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中的众人闻言,失惊打怪,都知道林枫要干什么了。 x 23 u
每当这个糟老头子露出如此坏笑时,肯定会粗大事情!
“主播,又要开始了?”
“这是要吃生肉吗?”
“我信你个鬼啊,鹿血没有寄生虫吗?”
“枫爷,给哥们透个底,你是不是经常洗胃?”
“要喝血了?窝草,6666”
“猩红收割者:弗拉基米枫!”
看了眼弹幕,林枫解释道:“鹿血里的确是有寄生虫的,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宫廷珍品。”
“华夏自古以来,很多宫廷皇族,达官显贵,都有生喝鹿血的习惯,比如大家熟悉的乾隆爷,就是鹿血最忠实的粉丝。”
“所以,今天,我也想体验下帝王般的待遇。”
跟着,他话锋一转,“其实‘生食’这种吃法在古代是很普遍的,它并不是图瓦人的专利。我们的祖先都是这么过来的!”
“在古代,营养状况不好,同时又需要很强的体力,所以就只能生饮鹿血,生吃动物内脏,这是对身体很好的滋补。”
“后来,时代更迭,到了咱们这儿,因为生活习惯已经改变,饮食比较精致,导致消化系统退化严重,已经完全适应不了生肉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生食,身体是肯定受不住的,会出现各种不良反应。”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天气下,能喝到热乎乎的鹿血,也算是一种享受了。”
林枫放下背包,然后将马来剑的剑刃,对准驯鹿脖颈处的动脉,直接就是一剑。
噗呲!
下一刻,驯鹿开始剧烈的抽搐,林枫见状急忙用膝盖将其压住,然后缓缓说:“马来剑上是没有开血槽的,所以要想将它拔出来,可能有点费力。”
“宰杀这种东西,最好还是用猎刀,可能会比省些力气……唔!”
林枫握紧剑柄,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拔出来。
当剑刃与鹿肉分离的那一刻,他直接用自己的嘴巴将伤口堵住,然后拼命地吮吸起来!
屏幕前的观众们,看到这一幕,都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
太生猛了吧?
这就开始了?
“6666,枫爷,啥味?”
“肯定特别腥!我猜的!”
“楼下喝过!”
“牛逼,枫爷!”
“猩红收割者,了解一下!”
吸了好一会儿,林枫才抬起头,他的嘴巴周围全是鲜血,“呼!味道很不好,口感像热巧克力,但气味却又骚又腥……”
“不过,喝了之后,胃里很暖,感觉起来好像没那么冷了。”
林枫很随意地擦了擦嘴巴上的鲜血,“我来尝尝肉的味道会怎样?”
用马来剑切开一个口子,林枫割了一块鹿颈肉,放在嘴里嚼了嚼,“唔……没什么感觉,跟马肉很类似,也许是因为喝了血的缘故,这东西吃起来,同样比较腥……”
这句话还没说完,林枫就把嘴里的鹿肉给吐了出来!
他笑着道:“唔,该死,真的太骚了……兄弟们,太难以下咽了……”
直播间中,观众们轰的一声炸了开来。
“哈哈,666,原谅我笑出了猪叫!”
“驯鹿:哼,听说你是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我能想象到那个味道!”
“哈哈,把枫爷都给吃吐了,太6了!”
“zxcf21314赠送主播10个飞机!第一次见枫爷吃东西吃到吐,合影留念!”
“中山桥一霸赠送给主播1个火箭!这个世界上,还有枫爷吃不了的东西?”
林枫急忙掏出水壶,喝了些水,皱着眉头淡淡道:“其实味道还好,但因为之前我喝了大量的鲜血,所以再吃鹿肉的时候,会出现条件反射,天啊,喘气都带着一股骚味儿……”
“有朋友问,我最不爱吃的东西是什么?”林枫喝了口水,回答道:“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是皮蛋。那东西我可能稍微有点接受不了,只是闻着那个味道,就会比较上头。”
“6666,枫爷原来害怕皮蛋?”
“皮蛋君恐成最大人生赢家!”
“皮蛋,你打败了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去跟咸鸭蛋吹牛逼吧!”
“233333”
喝了些水,林枫好受了很多,站起身来,开始用马来剑,庖丁解“鹿”。
“驯鹿皮是很棒的皮毛,图瓦人的帐篷就是用驯鹿皮缝制而成的,特别抗风,就算零下四五十度,在里面睡觉也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这张驯鹿皮,我想要完好无损地扒下来,留作纪念。”
“驯鹿皮的制作非常繁琐,晾晒过程,需要很多道工序,最后还要做防腐处理,这些等我回去了,再仔细研究。”
一把趁手的匕首,绝对是你置身荒野时,最好的伙伴。
马来剑锋利依旧,不出二十分钟,一张完美的驯鹿皮,就被林枫扒了下来。
林枫将其卷起,放入背包,而后又开始处理鹿肉,“我不可能把鹿肉全部带走,因为太沉了。”
他大概计算了一下自己接下来几天,所需要的分量。
最后,分别取了几块腿肉和里脊,放在了自己的背包中。
“在西伯利亚,你无须担心食物变质,因为它们很快就会冻得梆梆硬,感谢这只驯鹿,为我送来了食物,我们继续赶路。”
“666,开门,社区送温暖!”
“驯鹿真可怜,qaq”
“枫式可持续发展计划!”
“2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