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一想到能与爱妻重新团聚,他心情好了许多,整个人振作了不少,第四天一早,叶天施展了水系法术,让自己洗了个澡,换了套干净衣服,一套洁白色的道服穿在身上,整个人容光焕发,精神奕奕。 //
他在铜镜前梳妆打扮了一番,把自己的长发重新梳理整齐,他要以最佳的状态迎接新的挑战,虽然真灵界很遥远,但他有信心自己一定能亲手夺回爱妻。
此时的叶天已经恢复了昔日的风采,不再像原先那样邋里邋遢,满身臭气,他离开了客房,缓步向前厅而去,叶天抬头一看,庄氏一家四口全都坐在大厅里,一个个愁眉苦脸的,肯定在为自己的事发愁。
叶天猜的不错,庄老汉一家确实在为这件事犯愁,庄老汉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叶天,报答叶天的救命之恩,毕竟他们二人已经有了肢体接触,女儿的清誉受到了影响,农村人思想比较保守,只要男女之间有过身体接触就必须得拜堂成亲。
可是女儿和庄母死活不肯,她们极力反对,叶天疯疯癫癫的,邋里邋遢,臭气熏天,怎么配得上如此漂亮的庄大小姐。
庄母板着脸道:“老头子,吴公子虽然对我们家有救命之恩,但女儿可是我们的亲身骨肉,我们可不能毁了她的终生幸福,等吴公子酒醒了,你还是赶紧打发他走吧。”
“胡说!没有吴公子仗义出手,女儿早就给花花太岁抢去了,我们父子二人的性命也是他救的,当时以为猛虎是见我们人多势众才逃走的,现在看来不是,猛虎明显是察觉到了吴公子的厉害,所以才夹着尾巴逃走的,你没听那姓莫的小子叫他仙师吗?吴公子肯定是那种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陆地神仙,这样的人我们怎么能轻易得罪?”
女儿见爹爹非要将自己嫁给乞丐为妻,急的眼泪都出来了,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跟叶天相去甚远,就算叶天是仙师,自己也绝对不嫁。
叶天轻笑一声,来到他们面前,双手一拱:“吴某前几日多有冒犯,还望诸位见谅,今日特地前来辞行,多谢老人家收留,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叶天从储物袋中摸出十几块金子放在桌子上,随后转身准备离去。
叶天的出现让庄氏一家眼前一亮,这位长相俊秀,气质出众的公子哥是谁?他们好像不认识此人,难道认错人了?
“公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们从未见过面。”庄老汉感到很疑惑,他的确没有认出叶天。
“老伯你不记得我了?我把你们家的美酒都喝光了,这些金子就算是赔给你的酒钱。”
“什么!你是吴公子?你难道不是乞丐?”庄老汉此话一出觉得自己失言了,有些尴尬。
“哈哈哈哈!我就是那个乞丐疯子,前几日多有得罪,吴某在此赔罪了。”他向众人行了个礼,以示赔罪。
叶天的再次出现让大小姐庄文静感到无比惊艳,这位公子前后判若两人,前几日还是邋里邋遢,浑身酒气的疯子,今天居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
叶天的长相和气质超凡脱俗,庄文静一辈子生活在农村,从未见到过如此俊美的男子,她深深的喜欢上了眼前的叶天。
女人还真有意思,上一次叶天抱她,她要死要活的,这一次换了套行头,打扮了一下,却对叶天春心荡漾,看来女人和男人一样,也是注重外貌的。
庄大小姐两根手指不停的缠绕在一起,她对娘耳语了几句,随后遛去内房了,母亲先是瞪大了眼睛表示吃惊,随后明白了女儿的心思,她打算替女儿做回主。
庄文静对母亲说了什么呢?她只是说道:吴公子与女儿有肌肤之亲,女儿此生就是他的人了。
这句话的含义很明确,庄大小姐看上了叶天,想做叶天的媳妇,做妈的是过来人,岂能不懂女儿的心思,她清咳一声:“咳咳,吴公子,你前几日喝醉酒搂着我们家闺女又抱又亲的,我们文静可是黄花大闺女,被你这样一糟蹋,以后还怎么嫁人?”
叶天被她一提好像想起了此事,他顿觉脸红,赶紧赔罪道:“老妇人见谅,在下酒后失态,多有得罪,我愿对小姐做出补偿。”
叶天又取出了十几锭金元宝放在桌子上,庄母见到如此之多的黄金眼睛都直了,这小子不但长得帅,而且还是有钱人,在这穷乡僻壤,还从没有人见过如此之多的金元宝,她更加打定主意要将女儿许配给他。
庄母心里波涛汹涌,表面镇定自若,她板着脸道:“吴公子误会了,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闺女注重的是名节,你们既然已经授受不清了,干脆就成亲得了,我们家闺女可是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姑娘,绝对配得上公子你。”
“什么!成亲?此事万万不可。”叶天双手乱摇,自己是有家室的人,怎么能随便成亲?成何体统。
“在下已经成过亲了,恕难从命。”
“你媳妇不是已经走了嘛,你变得疯疯癫癫的应该就是为了此事吧?既然媳妇没了,再成一次亲又有何妨?我家闺女都不介意,你一个大老爷们介意什么。”
庄母越说越不像话了,庄老汉低头沉默不语,他也看中了叶天,这事让他也挺为难的。
叶天见这家人铁了心要招他为婿,留下来也没多大意思,他双手抱拳道:“此事错在吴某,与大小姐无关,庄大小姐是一位好姑娘,吴某高攀不起,告辞了!”叶天化为一股青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叶天神奇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