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呢?”看着一旁漠然不语的耶律青石,罗浩以为雷少轩忘了,颇为不忍。
闻言,雷少轩心绪早就飘到草原之上。
“老大回草原专门为四海钱庄罗掌柜养马,”雷少轩开着玩笑,补充道:“养母马!”
众人哄堂大笑。
“老大携一万两金子回西胡,到卢城天香阁找帖木兰公主,此事我另有交代。李桧随我上京,两人的股份直接办妥。”
望江楼这间包间,奠定了结义兄弟风云之路。
……
马蹄声踏碎清晨薄雾。
一大早,雷少轩和李桧策马狂奔,消失在通往西京的方向。
西京乃是北魏都城,邙阴山之南。
城墙高大巍峨,延绵数十里,雄踞泾湟平原。交通发达,商贸繁盛,经济繁荣,人口两百多万,乃是天下最大城市之一。
大商号在如此繁华的城市,也不过如大海中一颗水滴,毫不起眼,更遑论寻人。在如此大都市寻人,无异大海捞针。
离国子监入学报道之日尚有一个月,雷少轩和李桧在西京城里乱逛,打听着母亲的消息,走遍诸如北川商会、北川各商号等在西京商行或帮会,毫无音讯,不由有些丧气。
想想也不奇怪,公孙倩或者
公孙烈皆多年前的北川名人,有不少认识他们的人,但又有谁会关心他们行踪?毕竟他们皆罪人,与之交往有风险。不交往也就无人关心其下落。
人没有消息,倒是在离国子监不远的水池巷,找到一个不错小院,花了五百两银子买下。
“有井,有树,有院,有墙,有屋,真不错!”雷少轩满心欢喜道,“老子总算有个家了。”
“是院子自然有墙有屋,”李桧撇撇嘴道,“有墙、没有屋子是牛栏。”
“师兄,”李桧苦着脸,哀求道,“给我买个院子吧,再小的也行。”
雷少轩将一团褴褛散发着异味的破衣烂衫扔到李桧身上。
“你家院子比我的大无数倍,有墙高大的城墙,有无数的房子西京所有的房子。”雷少轩忍着笑,一本正经道:“穿上新衣服你从来没有穿过的乞丐服,现在就过去看看。
李桧气得直咬牙,没穿过就叫新衣服?自己是没有穿过,之前却有无数人穿过。
李桧恋恋不舍地将刀放下,从里到外的衣服都脱下,穿上雷少轩从一个乞丐身上买来的全套衣服。
“啧啧,真不愧为前锋营特训精英,穿什么像什么。穿上从未洗过,散发着恶臭,爬满虱子的衣服立刻像乞丐。”
闻言,李桧立时觉得浑身发痒,衣服四处漏风,满身不自在。
看着雷少轩得意洋洋的样子,李桧气急败坏猛扑上来。
“我让你说虱子!”李桧恶狠狠道。
身影如风。
雷少轩哈哈大笑,身形急闪如电,早跑远了。
凡人怎么可能比修士快?
“别忘了院角有根打狗棍!”雷少轩远远笑道。
西京北门附近的城墙脚下,散落着几间破旧的草房。
说是房子,其实不过是草棚。
几根粗大木头,斜靠着城墙,上面铺上稻草,再用破木板钉成墙壁和门,四处漏洞,勉强遮挡雨雪阳光,却挡不住风。
房屋偶尔透出微弱的烛光,人影幢幢,显然里面住着不少人,饶是如此,房檐、城墙及树根下,仍散落着身影,都是些躺卧或者依靠着墙树坐着的人。
这里,竟然是流浪汉滞留杂居之地。
雷少轩看着李桧,神色复杂。
“这就是你的家!”雷少轩心微沉,颇有些不忍道:“去吧。保重!”
“我叫李桧,来自平州,小时候闹洪灾……”李桧喃喃自语,向着那几间房子走去。
这地方叫筒子口,也叫阉场。
聚集在此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被切掉命根的人。
北魏地域广阔,各地有风调雨顺,自然就有洪涝旱灾、蝗祸瘟疫,许多人实在吃不上饭,便切掉命根,在此地聚集。
西京北门为王宫运水入城及清理王宫污垢进出之门。
王宫内劳役繁重,普通人家又不舍得将孩子阉割为太监,因此王宫仆役缺人手,常常在运水及清理污垢进出北门时,顺便在筒子口选些人手入宫干活。
因此,切了命根之人便聚集此地,希望有一天被选中入宫,求得一口饭吃。
这里,也成为李桧的家,也是李桧进入王宫之路的起点。
“城墙为墙,有无数房子,却没有一间能入住的家。”雷少轩心酸地想道。
身影一闪,没入黑暗的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