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黄小仙的狐朋狗友>第十九章 怀春的少年郎

黄小仙的心事根本不在单位上,谁与谁好与谁坏她觉得与自己无关。她的心,早就飞到胡大爷的家里,那个神奇的故事,让她吃不好也睡不下。

她坚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黄小仙带着好酒、好菜,让保姆阿姨跟着一起吃,阿姨不肯,说:“今天是周末,要是没事……我早点回去行吗?反正活计都干完了。”

胡大爷高兴地一挥手说:“走、走,以后只要小仙来了,你就放假,而且一分钱也不扣。”阿姨欢天喜地地离开了,以后,她越来越喜欢上黄小仙。

黄小仙很少喝酒,也没有这样的场合。在大学的时候她就不合群,人家吃吃喝喝的事从来想不起叫她。

在家就更不用提了,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好的酒量。与胡大爷喝了三次了,每次喝得也不少,但她除了有一点飘的感觉外,没有一点不适应。

胡大爷则说她是个有酒量的人,这些都是天生的。

黄小仙想听故事,胡大爷心在酒上。黄小仙就陪着他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喝高兴了,胡大爷这才接着讲了起来。

我这辈子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来省城。

我不敢贸然地动用金子,也不敢再去换银子。我也不敢明目张胆地登堂入室住进客店,只能戴帽自己解决。

这种不敢见人的日子真不好受,虽然吃穿不愁,但心情很差,也没个落脚的地方,于是,我又要离开。

我为什么不敢迟迟离开,是觉得这东西离家乡越远,能力越差,连飞行都不顺畅,也逼得我不敢走得太远。

我想去一个省城里比较偏僻的小村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安营扎寨安顿下来。

可就在我住店的第三天,半夜时分,突然来了客人,但我不知道呀,帽子也没戴。

当小二打开门,发现我在床上的时候,他立刻大喊起来,我拼命的找到帽子,在他们众人眼前消失的。

他们这些人,当时还以为出鬼了呢,把屋子翻了一个底朝上才罢休。

多亏这顶帽子了,我才逃了出去,却把四十多根金条全部遗失在客店里。

不是自己的财,总归守不住。

第二天,我还想进去把金条偷出来,却发现这家客店并没声张,而是自己眯下啦。我不敢耽搁太久,我也害怕不知到什么时候,帽子也会失效。

我根本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方位就上路了。

一路之上,又饥又渴。实在太累了,我就停止飞行,步行而为。快到晚上的时候,我遇到了一片桃林,桃林里全部都是红通通的果实。

我本来就喜欢吃桃子,只是家里买不起,这么好的桃子,为什么没人采摘呢?我也顾不上这些了,就摘了几个吃了起来。感觉太乏累了,就找到一个小窝棚睡下了。

令人难以自信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感觉脸上有什么东西,我伸手一抓,天,竟然是长长的毛发。

而且毛发把整个脸都遮住了,我不得不把一部分,分到脑袋顶上去。而眼睛下面的毛发已然到了前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慌了,这可怎么见人呢?好在我有帽子,可我不能总戴帽子吧?

不光是脸上,我的手上,胳膊上,腿上,到底都是黑黑的毛发,看书看着都害怕。

我在我往前赶路的时候,我发现那毛发还在长……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妖怪,整个路上就我一个这么奇特的人。这时候我明白了,那树上的桃子为什么这么好,却没人摘。

我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如果一辈子就这样,你说我活得下去吗?背井离乡不说,连亲人也不在身边。这时候的我,特别的想家,想父母。

我使劲拽下一根,生疼不说,好像又冐出无数根。一个英俊少年,眨眼功夫变成阅尽苍桑的老生……

我根本无心再飞行了,就步行在树木中。

林中的阳光斑驳地从缝隙中洒落下来,形成五彩的光晕。习惜我没有好心情欣赏。

走了不到一个时辰,我就迷路了,我也没害怕,心灰意冷之即就想在这森林里做个野人算了。

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肚子又饿得咕咕叫,没办法,正要掏出扇子赶路,忽然发现前面的树林里又出现一片桃林,唯一不同的是,这次的桃子全部都是青涩的。

我心里劝自己不要吃,因为还指不定身上会长什么呢,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实在是太饿了。

我到底还是飞上树顶,摘下一个吃了起来,我想要是真的再有什么变化,我就选择自杀算了。

现在想自杀也容易,高高飞起,重重跌落便是。

别看是青桃,但口感特别好吃,我一口气吃了四个。

奇迹出现了,没有多长时间,我脸上的所有毛发全部掉光了,就当着我的面,好像黑色雪花一样,不停地散落下来,我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你不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好到了极点,好像失而复得一般。

本来这是一件极好的事,却让我办砸了,如果不是贪心作怪,我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连累得到了手的法器都失灵了。

胡大爷喝了一口水,心情很沉重地说。

“到底怎样了?你到了城里,靠着手里的法器应该过上很开心幸福的日子呀?”黄小仙听得入了迷,却不明白胡大爷又发生了什么变故。

胡大爷低下了头,沉吟了半晌才说:“这是我一生做的最错的一件事,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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