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二十,晴。
冬天的行将过去,天气渐渐回暖,此刻龙府门外的大街上又热闹了起来。
自从大欢喜菩萨命丧此地,赤足仙子的威名便渐渐在江湖上传开。宁惹寻欢郎、莫犯赤足娘的这一句戏语,竟也在江湖上流传开来。等到这个口号人尽皆知的时候,李寻欢听到耳朵里,不过是摇了摇头。
于是,从这之后,赤足仙子便成为江湖中最不能招惹的存在之一。
有赤足仙子在这里坐镇,这条大街便成了江湖人士禁足的地方,就连那些地痞流氓也全都不敢在这里闹事。
因为这个缘故,大街越发的热闹起来。
但纵然是热闹,有一个偏僻的酒馆却罕少有人过来。
正对龙府大门的一个胡同里,一个小店正开在胡同口处。店主人是一个驼子,人又老脾气又暴躁,但凡客人有一点意见,他便横眉怒目回敬过去。久而久之,到他这里吃酒的,也只有三五个熟客。
最近,又增加了一个。
这位客人有些古怪,他一般在临门的桌子上坐着,要一壶酒,却不着急喝,只是呆呆地望着龙府的大门。等到他看得心满意足了,便喝一壶酒,直到醉倒。
孙驼子也不管他,自从龙啸云得罪了赤足仙子之后,便躲在家里再也不出来。原本热闹的龙府此刻早已经门可罗雀,就连家丁也都躲在门楼里不肯出来。
也曾经有几个自称龙府仇敌的人想要过来落井下石,只可惜,他们能耐不高,可以闯进龙府大门,却绝难活着出来。久而久之,龙府便真的成了无人问津的地方。
所以,有一个人竟这般对龙府关注,孙驼子虽然感到奇怪,却不以为意。毕竟,谁让这家伙曾经是龙府的主人呢。
孙驼子只管做自己的生意,根本不在乎李寻欢在自己小店里醉生梦死。
于是乎李寻欢日日到孙驼子的小店买醉,孙驼子也不曾说他一句,这倒让几个熟客大为奇怪。
但孙驼子不感到奇怪。
李寻欢念念不忘林诗音,却少了一份敢豁出去的勇气,他能做到的也只有躲在角落里默默看一看,再用酒来麻醉自己。
对李寻欢,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但直到有一天一个穿道袍的赤脚女子走进他的小店里,他才稍稍对李寻欢多了一点敬佩。
莫小小走进店里,看到那个驼背的店主人,便自来熟地笑着说:“孙驼子,来一壶好酒。”
孙驼子闻言,浑浊度眼睛里突兀亮起一道光,却很快晦暗下去。他转身,默默地拿了一壶酒,一个杯子走到莫小小跟前,却看见莫小小已经坐在李寻欢那一桌上,正默默数着桌子上的空酒瓶子。
孙驼子将酒瓶和杯子递到她面前放好,正准备转身离开,却听到门外有马蹄声,接着便走进来几个江湖侠客。
其中的一个,进门之后便找了一张摆在正中位置的桌子坐好,对同伴笑着说到:“你知道吗,据说这龙府当年是小李探花的故居,那姓龙的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不仅拐走了小李探花的未婚妻,还把谈话的房子也给拐了过来。不过也该他姓龙的倒霉,前段时间不知怎的得罪了赤足仙子那个女魔头,竟被逼得连大门都不敢出一步。嘿嘿,也不知道这姓龙的是不是仗着自己油嘴滑舌,把女魔头骗得人财两空,这才逼得人家堵在大门口。”
他的同门也一并坐下,一个个淫笑着,似乎都在应和这位同伴的话。看他们的yín_dàng表情,似乎都在想着什么不可描述的画面。
莫小小听了也不着闹,只是朝孙驼子问道:“你这有针线吗?”
孙驼子一怔,起先不明白莫小小是什么意思,但看到莫小小那一张不带颜色的面孔,以及那对正闪着莫名光泽的眼睛,不由得想到了什么。他便转身,丝毫不顾那几个江湖人大声叫他,径自到后院里去了。
那几个江湖人兀自不觉得自己即将大祸临头,依旧骂骂咧咧的。其中的一个催了一口唾沫,满脸晦气地说道:“这地方真他妈让人不舒服,要不是江湖上传说昔日和沈浪沈大侠亦敌亦友的王怜花有一本怜花宝鉴落在这龙府之中,老子才不愿来这里来。”
另一人也应和道:“就是,也不知道当初林诗音是不是真的被龙啸云迷得神魂颠倒,竟然连怜花宝鉴这种宝物都藏起来不给李寻欢。这李寻欢也真是可怜,认识了一个狼心狗肺的大哥,又有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嘿嘿这对狗男女可是练手把他坑得一干二净。这在江湖上流传开来,谁不笑话小李飞刀脑袋上多了一个绿帽子?”
莫小小听到这里,突然拍着桌子哈哈笑了起来:“李寻欢啊李寻欢,你当年一番苦心好意,不仅你未婚妻不明白,就连你大哥也对你心怀怨念。哈哈,到了江湖上,反倒都成了你的不是了。哈哈,这顶绿帽子你是注定要戴一辈子了。”
这时孙驼子走了出来,闻听到莫小小的真番话,也是脸上一阵抽搐。他低头看着醉倒在桌子上的李寻欢,眼睛里竟没有半点好颜色。他将手里的针线递到莫小小面前,莫小小笑着拿在手里,转身看着那几个正露出不耐神色的江湖人,笑着说到:“你们几个,刚说的话确实让我痛快。不过一个个也犯了我的忌讳,既然你们说的那么痛快,那以后就不要说话了。”
那桌上其中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江湖人淫笑着说道:“哪里来的骚浪蹄子……”
他话还没说完,就感觉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