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军事历史>明末黑太子>第445章佣兵之王
他红夷、黑夷还是白夷,先剁碎了再说。

“当~!”

汉斯?布鲁克见到十几个人在一个看似指挥官的号召下,向自己和迈尔上尉所在的位置冲杀过来,脸上毫无惧色,反而是愈发的亢奋。

他先是一剑搪住率先冲过来的一个海盗,将其踹飞,然后挥舞钉锤将附近的另一个海盗给砸断胳膊。

紧接着又将铁剑刺入侧身海盗的胸口,将剑身拔出,血溅当场,看着正捂着胸口呆立的海盗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便将其踹翻在地。

郑军士卒所穿的札甲与皮甲,完全抵挡不住汉斯?布鲁克手里那锋利的铁剑和蛮横的钉锤的疯狂攻击。

铁剑就是“刺剑”,又称“细剑”,剑身上有血槽,护手呈美丽的镂空状,看上去很是精美,不过仍旧是一把夺人性命的武器。

细窄的剑尖可以从札甲的缝隙里滑入身体,如果遭遇皮甲,就直接可以将敌兵连甲带人一起刺穿了。

由于布鲁克拥有无以伦比的臂展优势,加之刺剑的攻击动作就是以身体迈步前倾,直刺对方上肢为主,所以在拼刺过程中,他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不谙欧式格斗要领的郑军士卒,往往手上的刀还举在半空,胸口就被对方剑尖给刺透了,吃这种亏的不下五六个人,但于事无补,受伤之后的战力就要大打折扣。

杀掉一个海盗就能领取一百个银币的赏钱,而且有迈尔上尉亲眼作证,回去之后,战果不会轻易克扣,这才是汉斯?布鲁克搭救这个上司的真正意图所在。

如果可以杀掉二十个海盗,那就能落袋两千个银币,几乎可以快活好几年的了,作为一名雇佣兵,在战场上玩命就是为了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然后快乐的消磨休闲时光。

这种事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几乎不可能发生,值钱的东西都被军官给提前卷走了,作为普通士兵,一个月拼死拼活,能赚到十个银币都算是万幸了。

所以布鲁克才选择退出华伦斯坦的蝗虫大军,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来东方探险,这里被马菠萝那家伙说成是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布鲁克起初觉得地方还可以,东印度公司给雇佣兵开出的待遇也还不错,但距离“遍地是黄金”还差得非常远。

但在今夜看来,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毕竟不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对雇佣兵来说,不卖力是不会赚到更多的银币的。

布鲁克的目标是赚到两千枚银币,如果能有机会赚到三千枚银币,他当然会更开心,或许那个远处正在指挥作战的海盗头目价值五千枚银币。

面对一群战力不高的普通海盗,只要对方不放冷箭来偷袭自己,布鲁克很容易应付过来,他的心思已经盯上了一个高价值的新猎物。

不过由于身边围困自己的海盗很多,暂时还不能做出新的选择,必须要将这些海盗,或者说这一千多枚银币都收获到自己的口袋里才行。

这趟出来,只要不死,那就必须要大赚特赚一番,大员地区是荷兰人的,他又不是荷兰人,直管赚钱就行了,等完事之后,就跟其他同伴坐船走人。

雇佣兵虽然都跟东印度公司签署了合约,但并不一定要执行到约定的期限,如果遭遇特殊情况,那合约就等同于废纸了。

譬如今晚夜袭海盗阵地的这种情况,勃尔格要是事先开出了赏钱,事后赖账的话,那所有雇佣兵都不会再为其作战了。

东方人或许擅长此道,但在西方,一旦信用出现了危机,那便会失去朋友和伙伴,尤其是在战场上,这是最为致命的。

勃尔格给钱,他们就给东印度公司卖命,帮助这位大员长官固守热兰遮城堡,在勃尔格宣布投降之前,他们都会为其奋战到底。

否则,他们要么退出战争,乘船去马尼拉。要么直接投靠郑一官,反正谁有钱,并且愿意雇佣他们,他们就给谁卖命。

想不花钱就让雇佣兵打仗,抱歉,皇帝的宠臣华伦斯坦已经尝试过了,这货死的比狗还惨,勃尔格愿意继续尝试,他们并不介意……

“噗~!”

郑军士卒见到力战不下,终于想起了用弓箭来射杀这个红夷壮汉,不过仅仅迫使对方后退了两部,箭头钉在胸甲上,却不能再进一步,并没有穿透内衬。

“啊……”

这种偷袭的伎俩最被布鲁克所鄙夷,而是引起了他的暴怒,只见他怪叫一声,瞧见了偷袭自己的弓箭手,用铁剑挑起地上的一把海盗所用的短刀。

然后把铁剑与钉锤都交于左手,右手则抓起短刀,瞄准弓箭手所在的位置,狠狠的一掷,在目标惊讶于他的强悍身体,打算射出第二箭的时候,便将其扎了一个透心凉。

所有德意志雇佣兵都拥有投掷标枪或者战斧的能力,在近战时,尤其是对付敌军骑兵是非常有效的办法,用来收拾敌军步兵,攻击十几米之内的目标,几乎很少失手。

郑军的弓箭手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急速向自己飞来的黑影,不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戳穿了,之后便被红夷壮汉掷出的腰刀钉在了地上。

看得周遭的其他郑军士卒都有些傻眼了,连攻击行动都停止下来了,这红夷壮汉的战力居然如此骇人,只怕连十个鞑子见了都要甘拜下风了。

他们一同冲杀上来的供有十四个人,这才多一会儿,就被眼前的红夷给反杀两人,重伤两人,若是一对一单挑的话,只怕连全尸都留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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