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夜之溪熙>第十四章 还记得吗?

“快醒来,夜倾权。”我在迷茫中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叫着我的名字,很熟悉,我睁开眼,那是一道白光。

“还记得吗?你的承诺。”声音再次响起,婉转柔和,我蹒跚着走去,看到了那道声音的来源,是一个男子,很英俊,只是脸色苍白,白色的衬衫,手上好像拿着一本不知名的书,我认识他,他是孟华。

“好久不见了?”我笑道,很是洒脱。孟华也是微笑对我。

“还记得吗?你的承诺。”孟华的声音像风一样,在我身边环绕,我有一瞬间脑子一片空白。

“承诺?”我问道,陷入了回忆。

............

“我活不久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够代替我的位置。”

“你,能做到吗?”这句话就像是一句魔咒,从我懵懂时,就印在了我的心里。

“我做到了,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一共七年,我为了你保护了她七年连自己都没有谈恋爱,你呢?是时候回来了吧。”我说道,孟华似乎只会笑,这只是一个梦,但是我还是质问他,自己喜欢的女孩为什么自己不来守护,却要一个旁观者在一旁暗暗守护!

“夜倾权,谢谢你。”孟华再一次说道,带着无尽的沧桑,转身一步一步的走远,离我而去,我飞奔而去,但是只是一道白光照进了我的眼睛,那似乎是一个人。

“林......”我低声说道,也不知道是在喊谁的名字,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

梦散了,人醒了。

“我要辞职。”林熙面对公司的老板,义正言辞的说道,自己的清白差点受到了玷污,怎么可能还留在这家公司。原本这种事是对组长说的,但是那个张胜天林熙是一点都不想看见了。

“林熙小姐,我们同意你离开,但是我希望能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然了,我们公司会对此进行赔偿,无需担心。”老板很是沉着冷静,这事其实并不少见,对于他来说几乎每月都会发生,当然,拿了一点小钱,自然能解决。林熙握紧了粉拳,很想一拳打在这个人面兽心的老板上。

面对这种事情的发生,居然是想着包庇员工,和公司的颜面!林熙对于这个公司是越来越失望了。

“不行,我要告发你们,除非张天胜受到他应有的惩罚!”林熙大叫,周围的人开始在门外聚集,老板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居然如此刚烈,便是没有了好脸色给这个女孩看。

“那么,你就要承担起违约金的赔偿,十二万!而且我们会以诽谤的罪名起诉你!”林熙惊住了,恶人先告状,这种惨无人道的事居然也能在她身上体现!林熙愤怒,很是愤怒。

可她并没有那么有钱,她只是一个打拼的年轻人而已,十二万?谈何容易。林熙放松了全身,还是决定了放弃,这个世界还是那个,多得是你无法得偿所愿的事。

“等等,王总,这件事应该还有余地。”门被打开,走来一人,身穿纯白西服,而且价格不菲,身上尽是名牌,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林熙的面前,像是盖世英雄一样的站在了林熙的面前,和她同进退。

“这不是小乐总,什么风把您吹来了?”被称为小乐总的人笑了,那笑容在林熙看来就如同清风徐来一般,很柔和。小乐总发话了。“我已经听到了,对于这个张天胜,如果你们公司不将这个人开除,我们将停止合作!”小乐总的话不容反抗,无比绝对。

“这?”老板有些沉默,但是想到了一旦合作停止所损失的利益,脸上马上就像一朵花绽放了。无比灿烂。

“可以,自然可以,开除,马上开除。”

林熙看着眼前的男子,很英俊,点头谢道。

“谢谢先生。”小乐总却是笑了笑,将手放在林熙的头上,慢慢的抚摸,仿佛林熙是一头小猫一样。

“林熙,好久不见。”林熙突然抬头,看着男子,似乎有种熟悉的感觉。

“嗯哼。”小乐总咳嗽一声。“现在有请大一新生林熙和大二曲:曾经的你。”林熙这才想起。

“蒋学长!怎么是你啊。”

早餐店,我点了一份油条,一碗豆浆,这家店我常在周末来,这天正好是那周六,趁着早上没什么客人,来照顾一下生意。

“小夜啊,慢点吃,别噎着。”老爷爷说道,这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他的老伴很早就死了,自己的女儿在外打拼,我又是他的常客,也把我当他的儿子看,老人家姓高,我就叫他高大爷。

“高大爷,您这早餐可真是一绝啊!”我说道,随后猛喝起来,高大爷很高兴。

“你可是我儿子,怎么可能怠慢了你,我可是又偷偷加了料,绝对好喝。”我点头,然后再次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我去结账,我会偷偷的在钱里包着五枚硬币,然后自己放在了钱柜里,当然是趁着高大爷去收拾的时候,每次都会多给五块,老人家了,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我摆手告别,高大爷也是对我微笑。

等我走后,高大爷走到钱柜前,拿起了那包在纸币里的五枚硬币,分类好,笑了笑。

“臭小子,有钱没地花。”高大爷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对,是我。小夜来我这吃饭了,精神不错。”

“挺好的,可以,行行行,就这样了。”

电话挂断了,高大爷看着钱柜里的硬币,笑了笑。

“多么善良的小伙子,”高大爷再转身看着那张照片,正是和自己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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