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燕乐二十八调,布在十一律,唯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具宫、商、角、羽四音;其余或有一调至二三调,独蕤宾一律都无。内中管仙吕调,乃是蕤宾声,亦不正当本律。其间声音出入,亦不全应古法。略可配合而已。如今之中吕宫,却是古夹钟宫;南吕宫,乃古林钟宫;今林钟商,乃古夷则商;今南吕调,乃古林钟羽。虽国工亦莫能知其所因。十二律并清宫,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声,只以合字当大吕,犹差高,当在大吕、太蔟之间,下四字近太蔟,高四字近夹钟,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中吕,上字近蕤宾,勾字近林钟,尺字近夷则,下工字近南吕,高工字近无射,下凡字近应钟,下凡字为黄钟清。高凡字为大吕清,下五字为太蔟清,高五字为夹钟清。法虽如此,然诸调杀声,不能尽归本律,故有偏杀、侧杀、寄杀、元杀之类。虽与古法不同,推之亦皆有理。知声者皆能言之,此不备载也。外方乐,指当时所谓的外国之声。衣冠文物,指服饰器用的意思。全文翻译过来的意思,为,今天教坊的燕乐比唐律高二律稍弱。合字比太蔟略低,却以凡字当宫声,比黄钟清宫稍高。中原以外的音乐尤其没有法度,大体上又比教坊的高一律多。唯独北狄的乐声,比教坊乐低二律。大致北方人的服饰器物多采用唐代的风俗,这种音乐怀疑也是唐代音乐的残留。今天的燕乐二十八调分布在十一律上,唯独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自具有宫、商、角、羽四音;其余的律有的有一调,有的有二三调,唯独蕤宾这一律一调都没有。其中的管仙吕调是蕤宾声,但也不算是本律。这二十八调中的声音也有出入,不完全符合从前的法度。仅是大体上可以配合而已。比如今天的中吕宫,却是古代的夹钟宫;南吕宫是古代的林钟宫;今天的林钟商是古代的夷则商;今天的南吕调,是古代的林钟羽。即使是全国最优秀的乐工也不清楚其中的缘由。十二律加上清宫,应当有十六声。今天的燕乐只有十五声。大概今乐比古乐高二律稍弱,所以没有正黄钟声,只认合字当大吕,仍然偏高,本应当在大吕、太蔟之间,下四字近太蔟,高四字近夹钟,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中吕,上字近蕤宾,勾字近林钟,尺字近夷则,下工字近南吕,高工字近无射,下凡字近应钟,下凡字为黄钟清。高凡字为大吕清,下五字为太蔟清,高五字为夹钟清。法度虽然如此,然而各调中的杀声,不能完全规划本律,所以有偏杀、侧杀、寄杀、元杀之类。虽然与古代的法度不同,推敲它也自有道理。通晓音乐的人都能把它讲明白,这里就不一一记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