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接你去了吗?”冯春说。
赵亚军正要张嘴说什么,忽然一双手从背后猛地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心头一颤,回头一看,一副墨镜下惨白的大脸,几乎贴在了他的脸上,他吓得往后一仰,竟然摔坐在了地上。
“看你把亚军儿吓得,别闹了张发...”冯春说。
“哈哈哈,看他紧张兮兮的样子,吓唬他一下。”
原来那个自称是马错的人,就是张发!
“你不说自己叫马错吗,原来是你。”
赵亚军说着,站起来习惯的掸了掸屁股,才想起来,自己脚底下都是高档地板,哪里来的土。
“马错就是张发,张发就是马错,这就是个代号。”张发笑着说道。
有钱人说话都开始有深度了。
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大客厅,赵亚军蜷坐在长餐桌的一角,慵懒的欣赏着美丽的环境和精致的菜肴,看着冯春和张发自信的笑容,他也逐渐被感染。
人总该要自信的活着,对吧......
......
突然,李坤小声的说了一句话,仿佛突然向平静的湖面丢了一颗石头,冷不防的让大家脊背发凉,气氛瞬间凝重到了极点。
“丁勇......回...回来复仇了。”李坤颤抖着拿起身前的红酒瓶,正在往高脚杯中倒酒。
他不懂什么醒酒,不知道面前的大肚子容器是干啥用的,这丝毫不影响他想喝醉的动机。
手中的酒瓶不住地敲打高脚杯的杯壁,此刻的他看上去很无辜,离开井口村,他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在省城里找不到稳定的工作,当过保安、建筑工人、搬运工,本就老实的他离开井口村后,几乎成了哑巴,老婆在他们打工的第二年跟一个小包工头好上了,他不敢说什么,竟自悄悄搬离了工地。
“咕噜...”满满一杯红酒,被他一口倒进嘴里。
“咳咳咳...”显然,他呛到了,众人无人说话,都直盯着眼前这个几近崩溃的男人。
“36年,整整36年,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活着,我怕听到警车的警笛声,我怕穿警服的人,只要有人盯我三秒以上,我就要他妈吓尿裤子,挨欺负不敢报警,不敢亮出身份证......”
李坤说道激动之处,一仰头,又一杯酒下了肚。
“从那天起,我不想再吃肉,不敢吃肉,闻到肉味就他娘的想吐,每天一闭眼,丁勇就出现在我面前,拽住我的手臂啃我的肉!”
除了李坤以外的人都陷入了沉默,他们知道这种感受,这36年,谁又曾睡过安稳觉。
梦魇,实实在在的,挥之不去的梦魇。
“一周前,我早晨起来准备去上班,一推开门......”李坤说到这停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接着说道:
“一个黑塑料袋包裹着的,一只人手,就放在我的门口......”
“够了,你他妈的赶快把嘴闭上,这里面肯定有人搞鬼,别说过去这么多年了,就算他娘的真闹了鬼了,老子也能再弄他一回。”张发拍着桌子嚷道。
“不吃他我们一个都活不了,要不是他张罗上山,咱们能被困在山上那么多天吗?现在怕了,晚了,咱们现在是一根绳串着的蚂蚱,既然有人找上门了,要么就研究研究怎么把这事度过去,要么就他妈一起死!”冯春咬着牙说道,说完也喝了满满一杯酒。
赵亚军依然保持着慵懒的姿势,不是他不想动,实在是感觉整个身子僵住了,动弹不得。
被漫长时光洗涤去的血腥味,此刻又涌上了舌根。
他机械的扭动脖子,把视线转移到了窗外,暖冬阳光下的世界,变成了广阔的荧光幕......
那年,好大的雪......
这么多年再没见过这么大的雪。
13岁的他,在漫天飞雪的山林中,尝到了人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