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恐怖悬疑>亡灵记录者>第四十一章 女神 (1)

新的客人很快到来,是一名衣冠楚楚的中年男士,他并无其他,只是很快的坐了下来,看着我开始了新的一篇故事。

dear:茜茜,今天过年怎么不回家?

me:对不起,妈,我去旅游了,忘了跟您说......已读

dear:这么贪玩,大过年的去哪啊?连家都不要了?

me:我在天竺呢,妈,这里真美.......已读

dear:要注意安全,然子呢?没陪你去吗?

me:他公司上年班,走不开.....已读

我叫刘然,今年三十三岁,是一家公司的项目主管,在这个年纪拥有高薪和地位,我也算是年少有为,更重要的是我的女神成为了我的妻子,她叫徐茜,是我大学也是高中的校花,能娶到她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高中时,我读理科,她读文科,我是默默无闻毫不起眼的理科男,随便往人堆一仍便如同石沉大海,而她是迷倒众人闻名外校的校花,往人群里一站,永远都是最吸引他人眼球的那个。

那时陪伴我的只有课本练习和老师,而陪伴她的是情书和源源不断的追求者,我的长相如芸芸众生,加上不注重打扮,久未打理的头发油如污渍,让我看起来多了一丝邋遢,而她无时不刻都是俏丽绝伦,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间仿佛都是上帝最美丽的画作。

我们之间如同天堑一般遥远,本该不会有什么联系,但在那天中午,却从此彻底将我们的人生轨迹连在了一起,又或者应该说是让我的人生轨迹开始因她而变。

那天中午,大家在食堂拿汤,由于汤罐太烫,她那纤白的手指尝试了好几下,都无法将汤罐拿起,白洁的手上多了一丝樱红。

她的手猛地一缩,小小叫了一声,眼神里充满楚楚涟漪与一丝幽怨,我不知出于什么想法,也许是我认为这样纤细白哲的手就应该放在琴弦上弹作,在彩画前描绘,而不该多此折磨,便伸出自己那双粗糙肥厚的手掌将汤罐拿起,慢慢放在了她的餐盘上。

抬眼之间视线与她碰撞在一起,她那美丽的眼睛如同一块通透的水晶,在干后的阳光下绽放出无尘的光芒,这光芒是如此动人我竟在这动人之间渐渐迷失,是她清亮的声音如蜻蜓点水一般,让我心中如湖面般荡漾让我清醒过来。

“谢谢!”她俏脸微微一侧,朝我露出春风般和煦的笑容,也许是因为在我认为这种粗活本应该由我的手来干,我并没有意料到她这样完美的一个人竟为对我这样微不足道的人微笑道谢,就如同高贵的公主向服侍她的侏儒展开笑颜一样,那一刻我亦如她为之倾倒,从此从此我的生活就变成读书刷题还有她,当然生活依然照旧,只是每天在食堂里坐在她不远的位置,看上她一眼,看她身边坐着的男生一天天改变,而我的位置上始终都是我。

有时一不小心视线与她重叠,我如同做错事的小孩慌忙低头,如同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生怕被人发现,也是想这样男生也许没有喜欢他人的资格,世上并不会有被公主亲吻的青蛙王子,只有吃不到天鹅肉的癞蛤蟆。

这份暗恋我从高二保持到了高考,最后一科英语停笔的那一刻我叹气感慨我的高中结束了,突然又惊讶发现我与她也彻底结束,虽然我俩也似乎从未开始,她的理科成绩大概低我80分,我的我的心如同被抽空般,高考即将结束的喜悦荡然无存,喜欢她,在食堂里偷偷的看她,对于我来说竟成了无法割舍的习惯。

父母以及亲友的希望又浮现在我眼前,父母都是农民,省吃俭用供我读书,盼我考上名校改变命运,父亲干活渴了甚至舍不得买一瓶水去喝,随后我拿起2b橡皮擦将机读卡上的黑色全都擦净,没有她的人生算什么人生?哪怕功成名就,没有她又有什么意义?我虽然普通,虽然没钱没颜,但不代表我没有勇气。

我拿起铅笔,重新在那张标志着人生命运的卡片上随意的涂着,涂抹着一个农村学子的前途,涂抹这三年来日日夜夜灯光下苦读的身影,涂完后我才发现,不知不觉我的卡片上以涂成“许茜,我喜欢你”几个字的形状,我笑了,开心地笑了,笑过后起身交卷。

成绩出来的那一天犹如晴天霹雳,母亲哭得几乎昏过去了,父亲不停抽烟叹气,晚上回家身上满是酒味,看见了我,走上来,狠狠的给我一巴掌,那是父亲第一次打我。

开学了,我拖着皮包缓缓的走进了大学,与她同一所大学,新生联谊会上,她崭露头角,获得了满堂的喝彩与全校男生们的吹捧与口哨,我已在人群里看着她拼命的鼓掌,鼓到手都没有知觉,还拼命鼓着。

大学里,我依旧是毫不起眼的邋遢理科男,而她依旧是女神,依旧风华正茂。

陪伴我的是dota,篮球,陪伴她的是包包,信用卡和富二代,但可喜的是大学不像高中那么忙碌,我有大把时间去看她,当然都是偷偷躲在一角,上她喜欢的课,去她常走的路,与她刻意偶遇,但相遇了还这么多次,她从未注意到我,我常常想,若与她相遇的是一个大帅哥的话,她肯定早就注意到了其中的刻意。

她换男友的速度比我换衣服还要快,终于有一天我回宿舍才知道,我的舍友与她在一起了,舍友是篮球队队长,而她是校啦啦队的。我有些悲伤,但又有些欣喜,这样我和她的交集会变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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