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定律的轮舞>一百三十三章 血色玫瑰骑士的抉择

格林从来不是什么圣母婊,如果有必要他可以拿着原子弹跑去炸掉普鲁士陛下的宫殿。但是他也不是变态,虽然享受杀戮却也不会闲的没事干跑去搞恐怖袭击。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人和人之间的圈子有其特点,格林的特点就是你给我卖命,我让你一辈子享用不尽。他不强求别人的忠诚,如同堂吉诃德一样,从没人强迫他绝对的顺从自己,但他就是那么干了。所以杜隆坦虎的血清格林大方的交给他,耶鲁看起来也不错,很踏实的一个小伙子。

路西法带回来斯派洛的尸体,如今火焰巨龙的基因也已经提取出来,现在只差制作成血清这一步。到时候巨龙血清完成可以让这个好小伙融合,不过格林经过实验得出结论。斯派洛融合的巨龙基因只有一些片段,并不是完整的一条基因链。更别说格林又是从他的尸体中提取到的那更少的部分。

不过也无所谓了,大陆强者千千万,能够到达铂金并不多耶鲁哪怕不能依靠巨龙血清直接蹦到铂金也没关系,只要下苦功夫实力终会成长的。堂吉诃德这一点就很好,哪怕融合杜隆坦虎的血清也每天刻苦练习剑技。反观伊修那个二百五,给了他一管杜隆坦虎血清后都懒成什么鬼样子了。

老杜毕竟不算自家人,很多事都是避开他谈的。耶鲁这一点很好,明白谁才是他的主人,所以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嘴巴里从来没有蹦出过不当之语。

间谍早已直播普朗克与盗贼联盟会见的现况,他们已经准备好今晚正大光明血洗戈壁小镇。魔法世界的人似乎很相信祭祀类的仪式,出兵打仗要搞个祭祀欢送会,搞个庆典也要请个大祭司在祭台上跳来跳去。格林时常为那些大祭司提心吊胆,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样跳的欢快,万一把腰闪了那不成罪过了。换个方向讲,祭台那么高万一不小心摔下来也不值当。

还是堂吉诃德总结到位,大祭司或许就是脑白筋喝多了。平时走个路都要柱根拐杖,没事还让人小孩子让个座扶一扶的,这下到好,又蹦又跳的欢喜的跟个猴儿一样,贼精神,一点没有平时顺风还尿湿鞋子的模样。

老杜跑去恐吓血色玫瑰骑士,老家伙站在他们身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们完蛋了,盗贼过两天就要来了,听说有四五千人。反正领主大人说了要和领地共存亡。”

“现在你们给句话吧,是拉起枪杆子和咱领主大人一起杀鬼子……呸!杀盗贼还是跑路。领主大人说了,要走的也不记恨,每个给一百金币,全当路费了。不走的打算和领主大人干架的,只要活下来。”

“领主大人说了,有他一口吃的少不了你们半口。这身衣服也就给你们穿了,以后走出去可以堂堂正正的说自己是血色玫瑰骑士。”

“盗贼什么德行你们也知道,留下来的人打败了下场可能不太好,被人一刀砍掉脑袋到算痛快,就怕到时候留下来活活折磨而死。”

“像什么割开你的肚皮往里面塞老鼠啊,把你吊在旗子上下面点把火什么的都是小儿科。”

“好了,你们想想吧,金币就在这里,走的现在就拿,今天就走。”

老杜费力的将一大箱子金币搬过来,扔在血色玫瑰骑士面前。虽然现在是白天,但是老杜依然被这么多的金币耀的睁不开眼睛。用咱们参谋长的话来讲就是把老子的钛合金狗眼闪瞎了。据说钛合金狗眼是某种神兽的眼睛,堂吉诃德那小子说什么,钛合金狗眼瞪谁谁怀孕。刚说出口就被参谋长揍了一顿,说他瞎扯淡。

我就说嘛,哪有这样的,倒是参谋长的说的是瞪谁谁流产符合实际一点。神兽吗,自然要和我们这群凡人特立独行一点。要不然神兽岂不烂大街,那可不行。

一人问道:“真的可以给我们走吗?”

老杜懒得回答这个二百五,直接张开双手抓了好几把金币扔在他怀里:“路途远,多拿一点,路上也好过的舒心一点。”那人顿时就相信老杜所说的话,于是利索的脱下印有血色玫瑰家族的衣物铠甲。直接将金币往怀里一揣,拿起自己以前的长剑就离开。老杜有言在先,要走的不能带走有关血色玫瑰家族印记的任何东西。

老家伙把这个看得很重,以后就在这个家里吃饭了,是以他很在乎家里的东西,至于几个小金币还上不了他的眼。

有了第一个带头的,接下来的人自然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或三三两两搭伴结伙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份金币离开。雷克顿也来到老杜这里,老杜没说什么,虽然他心里恨不得砍死这个王八犊子。但面子上仍笑眯眯的往他手里多抓了一把金币。

“博尔德骑士长,您怎么看?”

名为博尔德的另一名黄金骑士眯了眯眼道:“问我干什么,要走就走,要留就留想那么多干嘛!”

“可这不是心里不踏实吗?您给句话,我今天把命赌您这里了。”

“哦!是吗?那我有什么好处?”

“这个……以后我的工钱先给你一半,怎么样?”

博尔德笑笑小声道:“我不要你的工钱,我只要你以后别问什么跟不跟随格林大人的屁话,我只要你以格林大人为主人。”

“好,我同意了。”

“小子,你撞大运了,别和雷克顿那个傻子一样,一天到晚尽摆些脸色看。连自己效忠的主人事谁都不知道。”博尔德充分表达了对雷克顿的不屑之后道:“格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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