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之桐尴尬的举着手里的鸡腿,犹豫了一下,无法,也矜持的开始啃了起来。
既然都塞手里了,反正榭说好吃,那就吃呗!
夫妻嘛,就是要同患难,共进退,丢脸也要一起丢!不然等回去之后媳妇想起来不高兴了怎么办?
这边信之榭和念之桐分一只鸡,那边小狼和小狼也分一只,一行吃的其乐融融,好不惬意!
信之榭叼着鸡翅骨说道:“没想到小狼这么能吃辣呀?”说是和念之桐分,其实念之桐一根鸡腿还没吃完,她就已经吃掉了半只鸡。
文墨咬着鸡脖子,一边把一块翅根塞进小狼嘴里,一边回答道:“一开始就是好奇给小狼吃了点微辣的,结果它还挺爱吃,之后我就时不时给它弄些辣的肉菜吃,它也就越来越能吃辣了。”
文墨顿一顿,反问信之榭道:“倒是榭姑娘,桐公子不是说你们一族向来不在凡人面前进食吗?”
信之榭开始对付鸡胸肉,随口答道:“哦,那个呀是指我们吃正餐的时候。你们人族常见的这些食物对我们来说都是零嘴,吃的是味道,解馋的,没什么营养。”
小狼咬碎了翅根的骨头,也问道:“难不成你们还跟我们狼族一样,吃生肉?”
“那倒不至于,”信之榭空出一只手来,从储物戒指中捏出一粒丹丸,“一般我们在人族地界行走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都吃这个。”
那丹丸圆溜溜的带着耀眼的赤红色,赤红外面包裹着一层像是糖衣般的薄薄的外壳。
若是小狼的眼睛能看见,此时必定亮了起来,大叫一声:“糖葫芦!”
可惜小狼现下看不见,于是文墨很了解的代它问道:“缩小版糖葫芦吗?”
信之榭一噎,看了一眼手中的丹丸:“还真有点像,不过不是,它叫‘赤珠’,是我们族的药研院研发的。”
说着,信之榭顺手把赤珠丢进嘴里咽了:“浓缩就是精华,这赤珠一粒可以顶一碗!”
“原来如此。”文墨心内有些失望,如果能知道他们吃什么,说不定就是知道他们到底是哪一族了呢。
不过本来也没报很大希望能这么快猜到他们的种族,文墨的失望只是一瞬,便又开始与小狼大快朵颐起来。
小狼咬碎最后一块骨头的时候,念之桐也终于啃完了他的那根鸡腿。文墨惊讶于他全程吃的那么矜持优雅居然还能把鸡腿上的肉和软骨啃的干干净净。那最后剩下的两根光溜溜的骨头简直就是艺术品!
把骨渣和炭渣丢到一旁的树林子里后,念之桐问道:“文公子,可休息好了?这下我们可以走了吧?”
文墨使劲点头:“好了好了,我们走吧!”
又是一日,傍晚时分,一行又回到了临山镇。脚还没站稳,又来了一个黑衣人。似乎是信之榭的家族里出了什么事,于是与小狼和文墨匆匆告别和便和念之桐离开去做自己的事了。
“我们也走吧。”二人远去之后,文墨便转身向之前的客栈走去。
可跟在他身后的小狼却磨磨蹭蹭的半天迈不动一步。
文墨回头见身旁没狼,奇怪的问道:“怎么了小狼?看不见路吗?要不要我抱你?”
“不是……”小狼伸出爪子在地上画着圈圈,“你之前不是说,等我解开了封印,就带我去找阿姐喝酒的吗?你是不是……”
哦,这个事啊。
文墨了然道:“放心,我没忘,不过你现在不适合喝酒,等你的眼睛好了再让你喝个开心!”
“就尝一口,一口也不行吗?”
“不行!一口也不行!”
“就一口也不碍事吧?”
“怎么不碍事?你不喝酒最多有个两三年眼睛就能好了,喝了之后说不定三五年也好不了!”
“两三年?那么久!哇,我真的好想喝!现在就想喝!”
“不行就是不行,不能喝!”
……
争论的最后结果就是小狼吵困了,睡着了,完美败北。
于是之后回小木屋的一个多月里,每当路过一家酒肆,文墨就能感受到小狼身上腾起的浓浓怨念,伴随着“两三年,两三年……”的哀怨的碎碎念。
本来文墨是想回风铃寨跟文砚报个喜讯的,但信之榭明显调查了他们,他们还不想把太多自己的私事透露给一群来路不明的人。
终于回到了山末镇,文墨和小狼一起去孔老伯家送了些山外的土特产。孔老伯乐的开花,感叹道:“要是我儿子能有你一半记挂我就好了!上次回来后进城已经三年了,就只是托人往家里捎钱,也不见他回来看看!或者他要是争点气,如今我孙子也该有你这般大年纪了!”
文墨笑笑不说话,心说我年纪比您儿子都大呢。
小狼趴在地上,咧开了嘴无声的大笑着。
孔老伯又低头仔细看了看小狼的怪样,接着感叹道:“出门一趟,就连小狼都长这么大个儿了,看来是年纪大了,长开了!”
这回小狼笑不出来了。
我这年纪大爷您都能当我孙子了好吧?
文墨不禁好笑的向孔老伯告别:“孔老伯您没什么事的话,那我们就先回去了哈!”
“哎,好嘞!”说着就要关门进屋,忽然又想起来什么似的叫住了文墨。
“对了文小哥,还有个事。你屋里可能有个女娃娃。”
“嗯?”文墨绊了一跤,回过头来一脸不能理解的看着孔老伯。
“就是前几天有个挺漂亮的女娃娃来咱们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