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她打出的高尔夫球直直穿过了不远处一人的头颅。
是的。
她亲眼看着那颗球高高地飞起,然后视线顺着球飞行的弧线,一起穿过一个人的头。
目瞪口呆。
从小到大二十年,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诡异的事件。
还不止如此,那个被球砸中的倒霉鬼竟然朝她的方向微微一笑,然后——
飘!了!过!来!
朝歌手中拎着的球拍都掉了。
那“鬼”飘到了她面前,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
“你能看见我?”
朝歌:“……”
腿有点软。
但她可是整个龙城最有名气的大小姐,怎么能对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吓到呢?
能在太阳底下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是鬼魂之类的。
在心底给自己打了打气,她抬起下颌,标准四十五度,神色睥睨。
“当然可以!本姑娘的视力可好着呢!”
那“鬼”的双眼亮了亮,随后朝她伸出了手。
“你好,免贵姓夜,单名一个弦字,姑娘可唤我夜弦。”
朝歌看着面前白玉般修长漂亮的手指,微微拧眉。
她一个大活人,跟这种来历不明的生物接触不太好吧?
可是人家这么有礼貌,她不给回应岂不是显得她很没有教养?
那可不行!
她可是颜莫己氏家族倾尽财力物力培养出的大小姐,怎么能没有教养?
更何况,他一个能在白天出来,且不惧阳光的“鬼”,应该不会对她的身体有什么影响吧。
脑子里转了一圈,回过神来她爽快地握上面前的手。
这“鬼”长得很是好看,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好看!
她喜欢长得好看的任何事物和人。
就凭他这张脸,她已经折了七分的腰。
剩下三分,是因为这人身上的衣服。
一身黑色的西装。
很奇葩的一个“鬼”。
整个龙城贵族圈的人几乎都知道朝歌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她还是个西装控。
而这个“很少有人”,只有同她一样,其他三大古家族的第一继承人知道。
过去十年里,三大家族的继承人陆陆续续进了自家公司,有了自己的事业,他们爱好各异,出行更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可是,突然有一天,三人仿佛打了招呼一般,只要出门,皆是一身得体的黑西装白衬衫,偶然三人在某个酒会或者慈善晚会出现时,站在一起,那就是整个会场一道绝对靓丽的风景线!
有颜,有身高,有钱!
最重要的是,有气场!
当然,没有人发现,他们每次出现在会场时,总若有若无地去主动跟颜家的掌上明珠交谈。
每到这个时候,朝歌就会非常愉悦。
就算是被哪个不长眼的给得罪了,看到三人,她都会消一半的气。
手中握着的手指竟然不是很冰??
最重要的是,她竟然摸到了实体而不是一团空气?!!
她惊讶地看了面前高她一头的“鬼”,微愣之后道:“我是颜莫己朝歌,你可以叫我颜朝歌。”
对方克制地收回手,俊美无俦的面容微带笑意。
“朝歌。”
终于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