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杀人,就要做好被杀的准备。x23u
持刀武修显然没有做好这个心理准备,看到姜慕白取出第二把左轮手枪后,他出于求生本能,狼狈地拖着断腿往右侧扑倒。
很果断,但没用。
左轮枪弹巢在瞬息间转过一百二十度,将两枚子弹轰进他的腹部。
“别杀我!”中弹者忍着剧痛,垂死挣扎,“我可以……”
“砰!”
姜慕白用第三声枪响为他短暂的遗言划上句号,接着谨慎地往前走了两步,在他脑袋上又补了一枪。
“咳,咳。”姜慕白小心翼翼地轻咳两声,拾起掉落在地的左轮枪放回枪袋,然后用右手握住左臂肘关节,轻轻地来回晃动,接着猛地抬手提肩,把脱臼的左臂给接了回去。
这滋味不好受,不过痛是件好事。
痛,说明人还活着,不像躺在脚下那位,已经死透了。
姜慕白把手掌贴在胸口摸索片刻,心里叹了一声。
拿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两名开窍期武修是叶南风派来的杀手。闯过了这一次,早晚还有下一次。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姜慕白心里拿定主意,过了今晚就要转被动为主动,如果不能拜入聚英馆门下,就带着《天渊剑典》开窍期部分去洗剑阁。
洗剑阁在第二域算得上一流大势力,总不至于吃相太难看。而且,说不定令狐千珏有办法把姜慕白和姜徽音送出定武。
如果有得选,姜慕白更愿意带着姜徽音在天京、邺都、临海这样的大城市生活,虽然生活成本高昂,但居住环境更好,教育水平更高。
淋着倾盆大雨,姜慕白慢慢走回亭子,肋骨断裂后他不敢剧烈活动,因为断骨可能在胸腔内对内脏组织造成二次伤害。
以姜慕白现在的活动能力,骑自行车从这里赶回萧山区,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他不敢在能见度不足二十米的暴雨里骑行这么长时间,更不敢冒险赌一把“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也许血刀帮还派了人手守在姜慕白住处,他们未必不敢在城区杀人,就像刘龙虎之前说的,事后找个小弟顶罪并非难事。
所以,今晚不能回去。
姜慕白走进亭子,把自行车推出亭外,想了想,将车头指向老黑酒馆所在的方向。
老黑是个合格的商人,而且他见识过姜慕白的枪法。姜慕白相信,他不会蠢到自找麻烦。
“但愿他不会。”姜慕白低声自言自语,准备抬腿跨上自行车时动作突然僵住,他将右手搭上左轮握柄,低头数着尸体。
一,二,三,四,五,六。
加上拿刀的,一共七具尸体。
少了一个。
………………
丁彪捂着左胸在暴雨里狂奔,他不知道剧烈运动会让加快伤口处的流血速度,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像漏气似的一点一点流失。
他无比恐惧,无比后悔,同时又无比庆幸。
中午拿钱时,他就隐隐觉得事情不对劲,都不用他们动手杀人,就给他们二十万,哪有这么好拿的钱?除非天上掉馅饼。
可人总有侥幸心理,童阿七的解释听起来挺像那么回事,而丁彪和五个兄弟又被金钱和美女冲昏头脑,稀里糊涂就接下了童阿七的买命钱。
结果真像老人们说的那样,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童阿七给的二十万买命钱,不光要买姜慕白的命,还要买他们拳头帮的命!
不幸中的万幸,丁彪天生跟别人不一样,他从小怕冷,而且他的心脏长在右边。
厚实的衣服挡不住尖刀,但能让伤口更浅,这一两公分的差距足以分隔生死。
左胸中刀后,丁彪立刻用手捂住伤口向前扑倒,假装自己是具尸体。多亏了这雷鸣电闪的暴雨天气,他成功骗过了杀人不眨眼的血刀帮武修,要是换作平常,他们肯定会想到,如果丁彪是心脏中刀,刀子拔出他身体后出血速度应当更快。
等到亭子里没了动静,丁彪麻木空白的大脑只给身体发出一个指令:跑!
丁彪什么都没想,立刻起身狂奔,跑出了几百米才想起自己应该骑走亭子里那辆自行车。
走都走了,丁彪也没胆子再回去,不管最后活下来的是谁,十有八*九都会杀他灭口。
“嗬嗬呃”
丁彪抬腿的频率越来越低,他觉得自己所有力气都从左胸处的伤口流了出去,一双腿软绵绵的,想要抬起时它们却又重得像是灌了铅。
“噗通”
丁彪往前扑倒,摔了个狗啃屎,这次他不是装死,他是真要死了。
迷迷糊糊的,丁彪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人翻转过来。
模糊不清的视线里,丁彪好像看到一张绝美的脸,比听春苑头牌还要美。
不不不,听春苑头牌是庸脂俗粉,怎么能跟这样的仙子相比……
妈的,我好像快要死了,怎么还在想这种事……
雨中,一位长裙及地的女子松开手中画着雪梅的油纸伞,蹲下身查探丁彪的伤势。
纸伞脱手后悬浮在半空,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摆动,为她遮挡斜斜吹来的雨滴。
“或许会留下后遗症,事急从权,请勿见怪。”女子说着,五指并拢,轻轻拂过丁彪左胸伤口,她腕间玉镯散发白光,指尖拂过伤处后,半指长的伤口结了一层薄冰,不再流血。
随后,她从精致小巧的瓷瓶内取出一粒丹药,塞进丁彪嘴里。
丹药入口后化作一股暖流,从食道涌进腑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