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七)
林庭风笑道:“我喜欢胃口大的女孩,我自己经外在外面应酬,没什么食欲,所以看到你大吃大喝,就会特别高兴,我跟着也能多吃一点。”
呃,好像她胃口大反倒能帮到他似的。
叶文玉红了脸,不过很开心,当侍者把焦糖布丁送上来时,她就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了,这样吃下去,她肯定会变成一个超级大大大肥婆!
等到叶文玉终于酒足饭饱,胃里再也塞不下任何美食时,林庭风对她说道:“走吧,带你去逛逛商场,消消食。”他去前台结账,叶文玉站在他的身边,肚子里的美食让她步行迟缓。
林庭风又叫侍者把之前叶文玉特别喜欢吃的黑森林蛋糕和焦糖布丁各要了十份,打包。
叶文玉立马对林庭风摇手说道:“我真的吃不下了!”刚才在餐厅就餐时,她那样狼吞虎咽,已经引起附近餐桌上的人侧目了。
林庭风看着她,伸出手摸了摸她黑亮的头发,对她温柔地说道:“我看你特别喜欢吃,另外,回去要是实在吃不下,可以分点给你室友。这样能帮助你搞好人际关系。”他说话的口吻,好像一个父亲对女儿的语气,关照她吃,还要替她照顾她的室友,帮她搞好关系。
叶文玉明白过来,内心不由十分感动,因为父母在她小时就离婚,她从来不知道父爱是什么滋味,可是今天,她内心的大大的遗憾,好像被他弥补了。
她抬起头来看着他,眼里有星星,现在的她,对于林庭风,简直是迷恋和崇拜了。
他又聪明又细心,而且对她特别体贴照顾。
他很好不是吗?
一辈子有这样一个人,对自己那么好,也已经算是好运气了不是吗?
林庭风看到叶文玉的嘴角边上有一点点蛋糕的碎屑,便伸出手,很自然地会她摘掉了,他笑道:“看你吃东西,总感觉像看一个胃口极好的小孩。”她大大的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睛,每当水汪汪地看着他时,再冷漠的一颗心也会在瞬间化为绕指柔。
叶文玉脸红地笑了,她不好意思告诉他,之所以她胃口好,是因为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好吃的美食啊!
就像以前,刚刚建国时闹饥荒,有一个人饿得几天没吃饭,有人突然给她一大框馒头,然后他就吃死了。
侍者打包的食物交给林庭风,两个人走出去。
在初夏的凉风里,叶文玉依依不舍地回头看那家西餐厅,对林庭风说道:“下次再来这家吃好吗?”
林庭风止不住又笑起来,想着她真是一个没见识的小孩,他伸出手,将她拢到自己的胳膊下,护着她往停车的地方走,他温柔地说道:“小傻瓜,天下好吃的饭店多得是呢。”
碰到一家饭店就要逮着吃个没完没了,呵呵。
叶文玉又脸红红地笑了,执着地说道:“可我真的很喜欢这家!我们下次再来好不好,好不好嘛?”她拉着他的胳膊缓缓地摇着,脸上都是央求的神情。
当时已经快是六月份了,初夏的天气,蓝天白云,景色如洗,十分美好,林庭风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胳膊是赤裸的,古铜色,肌肉贲张,叶文玉雪白欣长的手指抓着他的胳膊,林庭风看了一眼,不禁有些心神摇荡,他心想,这应该是一个女孩全不设防充分信任的表示吧,她肯这样相信他,这种感觉真好,因为自己十分快乐,止不住要宠着她,因此,他笑道:“好啊,只要你喜欢,天天来都是可以的。”
“真的吗?太好了!”叶文玉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欢呼跳跃着,在林庭风的面前如同一个孩子。
她好像从来没有这样撒娇过,因为生活不允许,可是现在,有个人这样纵容她,所以撒撒娇也无妨了。
林庭风因为喜欢她,所以止不住想好好疼爱,便开着车带到她了s市最高大上的商场,富隆商场。
叶文玉偎在林庭风的身边走进去,商场大得像迷宫,虽然林庭风打扮得很休闲,开着很普通的车,可是走进各个专柜,那些柜哥柜姐却立马迎了上来,恭敬地叫他林总——
他们都认识他。
叶文玉便知道,他是这里的常客。
站在华丽异常的专柜里,香奈尔,古奇,等等,叶文玉回想起自己从小长大,妈妈带她逛的地下服装城,两厢对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她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泾渭分明,穷人有穷人消费的地方,富人有富人消费的地方。
她妈妈以前带她逛的地下服装城,就是专门为一般人消费的地摊货。
林庭风对柜姐慢慢地说道:“带着她去逛逛,给她挑一些合适的衣服。”
叶文玉一呆,没想到,他真的要给她衣物,而且是这么贵的衣物!没吃过猪肉,但她见过猪跑,这些都是顶级奢侈大牌,一件薄薄的上衣,可能要价就是几万,她一个学生,根本不需要这些衣服。
因此,她立马拉着林庭风的手,走到一边,对他焦急地说道:“我有衣服,我不需要这些。”
上次生病,他带她在杭州以及国外游玩的时候,也给她买过很多衣物,虽然她最终没有带回学校,但肯定还在他那边的房子里,如果他嫌得穿得太寒酸,可以把那些衣物重新利用起来,真的不需要再买新衣服了。
林庭风笑道:“你哪里有衣服?再说了,衣服要常换常新,去年的衣服——”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顽皮地眨眨眼睛,对她笑道,“去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