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恐怖悬疑>始于权游的西幻之旅>71 泽地人的匕首

白鹿温妲一直很好奇那位随随便便给了自己儿子一枚金龙,还没要任何回报的孩子是什么样子。

是那种贵族孩童普遍的顽皮孩子?

还是大手大脚的小胖子?

亦或是心地善良的柔弱男孩?

每次拿起那枚金龙,她都会想到这个问题,而当同伴们商量决定要放弃御林内平淡的生活,去投奔那位男孩时,她更是总会思考于此。

而今她终于见到了当事人,感觉有些奇妙。

一袭黑色镶银边的天鹅绒外套穿起来稍显松垮,下身裤子同样如此,套在男孩身上让他显得非常瘦弱,胸前用金线与黑丝编织而成的宝冠雄鹿纹章在阳光下璀璨生辉,其脸蛋苍白,看起来有些柔弱,好似刚刚得了场大病——听说也的确如此。

冷不丁一看,这似乎是一个体弱多病的男孩,除了头发乌黑的令人忍不住想要把玩外没什么太特殊的,然而当男孩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看向她后,这种印象登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那是一双冷静而又充满审视的双眼,给她一种与男孩年龄截然相反的感受,但此时她更在意的是这双眼睛的颜色。

那是一种令人惊艳的冰蓝色泽,瑰丽、深邃、却不显冷漠,反而有种异样的吸引力,被注视时令她有种酷暑天气被清凉海风吹拂而过的舒适感。

“你是怎么办到的?”

略显嘶哑的孩童声音打断了女人心中的惊艳,她收束心思,回答道:“我观察了他几天,发现他没带任何手下士兵,只带着一个小婴儿与一位奶妈住在城内旅馆里。”

她说着,话语顿了顿,见男孩在专注倾听,才又开口道:“劳勃国王巡城那天他不在,我就趁着机会顺窗户爬了进去,把那孩子偷偷带走了。”

起先温妲还怕眼前这位孩子听不懂自己在说些什么,于是语速很慢,但见对方一脸冷静倾听的样子,就不自觉加快了许多。

“我给他留了一张字条,叫他带上赎金来赎回孩子,同时我要求他必须要卸下全身武器盔甲去我指定的地点,我才会真正出现。但当他去的时候,我其实又爬进了那家旅馆,然后将他留下的所有东西全都带了出来。很幸运,我本来还以为要多重复几次才能拿到呢。

披着浅绿色斗篷的金发女人说着,蹲下来拍了拍脚边的粗木箱子。

“都在这了,大人。”她不知不觉间用上了敬语。

此时两人身处于红堡边缘的一处士兵执勤室内,为了见这位女土匪,蓝礼事先伪造了一封从风息堡而来的“家书”,交给戴佛斯后,女人这才能够有资格通过红堡大门,然后还没等士兵们去通报忙碌的劳勃陛下,蓝礼就适当地出现在此地,又“恰巧”截了胡。

眼下正值王座厅内忙碌政事之际,所以蓝礼不怕劳勃听到信后跑过来,同时史坦尼斯目前也不在红堡内,于是他可以放心的接待眼前这位女人。

对方说话时已经将箱子掀了开,蓝礼扫了一眼,在一堆皮甲腰带的缝隙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目标。

暗松了口气,但他没有马上就将其拿出,而是看着眼前这位漂亮女人询问:“那婴儿现在什么情况了?”

“我放回去了。”对方说道:“他是个小讨厌,又哭又叫,还尿了我一身。”

蓝礼闻言了然,大概了解到这位是个什么性格了。

和她原本的身份一样,就是一女土匪。

对绑架勒索一类的事情非常熟络,对同伴的死亡没有表现出太多悲伤,对违背法律也显得毫不在意,手段无所顾忌,一切以达成目标为目的。

不过她又不单单只是一个女土匪。

听起来她还挺聪明,同时很有趣的是,正常的土匪强盗不会识字,而眼下这位却能读会写。

这可不是什么寻常事,要知道,就算是贵族家庭出身,也有很多人大字不识的。

领主阶级也基本上只需要能读会写就够了,其他的有学士在呢,根本用不到他们多费心思学习。

而且这个世界的人们普遍不爱学习,反倒是乐于舞刀弄枪。

“你从哪学会的读写?”蓝礼于是好奇地问。

眼前这位看起来大约三十岁左右,身材高挑而又纤细,蹲在那里一头金发零散披散而开,显得有些随意,长相也称得上很漂亮了。

“我父亲是一名雇佣骑士。”

对方回答:“从小他就教我识字写字。”

蓝礼闻言点了点头,也没多问,而是将腰上系着的一个小灰袋子扯下递给对方。

“你要真想当我的家臣,那么自然会有固定薪资可拿,不过在这之前你还不是,所以这是给你的报酬。”

他的金龙已经花光了,所以袋子里面装的自然不会是金币,但出自梅葛楼内,却也价值不菲。

对方接过袋子打开后露出一抹喜悦神色来。

蓝礼见此笑了笑,目光随之看向正扯着女人斗篷兜帽一角,有些紧张兮兮的男孩。

男孩身着棕色束腰粗布衣与紧身长裤,长相秀气,一双碧绿的眼眸看起来亮闪闪的。

他似乎七八岁大小,面庞整洁,没有之前见到时那种脏兮兮模样,也没有寻常平民孩子的邋遢,显然是来之前被一番梳洗过了。

只是面对蓝礼的目光,他干净的脸蛋却刷的一下变得通红,脑袋也下意识低着,看起来有些紧张。

“她是个女孩?”蓝礼见此奇怪地问。

“男孩。”

将钱袋收好的女人站起身来回答,同时伸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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