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仙侠修真>道伤途杀>第17章 大战王天刀(上)

“你好像对那位神秘人很了解啊?”

王天刀也好奇了,这天机楼一直都是个神秘的存在,天机楼的楼主也同样是个神秘的存在,他也想从张清风口中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事。

可惜他让王天刀失望了,张清风没有再提云不知的事,张清风目光在王天刀身上一扫,话锋转冷,道:“管它风知云不知的,接下来该我打败你了,王天刀!”

王天刀凝视着张清风,可不把他放在眼里,哼了一声,道:“好狂的口气,就是不知道你手上的功夫有没有嘴上的功夫那般厉害!”

他双手举起宽长的天刀,喝道:“今日你我便来决一死战!”

张清风道:“魔煞王朝天刀门第一刀王天刀,早就想领教领教,来吧!”

只见张清风右肩一震,身后风月铁剑脱鞘而出,张清风虚指点向王天刀,风月铁剑在张清风神通的催动下仿佛长了眼般向王天刀飞击而去,剑芒一闪,直取王天刀眉心。

王天刀双眼盯着飞来之剑,看得真切,心生疑惑:“如此高手怎么会只用一把普通的百炼铁剑,十个修士中必有一人的剑比他这把要好。”

看张清风一副有胜无败的神情,王天刀心里也是明白了几分:“不过剑虽平凡,但到了高手的手里可就不再平凡了呀!”

王天刀巨大天刀一刀劈落,正中飞将而来的风月铁剑剑锋,风月铁剑受重向张清风面门呼啸着疾旋而去,张清风飞起一脚踢中风月铁剑剑首。

那风月铁剑如同脱铉的箭一般向王天刀激射而去,去势汹涌,剑身附着张清风的一道真气,剑身所至,催得地面飞沙断石,石地生生撕开好大一条长缝。

“好强的御剑术!”

王天刀一把天刀当胸一横,刀身泛发七色彩光,不敢小觑,严阵以待张清风那把飞来之剑。

~~~

狼烟起,敌来犯。

群侠起,英雄志。

同心御敌,保家卫民,是为好男儿。

但凡战场,无不如此:烟与火,热血和头颅。敌与我,断戟和悲壮。不以成败论英雄,保家卫国皆好汉。

犯我人族者,虽远必诛!

魔皇一念身长两丈有余,一身的黑sè_mó铠,造型异常狰狞,魔皇双眼红芒炽盛,胸前魔铠恶魔面孔上的魔眼也红芒炽盛,魔皇一念头长双角,弯曲向前,他双手持有短柄巨厚的魔斧,斧刃染血,他一直都冲杀在最前线。

他的坐骑“黑鬼獒王”是修炼成魔的大凶兽鬼獒,身长约莫三四丈,全身黝黑,面目可怖,不怒自威,一但激怒此兽便会全身毛发竖起,体型暴涨,吼声如雷。

据闻这黑鬼獒王未成魔时曾只身和鬼虎、剑狮、角豹、飞熊、双头狂蟒五头大凶之兽厮杀,厮杀了半天,五头大凶兽被撕咬得粉身碎骨,最后连骨头都没能留下半根。

《神洲志之异兽录》有记载:“黑鬼獒王,万头獒中方有一头可称王,而黑鬼獒王常为獒王中的巨头。”

魔皇身旁左右都是魔界高手和亲兵,身后黑压压一片全是魔将魔军。

魔皇身长两丈有余,此间妖魔中最为突出,他望着遍地的鲜血和尸骸,有人族的,有妖魔一族的,也有恶禽凶兽的,但那些血却都是同样的猩红和温热。

刚刚已经历经了一场人魔之战,魔皇御驾亲征,亲率魔兵十万,入侵人族魔族交界第一城勾陈城,竟沿途接二连三遇到人族小部队骑兵的偷袭,魔族虽有所伤亡,但魔界大军浩浩荡荡,喋血疯狂,那点损失不算太大,撼动不了大局。

人族骑兵且战且退,魔界大军一路上浩浩荡荡,沿途的人家早已拖家带口逃得不见踪影,要拿下人族领地,相对魔煞王朝而言最为直接的办法就是先得突破勾陈城,然后直取白虎城,以此作为据点,人族领地便相当于失去了屏障。

魔军终于在勾陈城前和人族打了一仗,魔军凶戾,人族却也英勇抵抗,双方死伤不计其数。

魔族终究仗着凶猛狂暴和自身凶戾,在战场上正面冲击打赢了人族一仗,相对妖魔凶兽而言,人族大众的确羸弱,人族败退逃回勾陈城内,拉起吊桥,坚守勾陈城。

勾陈城整座城包裹着一层单薄的透明光幕,那是法阵的缘故,既能抵御一般的攻击,又能屏蔽掉敌方的窥视。

魔皇凝视勾陈城,他不仅打败了妖族,更要拿下人族,今日誓要夺得这勾陈城,然后大军进城去大杀一番,这样就能威慑住人族,有利于接下来要进攻的城池。

——人总是越打越怕的,人和猪牛羊一样,也是可以驯良和圈养的,魔皇以为。

他是魔界至尊,他右手鬼斧往高大的勾陈城一指,一声高喝,十万魔界大军浩浩荡荡向勾陈城步步紧逼,魔皇坐下的黑鬼獒王一声狂嚎,声震九天。

黑鬼獒王狂吼之下,它的面前三丈外战尘形成一头两丈多高的巨大魔獒,那魔獒战尘混合戾气形成,却也威力无比,远胜一般凶兽,那魔獒朝着勾陈城一吼,凶气滔天。

战尘魔獒四脚如飞,留下丝丝缕缕的滚尘,朝着勾陈城大闸门奔腾而去。

勾陈城上修士众多,有个青年女神箭手,修为甚高,着一身锃亮月白铠,名唤月奴,她弯弓搭箭如满月,一枚飞箭破苍穹。

所以,在不甘的哀吼声中,冲在最前的那头庞大魔獒暴碎了,真正的尘归尘,土归土,一身戾气烟消云散。

黑鬼獒王脚步不停,对空咆哮五声,五只汽体凝成的獒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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