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史密斯,对么?我看过你的比赛。”
对面的罗斯笑的很腼腆,林峰看到了沧桑。
可是他只有三十岁啊!
罗斯不再是当初打球极具观赏性的小平头,大大小小无数伤病后,现在改变打法努力适应时代潮流,而且发型也成了脏辫。
从骑士到森林狼,他一直勤勤恳恳,用各种节奏变化的上篮取代以前暴力美学的扣篮。
两人相互站着,大概过了两秒钟,林峰才再度开口。
而对面的罗斯则是看到了年轻时代的自己。林峰前三场比赛的几次扣篮很有观赏性,罗斯曾经一个人在家中对着屏幕出神。
现在,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着。林峰措手不及,他以为大概率会是吉米巴特勒,甚至想好了见面后的说辞。
片刻的沉默后,林峰主动上前跟他拥抱,“老兄,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准备明天的比赛么。”
三十岁的罗斯锐气不在,但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韧劲,那种不想认命的态度令林峰钦佩。
为什么我不能是mvp?为什么我不能是联盟最好的球员?为什么?为什么?
这是公牛时期,罗斯面对记者说下过的话,那时候林峰的身份是一个电视机前的球迷,而现在风城玫瑰就站在他的面前。
联盟从来都是残酷的,时代永远在改变,那些曾经大杀四方的球员也因为年龄增长而变得令人唏嘘,比如卡梅隆·安东尼,又如面前站着的德里克·罗斯。
罗斯欣然同意明天的对手跟自己合练,他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一旦到了球场就会变得格外专注,用行动证明一切。
“一对一?你可以用出全力,不用担心会让我受伤。尽管我三十岁了,但这身体还能扛住年轻人的冲击。”
半弯腰的罗斯笑着说,然后拍了拍地板示意林峰放马过来。
玩笑归玩笑,没有人愿意在这个节骨眼上受伤,尤其是职业生涯饱受伤病折磨的罗斯。林峰运着球准备突破,他打算采用急停跳投来结束这次进攻。
左右虚晃后急速突进,没想到罗斯居然能跟上他的步伐,快到油漆区的时候林峰突然胯下回球,来了记翻身跳投,可惜未能投进。
他还需要适应这里不怎么明亮的灯光,跟正式球馆如同白昼的照明设备相比,这里更像是七八十年代的老球馆。或许是很少有人会在这么晚来球馆的缘故,灯光设计方面没有投入足够的成本。
但是罗斯很适应这里,说明他已经不止一次在晚上独自训练。
林峰想象如果自己是罗斯,恐怕早在尼克斯打球时就宣布退役了,他的伤病严重制约爆发力,膝盖大伤对于这种风格的球员来说几乎是致命性的。
罗斯时不时吐露林峰让他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看得出他很怀念年轻时期的自己,从引以为傲的天之骄子,最年轻的mvp,甚至在联盟里拥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合同条款,到现在为森林狼的毛头小伙打替补。
当初在骑士那几个月,球队内部矛盾重重,队友小托马斯倒地后无人理会,是罗斯从中圈跑回后场拉起了小刺客。
尽管是明天的对手,但罗斯仍然不遗余力地教给林峰一些进攻技巧,比如扣篮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手腕不受伤,还有面对大个子防守时的脚步移动。
“你的扣篮令我难忘,隔扣科林斯那一球我认为是最棒的。当然,你的职业生涯刚刚开始,前途无限。一定要在球场保护好自己,如果不是因为受伤,我会是联盟第一人,这一点你相信么,哈哈哈。”
几个回合的攻防下来,罗斯开起了玩笑,当初公牛与骑士的每次东部对决都会是焦点话题。
现在,林峰成了詹姆斯的队友,让他和罗斯有了些共同话。
“毫无疑问,勒布朗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他在各个方面近乎完美,我很荣幸能跟他一起打球。”
林峰做着投篮动作,谈论起球队老大勒布朗,尽管保罗事件令他感到不舒服,但那都过去了,湖人是一支总冠军队伍,他们需要团结一致。曾经的隆多跟詹姆斯也是闹过不愉快,但他们现在能够站在一起教导年轻人。
在篮球世界里,又有什么苦大仇深呢?
谈起勒布朗,罗斯笑了起来,聊起在骑士的短暂时光,“我不得不和一个我与之斗争了四五年的球队签约。和勒布朗一个我斗争了四五年的球员一起打球。”
”哈哈哈,我能体会那种尴尬,我猜你跟他第一次穿着骑士球衣打招呼时,肯定恨不得钻进地板里。“
林峰明白罗斯的个性,他是个不服输的斗士。
罗斯尴尬大笑,两人的笑声以及篮球拍击地板的声音在球馆里回荡。
在芝加哥公牛效力7年,那段时间詹姆斯还在骑士时,罗斯与克利夫兰竞争。在那之后,他又与去了迈阿密的詹姆斯三巨头竞争。
“可是到了最后,我却不得不学会如何跟詹姆斯一起打球,很有意思对不对?”罗斯摸着后脑勺,腼腆的像个大男孩。
谈到这个话题,林峰首先想到了杜兰特,加盟勇士会是环绕他一生的话题。相比罗斯的迫不得已,杜兰特更像是两情相悦。
那感觉就像告诉全世界,“我不想努力了,直接找个富婆享受人生去了!”
闲聊一阵,两人回到球场继续打攻防对抗。罗斯改变了自己过去的打球方式,现在用稳定的命中率飘在外线或者利用节奏变化攻击篮筐。
相比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