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青春校园>霸道少爷宠妻记>第四百一十七章

我还是很喜欢你。就像死生阔契,遥遥无期。愿你披荆斩棘,无人再可抵拟。

我还是很喜欢你,就像风与沙粒,不抛不弃。愿你此生如意,不为生死别离。

我还是很喜欢你,就像苍穹晚风,处处为你。愿你肆意朝夕,繁尘俗事不理。

我还是很喜欢你,就像雨醉东风,不可自已。愿你锦绣繁华,过往观客如意。

我还是很喜欢你,就像彼岸花开,春去秋来。愿你一生被爱,留我花开叶败。

我还是很喜欢你,就像故人梦里,幻灭无迹。愿你魂归故地,此生岑寂安息。

……

想到这里,黄苓薇又想起之前的那个故事,哪怕只是以一个第三者的视角去呈现。

……

藏了102天的秘密,今天终于有个结果了……

月30日,我受到一位长者的委托,替他写一本人生的传记,所谓的传记,并不是从婴孩到现在躺在病床上这么多年的点点滴滴,用老人的话说,就是没有情感堆积的日子,就像一张白纸,一笔就能带过。

用20年为一个阶段,分了三个阶段,六十年的岁月,只因为一个人,一份情,一辈子便过的那么多彩。

老人得名字不方便透漏,毕竟算有影响力的,今天所发的,也是征得老人的同意。和我一样文字工作的朋友都知道,将真实的故事用文学手段年描写出来比瞎编乱造些狗屁不通的字眼难多了,我也很荣幸这位老人能找到我来写。

根据老人要求,这种用第一人称来描述的创作还是第一次,今天下午,我将印刷好的成品拿去病床前给他,老人看着看着眼角流出泪水,嘴角却杨着很好看的弧度,脸上虽然没有年轻时候的意气风发,但此时此刻的幸福画面,我作为晚辈,看到也觉得很暖。

老人拿出比我作为文字工作的稿酬高不止十倍的酬劳,我给推回去,说这不能要,老人说,拿着吧!以后有没有机会给你还不一定呢!不是我有多高风亮节,只是觉得,能给这么一位前辈来代笔,本身来说,就是一种荣幸。可能,一辈子,有这么一个人,一份感情,一个懂自己的人,真的值得让人羡慕。

下面,这些语段,只是我所写的节选,也是征得同意以后才说这么一小段,整本写的时候,很甜。很酸,很苦。

……

多年以后我才领悟,他那一句指名道姓毫不动听的告白,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要真挚诚恳,弥足珍贵。

这个夏天我度过了十四岁生日,在此之前是单纯如白纸的年纪,我身上的烙印,都是遇见他之后,他一个个打上去的。

那段路上安静温柔的夜色,他背着我慢慢的走,他的背很暖,有风吹过,不知名的虫子渐渐鼓起勇气发出细细的声音……这是我后来,在寂寞的时候,常常会梦见的画面。

我没再提过他,也没有再流露出任何思念他的迹象,仿佛当初那些年的感情只不过是场演过头的笑话,不过晚上躺在冰冷的被窝,只有自己清楚,那枚他送的小小的戒指被用丝线串起来贴着胸口挂着,早已失去光泽,氧化了的外层微微发黑,我也不想记得他,这样没有期盼没有前景没有终点的想念只会让人痛苦。我只是忘不掉罢了!

我想我很快就可以爱上他,或者不知不觉已经爱着他了。

我想再赌一次看看,把我仅剩的勇气和运气全部押上。看看你到底能不能给我幸福,在我真孤注一掷的时候。

过去的经历并不是筹码,可以用来自由交换现在所需要的东西。

二十年都过去了,而我到现在,也才活了两个二十年。

我已经老的谈不上爱情了。

没有**的生活,究竟是容易幸福呢?还是容易腐朽?

要把这么漫长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全部说完,一个晚上似乎远远不够,我也糊涂着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说才好,脑子也也一片混乱,只好闭着眼睛听他讲,他问我才答。

……

直到进公司被同事问到“怎么淋成这个样子,不像你啊,平时衣服不会连着穿两天的人……”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湿的透透的,并不是哪根筋搭错,只是刚刚从医院病床前回来,也就是我给代笔写传记的那位老人,刚刚去世了。

凌晨,具体忘了几点,大概四五点,电话响了,迷迷糊糊接通以后,电话那头极度哽咽的声音,那是老人的儿子,说能不能来过来见最后一面,我穿了件衣服就连忙冲下楼到路口,打了个车直接到医院。还好,赶上了。

可能是因为老人身份的原因,来送的人少之又少,只有儿子一家,还有老人的弟弟,剩下的就是我这个忘年之交的外人,从认识到现在,时间不算长,但却痛彻心底。虽然老人的儿子是做大生意的,资产九位数以上,但是在这种事情面前,依然束手无策。老人安详的躺着,身边还放着那本前天我带给他的,属于他和那个人的故事。

最触碰我心底的东西,也是这个虐心的故事。

我还清晰的记着老人再给我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提到那个人的时候眼里漏出的那份浓浓的爱和嘴角浮现出的幸福。

“他不漂亮,真的不漂亮,只是迷人,分外迷人而已!瞪我的时候,凶我的时候,哈哈大笑的时候,傻的可笑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的心口忽然有种奇异的温暖再膨胀,让我只想一辈子搂着他不放开。他瘦瘦的脊背在我的掌下微微的颤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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