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很快就过去了,时间流逝,给人一种廉价的感觉,平凡的日子没有给草原上的人带来什么能让人记住的东西。
中午,阳光明媚,气温升高,天地之中有着一丝燥热,张知水喝了一口从央金措家换过来的油酥茶,感受着不同于中土饮食的浓香醇厚,张知水优哉游哉的和兮月了解天。
生活并不只是武功和杀戮,对于江湖上的武林人士而言,江湖恩怨并不是生活上的全部,相反,这些突然间的争斗,高手的对战只不过是一名江湖人士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
如果以一个江湖人士一生的时间为总量,那么与人争斗为样本,那么江湖人士的争斗概率仅仅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当然,这个概率只是对江湖上普通的人而言。
享受了一会下午的静谧,感觉到阳光变得不那么猛烈了,张知水慢悠悠的走到了马棚,牵出自己最近一直再骑的马,轻松的走上了草原。
虽然是春天,但草原上的阳光已经开始炽热了,衬和着早晨有一点微冷的感觉,给自小生活在南方的张知水带来了一点不适。虽然身为先天高手的张知水并不会因为草原上诡异的气温而难受,但身为人的本能还是让张知水选择在下午阳光柔和的时候再出门。
既然食物并不紧急,有何必强迫自己的自由意志呢?
直到走到了很远的地方,张知水才发现了心仪的猎物。“最近猎物越来越难找了,”张知水自言自语,把话说给了苍茫的天空和辽阔的草原。
张知水寻得了猎物,骑着自己的马匹,回到而来部落。已经接近夕阳西下了。
雄鹰部的王带着自己的部队已经来到而来安达斯死去的地方。坦亚德骑着自己的马匹,指着这块草地对王说:“这里就是安达斯死去的地方。”
雄鹰部的王看着没有一个人的草地,开口说道:“太阳已经落山,回归天神的怀抱了,等到明日第一缕阳光洒向这片草地的时候,就是就是杀戮降临这里的地方。”
“是”坦亚德大声的喊道。“伟大智慧的王,谢谢你帮助我来复仇,我就是你坦亚德一家会永远记得你的恩情。”
雄鹰部的王,穿越而来的呆弯中二此时心中有着一丝开心。眼神明亮的他仿佛看见自己的手下的头上清晰的出现了【忠诚+10】的气泡。
看着乱糟糟的战士们,雄鹰部的王心中不由的有着一丝不快,草原人的智商就是低,看来等到我统以这片草原之后,就一定要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军队。
雄鹰部的战士们没有一点秩序,既没有警戒,又没有防御工事,就好似原始人打仗一样。随身携带的也只有削尖的木棍。在中二呆弯人眼中,这些装备就已经足够了,他甚至有一点怀疑这个世界的人都处在原始社会,因为他所接触的铁器仅仅只有远方商人带来的铁锅。
他并不知道铁锅的出现就代表了社会已经能熟练冶炼出铁了,在他贫瘠的知识和被草原人同化的脑子中,是没有生产力的概念,在他还没有穿越的时候,他还在兴致勃勃的和身边的人讨论着大陆人吃不起茶叶蛋是否为真的问题。
在他看来,大陆人真是穷,自然吃不起奢侈的茶叶蛋了,因为就连他所在的呆弯,也不是每人都能尽情的吃茶叶蛋呀。
……
遥远的南方,凌云轻松的靠着自己锋利雪白的大刀,斩下了一个全身遍布鳞片的鳄鱼,随着他攻击的提高,再加上顺利进入先天,他在密林中的生活已经变得越来越轻松了。
每日通过进食密林里凶兽的血肉,不知不觉凌云的气血变的是那样的充盈,顶级掠食者的气势在他身上出现,威震着热带雨林里的捕食者们。
如今,这片凌云生活的密林中,已经没有什么不长眼的野兽胆敢向他攻击了。黑色的长发披肩,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冷酷的没有一丝感情。
虽然生活是那样的轻松,但凌云的心情却是从没有一天轻松过。每日每夜,凌云孤独的一个人自言自语。夜晚中,凌云总是在寂寞的时候想到了自己父亲凌天给自己说的话。
每一次自己的刀沐浴鲜血,凌云同样想到了曾经在父亲的教导下,自己第一次出刀痛饮鲜血的场景。那些记忆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暗淡,反而随着时间而变的牢不可破,成为凌云心中最残酷温馨的风景。
“坚持,坚持!”凌云在密林中一个人给自己说活,等到我刀法大成之后,就根据父亲留下的地图去寻找传承宝洞。然后,就是报仇了。
太阳升起又落下,时间快的就好像是一个顺流而下的游鱼,一转眼,就消失不见了。凌云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雕琢着自己的刀法,磨炼着自己的意志。他相信,等他大成出山之后,就是仇恨得报之时。
……
在雄鹰部落军队中的霍刚暂时没有逃脱的想法,一是时机不对,二来现在的他伤势并没有养好。这群该死的蛮子,霍刚在心中痛恨起自己这些草原上的人。如果上天再给他一个原则,他霍刚再也不会来到草原上做生意了。看着自己消瘦的胳膊,在羊皮袄中显得空荡荡的,霍刚心中充满了沉重。
随着霍刚的投降,他现在的打扮已经是和一个标准的草原人没有什么区别。虽然草原上并没有什么强制改变发型的习俗,但是却把他那一身来自中土的华美的衣服给剥的一点也不剩。雄鹰部的王还振振有词,你们中土人的衣服实在是太丑了,既然当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