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很穷,很缺钱,他想住大房子,想有美婢,既然有人非要把脸凑上来,他不介意在狠踩一脚的同时,赚上一大笔银子。
至于临出门前的那句诗,就纯粹是装逼了。
他很畅意地离开了,留下一屋懵逼的人。
贾善才双眼冒金光,望着沈慕的背影,帅啊,这才是我辈读书人应有的风范啊!
此刻他恨不得化身沈慕,可惜他肚子里没有那些传世诗词,他很快追了出来,追问沈慕要怎么办。
沈慕神秘一笑,就是不说。
“那报纸呢,啥时候详谈?”
“三日之后,你到城南微子湖边的水晶灌汤包铺子来。”
贾善才喜滋滋地走了。
在他眼里,虽然接触不久,但他知道沈慕不是那种不做没有把握事情的人。
红楼之中的人也很快散去了。
独留绮兰姑娘伫立窗前,久久叹息,这下是把沈慕给得罪惨了。罢了罢了,这都是命。
她本想着趁沈慕如今风头正盛,请他做首绝妙诗词,自己再将其融入自己的曲子中,这样对于中秋之日的花魁赛,她的把握就大了不少。
那贺仲虽也有些诗才,但比起沈慕来说,还是差了许多。
只是贺家有钱有势啊!这也是她不得不顾忌的地方。
不是说文人都喜欢名声吗?你沈慕做诗词,我帮你传唱,两全其美的事情,你怎就如此不按常理来呢?
她可清楚地记得,沈慕走的时候,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也很好奇,沈慕究竟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自己在三日之内名满整个宁州城,无一人质疑他的诗才。
幽幽一叹,她往红楼旁边的一所宅院走去。
归家的沈慕开始翻箱倒柜地找纸笔,没办法,来了这异世后,根本就没怎么摸过。
况且他的毛笔字那么丑,虽然也有心练字,可是非一日之功,他又生性懒散,无数次轰轰烈烈地做出决定后,还是颓然放弃。
他沉寂下心神来,开始细细思考。
大学时候他追过他们中文系的系花,那女孩长得极漂亮,气质又好,所以为了拉近些距离,他那段时间发了疯的背诵唐诗宋词,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是诵读诗词的习惯倒是因此保留了下来。
他在心里感激了一番那个女生。
“嗯,写什么呢?”沈慕想,“不如把范仲淹的《苏幕遮》给抄了,唔,不,是给做了。行,先这首。”
于是他提笔在白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写完之后,想了想,又把范仲淹的《御街行》也做了,心想,老范啊,你可别怪我,只怪你这几首词做得太好。
接着晏殊的两首《浣溪沙》啦,欧阳修的三首《蝶恋花》啊,统统给做了,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
一面碎碎念,“明天过后,哪个王八蛋再敢说我不会做诗词,我就拿这些诗词扇他脸!”
这厮抄诗已成习惯,如今更是无耻得没有下限了。
“哎呀,差点忘了,”沈慕一拍脑袋,“咋能忘了柳三变那个史上最有名的青楼才子呢!”
于是那首“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也成沈慕的了。
看着这首《雨霖铃》,沈慕感慨万千,柳三变得谢谢我啊,要不是我,你的这首名词恐怕无法在这异世传唱。虽然现在是我做的了,名声也是我领受了,可是我不会与你计较,我这人就是这样,不怕吃苦肯受累。
放心,这点压力我还是能扛得住的!
这一番作词直到凌晨才停歇,沈慕也未洗漱,就直接爬上床睡觉去了,连贾善才的大作都没空去研究了。
这一觉睡得那叫一个舒坦,日上三竿了才迷蒙着睁开眼。
睁眼就看到一只猪头趴在自己面前,那猪头还冲他眨眨眼。
你妹,沈慕一拳头砸去。
哎呦一声,又砰地一下。
“你干嘛打我?”一个肥胖的肉团捂着眼睛爬起来。
“谁让你个死胖子大清早没事趴在我床前的?”
李世杰揉着眼睛,又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没好气地道:“好心没好报!我那是听说了你与贺仲打赌的事,特意来看看你这边需不需要帮忙。你竟然还打我!哎呦呦……”
李世杰嗷嗷着叫,因为疼痛还眨了两下眼。这死胖子,还抛媚眼,打你也是活该!
嘴上却道:“啊哈,这事啊,李兄但请放心,我已有安排,你且看着吧!”
李世杰没好气地看他一眼,“你到底有没有把握?你可是不知道,昨晚才发生的事,现如今已经传遍全城了,上到八十岁老翁,下到三岁稚童,就没有不知道这事的。这事啊,透着古怪,我看八成是那姓贺的小子找人散了消息。那小子可阴着呢!”
“放心。你往桌上看看。”
李世杰眼睛上的疼痛稍缓,但还在轻揉着,拿起一张写有沈慕标志性丑字的纸念了起来。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宴歌席莫辞频。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胖子念叨了两遍才放下,满脸的复杂神色,再往下翻,一脸的颓败。
“沈兄高才,三层楼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李兄这说的哪里话,我的诗词不就是你的诗词吗?”
李世杰闻言双眼一亮,像是母猪发情一般,这目光让沈慕又不由打了个冷颤,接着就见李世杰腆着脸道:“沈兄,过两日家父要考研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