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军事历史>汉世祖>第35章 太宗篇 35 成功亦是妥协
旱涝保收”的效果。

然而,朝廷每年的支出却不是固定的,只要这份不确定性还存在,就永远不可能高枕无忧,财政司还得应时调整,一劳永逸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新税制下,朝廷根据田亩数目从诸道收取固定税收,地方道司再从下属州府县邑收取赋税,如此层次分明,但有一个极其明显的问题,那就是目前的田地确权,籍册数目,那数据当真是真实准确的吗?

不言而喻,这本质上只是税改到一定地步后,经过无数次纠缠碰撞之后,中央与地方达成的一种妥协。

也就是说,不管是道司也好,还是下属州府县乡也好,似乎都只需上缴固定税额即可,那么基于田册的固定税额之外呢?

还有,田亩确权造册之后,是否就一成不变了?土地交易后造成各家土地数目变化,从而产生的税费差距,这个如何把控,中枢其能监察得这般细致?

水田便旱田,旱田变水田;富田过渡利用后肥力下降变成中下田;田地种植不同作物,税收上是否应该有所差别,如果有,是否会影响基础粮食作物产出

总之,围绕着土地,能产生无数的疑问甚至是矛盾,而这些都不是中枢朝廷真正能够把握的。

这些问题,最终只能放给地方政府,而一旦放任,那么以封建官僚根深蒂固的秉性,那么旧的问题,新的矛盾,一起涌出来,是大概率的事情。

因此,那些始终排斥税改,希望恢复旧制的臣子,他们的反对并不是毫无道理,也并非全然基于私利而提出反对意见。

毕竟,依着从前,按人头派税赋,每一人,每一户,照章纳税,岂不比复杂的地税简单省便?

说到底,大汉的税改,最核心的地方就在于,将纳税依据从人头变成了土地,这其中是有突破性改变的。

这是世祖皇帝基于实现一个“相对公平”而进行的改革创新,然而,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索,作为实际执行者新一代君臣,却逐渐发现,这条路实在太难走了。

在新税制下,对于朝廷的监督能力,对官员的治政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实事求是地说,绝大部分的官吏,都不具备处理复杂税收导致的复杂民生、政治、经济问题。

面临着这般现实的情况,刘旸最终选择了妥协,也是不得已之下的选择。也正是触及到了一些更为根本的问题,刘旸才决定及时刹车,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君主专制帝国,有些问题,尤其在土地问题上,只能改良,而不能改革,因为改革必死,必乱。

也正因如此,作为世祖皇帝的第一继承人,刘旸对他老人家开拓策略的理解,才又多了一层深刻的理解。

尤其是经历过“川蜀之乱”后,对所谓的“泄洪所”,才有了一丝豁然开朗般的明悟。

显而易见的是,新税制下的大汉帝国,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与矛盾。在这样的环境下,统治阶级要么完成一场自我进化,进一步强化对帝国、对黔首下民的控制,要么就只能在不断地捂盖子、压矛盾的过程中筋疲力竭,直到帝国尽头,而这个过程中伴随着的,仍然只可能是改良。

而就当下的雍熙王朝而言,能够做的,也致力于做的,还是调和阶级矛盾,这也是刘旸正在进行的“新政”的本质。

至于税改,平心而论,到此时的程度,不管是朝廷权威所及,还是官吏能力所限,亦或是既得利益者的忍受,导游到达一种极限平衡,再不依不饶,对所有人都不好。

因此,在过去的几个月中,风向已经逐渐改了,这种变化身处局中的人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并自上而下,层层传递下去。由此,大汉帝国从中央到地方,方才恢复了明面上的风平浪静。

然而,真的能静下吗?

妥协后刘旸与大汉朝廷,并非没有退后半步,相反,在“调和路线”越走越远,越走越坚定,法制的口号每月每日都在喊,雍熙四年春闱录取的明法科进士人数破天荒地达到了78人,对于不法勋贵、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打击,更是坚决如初。

这是真正被刘旸视为“执政方针”的东西,也是人治体制下,维护体制、巩固统治的做法,历朝历代,但凡能做到刘旸这样的程度,距离所谓盛世也就不远了。

因此,在刘旸登基后的第四个年头,大汉帝国整体上开始呈现出一种政治清明、军事强大、文化繁荣、经济活跃、社会矛盾缓解的状态,帝国开始在他的统治下迈向下一个巅峰。

但是,该有的问题,它依旧存在,哪怕朝廷压制得比较厉害,并且,时不时地还能来一个“惊喜”。

比如呈收敛姿态的权贵与地主们,他们当真老实了吗?事实上,在朝廷监管不及的地方,一切都是照旧的,朝廷的每一项规定,每个制度,都有避让的余地,他们也擅长钻空子。

法制的时代,都有无数的漏洞可钻,何况人治的时代,有太多人能堂而皇之地逾越乃至践踏所谓的法律制度了。

只不过,刘旸领导的朝廷,如今正在全力打击这些行为,于是,他们也顺势做出改变,从此前的明目张胆,变成了暗中行事。

被逮住了,结局固然不好,但只要不被逮到,不就行了?有钱,有权,就能带来足够的安全。

这又是朝廷与剥削阶级之间一场马拉松式的角力,本质上还是统治阶级内部的自我调节,只不过,结果可能不那么让人乐观,最终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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