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耀文沉思道:“欧洲那边我不清楚,但是在亚洲,在香港,想要成立书商经理人公司不是那么轻松的事情。”
从50年代开始,香港市民的娱乐方式,除了电影戏曲之外,最多的应该就是看书了,这也促成了大量的作家诞生,每年香港出版的各种书籍就有上千本,这还不包括在杂志周刊,或者报纸上写稿的作家。
如果一旦成立书商经理人公司,为作家打理写的书籍版权,首当其冲的,就是要面对那些出版公司和各大报馆的压力。
没有那个出版公司或者报馆,会想要去跟专业的书商经理人去谈价格,因为这样很容易陷入被动。
作家或许会念在情分上,在稿费或者分成上,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也是为什么金镛压他们报馆作家的稿费,无往而不利。
可换成了专业的书商经理人,分毫不让,就很容易陷入僵持状态。
这就是中国人情社会跟欧美利益社会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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