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

“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懂得了“道法自然”,李书山便可以在自然中学习一切了。


状态提示:第327章 新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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