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也笑着道:“给我洗脚你觉得很开心?”
夜弦:“那是当然!想想当今世上,哪有夫君会为自己的结发妻子洗脚?我夜弦,可是做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宠妻第一步!这可是我的荣幸!”
朝歌笑:“那好啊,那以后,我的脚便都由你来洗吧。”
夜弦:“为夫遵命!”
不一会儿,热水便送来了。
夜弦端着热水放到床榻边上,伸手捞过朝歌的双腿,褪掉她的鞋袜,白色中衣内,一双精致小巧的玉足便被他托在了掌心。
女孩的脚丫子小小的,托在他掌心还没他一只手大,十根脚趾头莹润可爱,粉粉嫩嫩的,白皙的皮肤如玉般温润,青色的血管都浅浅印了出来,看着便让人怜惜地恨不得整天抱着她,不让她用这双脚走路。
夜弦赞叹地看着掌中的玉足,抬头看向坐在床沿的朝歌。
“娘子,你的脚真好看,你整个人都好看!”
朝歌无奈地抬起小脚踢了他一下。
“你还洗不洗了?”
夜弦被一脚踹到了胸膛,蹲着的身体不稳地晃了晃,重新蹲稳,他才皱着眉小心翼翼地抱着小脚上下左右查看一番。
“娘子可千万别用这双脚踢我了,万一娘子踢疼了,为夫会很心疼的。”
朝歌彻底无奈了。
“你还洗不洗了?不洗的话就给我走开!我自己来!”
夜弦这才仿佛告别爱人似的将朝歌的脚放进了水盆里。
男人带着薄茧的手指在她脚上轻轻揉搓,仿佛对待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一样,洗得甚是认真。
朝歌看着男人认真微垂的俊脸,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两人老了以后的模样。
他依然会是个帅老头,依然会每天晚上雷打不动地给她洗脚,依然会如前几世那样爱她……
都说灯下看美人,美人如天仙,却未曾想,灯下看美男,美男如天神。
现在她看着这张脸,想到的已经是夜弦,而不是琛白。
或许是琛白的恶作剧,但,他们两人心心相印,惺惺相惜,哪里会是一张脸能阻挡的?
朝歌想得出神,连男人倒了洗脚水,回来吹了灯躺下才突然回过神来。
“你……”
男人环着她的腰,将她抱在怀里,闻言闷闷地哼唧:“娘子,寝不语。”
朝歌:“……”
*
朝歌是后来才知道,原来皇上是要夜弦去上朝,夜弦的脸色才那么差的。
朝歌不知道夜弦每天都在忙什么,她也不去主动问,但她能感觉到,就算他不去上朝,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碌,这若是真让他上朝了,那他岂不是要累死?
朝歌心疼他太忙,特地去了皇宫找了皇上,给皇上推荐了一个人。
此人是当初科举考试排名第三的探花郎,林锦。
某一次朝歌和夜弦说到人才这个话题时,提了一嘴这林锦。
夜弦对其的评价为:“慧智通达,统筹兼顾,是个为官之才。”
皇上这才半信半疑地用了林锦,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此人政绩显着,他管辖的范围内,海清河晏,人民安居乐业,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