢?总是要说个范围吧?否则岂不是我说了,你负责不了,那多麻烦?”

陈彦斌哑然失笑,便直接坐在了她对面的一个垫子上。

女人见他坐了下去,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意,然而却并没有动手,只是眯着眼睛,暧昧的问道:“难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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