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天天吃肉可不容易。

不过母亲和小妹都知道这是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就都微笑起来。

天天吃肉的日子,又有谁不想过呢?

一家人很是欢乐地吃完了早饭,周蔡氏要留下收拾下厨房碗筷之类,照例是周子和抱上大盆子先走——憧憬固然美好,但活儿还是要赶紧做的。

而且今天她们要贤獾亩唷

话说,翎州城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不但有一条灵江穿城而过,可供上下游之间通航,对于方圆数百里这一大片区域来说,要想北上长安,从翎州过,走翎州到长安的官道,也是最好走且距离最近的道路,因此翎州算是正经的通衢之地。

既是通衢之地,商贸当然就发达,来往客商极多,使得本地很多人都能从边边角角处也跟着吃一口饭——光是像周蔡氏这样每天跑到各家客栈、货栈去“揽衣服”来洗,赚个辛苦钱的,在本城就有不少人。

恰逢春末夏初,在这个时间段,“桃花汛”的影响还在,灵江水位大涨,大船走得更顺畅,而偏偏北去长安的话,又正值雨水稀少的一段时间,最是适合赶路,因此这段时间,翎州城里最是摩肩擦踵,不止周家的日子最近比较好过,所有靠来往商贸吃饭的人家,都是忙得了不得。

眼看小妹周子和端着大盆出了门,母亲周蔡氏也是手脚麻利地没用多大会儿就收拾完了,到屋里背了大包袱就要出门,周昂颇觉有些局促。

这个时候,如果是原本的周昂,自然是应该回屋读书去了,但现在这个周昂却觉得,这么大一包袱衣服,似乎自己帮忙送到江边再回来比较合适。

但这个时候,周蔡氏却一点都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别看她身躯瘦弱,那么大一包衣服,却是一下子就背起来,临走前还不忘回身叮嘱,“昂儿,你身体刚见好,不要太劳累了,多歇着,读书再要紧,也不争在这一日。”

说完也不等周昂答应,就急匆匆地推门走了。

周昂在堂屋门口站了一会儿,带着些心中的感慨,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头的小小书案上,摆着一摞线装书,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手抄本,书案一角放着笔架、砚台,都是些普通货色。砚台上有一截用了大半的墨锭,周昂拿起来闻了闻——按照记忆里的情况,这是最普通最廉价的墨了。

不大好闻。

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书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上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上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上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但有着脑海里的那些记忆,要说完全把母亲当成母亲,他还多少觉得有些别扭,却真的是颇觉亲近的,而妹妹,更是跟真的妹妹也差不多了——小丫头太可人疼了。

每天看着她们两个这么辛苦,又吃得那么差,周昂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多等。

只是,过去那个周昂真就是个纯粹的宅男,记忆中的他,也考虑过不想继续闷在家里苦读了,想出去找个活儿做着,一边养家,一边慢慢读书,但他这么想也不是一天两天,仍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

读书人嘛,最好的路子就是做官,做不了官,做个刀笔吏也不是不行,再不然就教书,再再不然,当个账房也是条路子。总之,就是都得跟笔墨挂钩的。

反正力气活儿是绝对不考虑的。

一来也没什么力气可卖,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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