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都市现代>回到宋朝之帝国崛起>第四百二十六章在草原大杀四方

韩世忠身穿玄铁猛虎甲,右手持一柄修长斩马刀。

此刀乃是皇帝命人专门为韩世忠所造,锋利无比,名为苍虹。

两个指挥营,跟着韩世忠出阵。

一共一千人。

分别有两个指挥使,其余人也都着铠甲,装备精良。

巴雅尔牧师大声喊道:“快跑!”

而那个巴布尔斯则带着大约一千多个人冲了过来,有男有女,不过都比较弱小。

这个部落的强壮的男子,都被亦难赤汗征召走了,留下的不过是老弱病残而已。

即便是亦难赤汗的正规军来了也未必是韩世忠的对手,更何况这些人了。

赵桓骑在一匹高大雄壮的战马上,全身穿着黑色甲胄,前后左右都有护卫守护。

他指着前方,对一边的宗泽道:“宗公,你看,那些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和老人,还有一部分小孩,你觉得,朕杀他们,会不会太残忍了?”

“陛下睿智如海,陛下自有陛下的打算,老臣身为军人,服从陛下,是第一职责。”

宗泽是一个好将军,好统帅,他不仅治军严明,并且能够以身作则。

他对别人要求很严,但他对自己要求更严。

他这番话,就是最好的诠释。

不过赵桓还是道:“朕今日让他们流血,是日后不让我大宋子民流血,这片草原上的蛮夷,必须融入华夏,否则朕回将他们斩草除根。”

“陛下圣明!”

说话间,韩世忠带着人,已经与对方冲撞上。

乃蛮部以强壮、好战闻名于世,他们说的是西突厥语系,也继承了当年突厥人的凶悍。

若是搁在以前,宋军遇到乃蛮部的战士,还没开打,就可能被击溃,但今非昔比。

刚刚一个照面,韩世忠的前护铁骑便直接将冲上来的这些蒙兀人撞飞。

韩世忠斩马刀一挥,那锋利的长刀便将前面的一个人半边脑袋斜着劈成两半,脑浆沿着平滑面开始下滑,那人一只眼睛还是睁开的,还在眨眼睛,嘴巴也还在动。

走了两步,才倒地毙命。

另一个宋军骑兵一斧头朝前边那个蒙兀人劈过去,就像劈柴一样,直接把他从肩膀那里撕开,鲜血喷洒得到处都是。

“我来取你狗命!”巴布尔斯大喊一声,他是这个小部落伸手非常的一个人,其余精壮男子被征调走后,他是最能打的一个。

之所以留下他,是因为在征兵的时候,他刚好染了重疾,军队非常忌讳这一点,他便留在部落里了。

养了一段时间,居然把病给养好了。

他身高近2米,体格非常壮。

像一头牛一样,手里挥舞着一柄用木棍和石头造的斧头,向韩世忠砍过来。

韩世忠身体陡然往马背上一沉,贴紧在马背上。

那斧头从他背后上呼啸而过,与此同时,韩世忠的刀从巴布尔斯侧骨切过去,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刀从他的肋骨上划过,将他的左边身体切开,刀甚至从他的颈椎骨那里摩擦过去。

巴布尔斯再往前小跑了几步,便停下来。

他左边的身体开始流血,流得非常快,他感觉生命正在流失。

没等他继续思考,前面又来了一个宋军,铁骨朵用力锤在他的额头上。

砰的一声,将他的额骨捶碎,塌陷下去,骨头塌陷进脑浆里面。

巴布尔斯到底毙命。

其余人也是各个凶悍无比,手起刀落,杀得对方毫无抵抗力。

才片刻功夫,便将这些人犁了一遍,放眼望去,地上到处都是死尸。

那些老人和妇女见状,连忙带着孩子逃跑,但他们哪里跑得了?

半个多时辰后,韩世忠满身是血回来禀报战果。

赵桓道:“铸京观。”

“是!”

等宋军铸完京观后,赵桓便带着人离去。

随后,一路开始捕杀这些小部落,遇到就杀。

足足杀了半个月,夷平了十几个这样的部落,杀得草原上的人闻风丧胆。

其中,赵桓还遇到了一个上万人的中型部落,一样被夷平。

宋军在草原上满地人头,听说这件事后,亦难赤汗大怒。

他并非因为爱惜子民发怒,而是因为赵桓这样,是在以最快最狠的速度,削弱他最重要的资源。

对于人口本身就少的草原来说,人口是非常重要的。

按照宋国皇帝这种杀法,是要把所有草原上不服的全部杀掉,从根本上抹平。

就像当年战果时期,白起为何要坑杀四十万赵军?

因为冷兵器时代,人口是最大的战争资源。

有人,可以组成大军,可以种庄稼做生产,可以运货。

为了一战把赵国彻底打趴下,白起就干了一件千古有名的事,下令坑杀了四十万赵军。

那一战以后,赵国元气大伤,基本上退出了强国的舞台。

如果白起不杀那四十万大军,而是放回去,可能秦始皇统一华夏的进程要晚若干年。

历史的进程,地域的统一,从来都伴随着鲜血。

新的局面,是用白骨堆积起来的。

赵桓也非常明白这一点,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把草原上的异族杀干净的。

而且也是杀不干净的,最后要永除后患,只能用强大的汉文化来通化。

即便要通化这些异族人,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杀一大批主力,可以让草原在很长一段时间变得温顺。

在这很长的温顺期,就是通化的最好时机。

但是亦难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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