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悄声道:“其实我可以去洗手的。”
“我知道,但我不想浪费和你待在一起的每一秒……接下去几天公司项目要开始了,然后还要办谢师宴,我会比较忙,除周末外可能没太多时间陪你。”
工作再重要,在谈感情时,一定要让对方觉得是感情重要——这是交了巨额学费后才学到的经验。
女孩子表示理解,想说什么,最后没说出口。
“你是不是想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程雨诗害羞地点点头。
“在我看来,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没有朝朝暮暮,何来耳鬓厮磨?”他顿了顿,轻轻道,“我会想你的……”
小姑娘心里很甜蜜,情不自禁把头靠在他肩膀上,觉得常天浩虽然嘴上有些油腔滑调,不过对人是真好,也细心,更重要的是稳重。
在电脑城的表现,让她觉得他根本不像是同龄人,很娴熟老练,也能应付自如,难怪他父母这么放心让他掌握这么多钱。
相比之下,沈飞不但有些楞,还毛手毛脚,之所以不喜欢沈飞,不是说人家长得丑或成绩不够好,而是不喜欢他这样子。更反感什么都还没答应,就贸贸然和一大堆同学说喜欢自己,要追自己,给她很大压力,为防止对方误判,程雨诗面对沈飞自然能逃则逃、能躲则躲。
常天浩给他感觉完全不同:说话时如沐春风,相处时稳重细心,待人接物有风度更有方法,这几天看书她都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一整个下午“嗖”地一下就飞走了。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么?她在心里在问自己,随后给了自己一个答案:不管是不是,反正感觉很好就是。
回去后,她还在脑子里盘旋电影院的场景:片子很烂,屏幕上讲什么完全记不住了,唯一记得就是常天浩仔仔细细帮自己擦手——这是成年以后第一个为她擦手的男人。
有些时候,刻意的动作能强化记忆效果,程雨诗一生中也许会多次出入电影院,但能为她擦手的男人,可能一辈子只有那么一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