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言情总裁>长生悠悠两千载>第四十三章 目的

中年男人死死的握住手上的文书,指甲嵌入皮质的文书,开裂出一道道褶皱,晃动的烛光照在他的脸上透露出不定的神色,文书沉甸甸的份量让他此时的呼吸都停滞了少许,他一把耍掉手上写满了赤裸裸威胁文字的文书,文书在地上翻滚,但他的内心却不能平静些许。

“这群只会在暗中打阴枪的老狐狸,在我面前趾高气昂,有本事去卫鞅面前显摆威风啊!”

中年人用愤怒的咆哮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但很快他又平息了胸中的愤懑,他将地上的文书捡起靠在火烛的火尖点燃,看着文书渐渐化作尘灰,他的内心也随之跌落谷底。

“看来,也就只有明天可以操作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的栎阳城郊外,一支小队大张旗鼓的行动着,骑马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半大的少年,他的身后跟着一壮年,一中年男子,再之后是一队保护安全的持刀侍卫,保护前面的三个人物。

少年驾着骏马,左扬着长鞭,右手处的马鞍前绑着一只长弓,身后背着牛皮箭袋,哼着带着秦风的小曲让马儿慢跑在小道上。

而他身后的壮年男子则是东瞧瞧西看看,毕竟对于皇家出身的壮年男子来说出城打猎也不是常有的事,而中年男子则是默默的跟随在后,低着头不知道在沉思着什么。

少年兴致勃勃的走马观景,忽然他看到了身前有一只麋鹿正在咀嚼着树枝间的嫩叶,少年眼前一亮,他向身后的侍从们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侍卫们顿时停止了行动的脚步,而少年缓慢的从背后抽出一只羽箭,拉弓搭箭,对准麋鹿就是破风一射。

只可惜比起在外界生活多年,早已锻炼出一身迅速的反应力的麋鹿而言,这点速度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只见麋鹿只是轻轻一扭,便整头鹿就没入了林原之中,不见了踪迹。

“该死的,这麋鹿跑的真的快。”

少年嗔骂一声,刚要回头离开前往狩猎场的时候却听到草丛中似乎有什么动静,突然草丛中奔出了三只灰白色的兔子,似乎为了诱惑少年一般往林间跑去。

“哇,这里竟然有那么多的猎物,命令诸下,在这里安营扎寨,我们不去狩猎区了,我们今天就在这里狩猎了!”

少年见猎心喜,朝着自己身后的队伍大声说道,壮年男子没有多大意见,兴致勃勃的下马,而中年男子却是眼咕噜一转,没有说话发表意见,只是在心中喟叹一声便不再发作。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见到此状的少年心头大喜,就要下令安营扎寨时,而一边的文官见中年男子没有劝阻的打算,只好硬着头皮强说道。

“太子殿下,这可使不得啊!这里虽然离限定的专属狩猎区不远,但仍然属于狩猎区外,按照卫左庶长制定的法令规定,这里是给平民猎户打猎的场地,而猎户们为了捕捉猎物,总是会在密林埋下诸多的陷阱啊!”

兴致勃勃的太子因为这话蹙了蹙眉头,但使得对方是父王派来主持狩猎的近臣且言之有理,故不好发作,只是看着这满山的猎物实在眼馋,但还没等他开口,一边的壮年男子却是先跳了出来,指着近臣大喊道。

“什么卫鞅制定的法令,这土地是姓赢的,可不是姓卫的,我们想要去哪里打猎那里需要遵从他卫鞅的法令行事?”

太子太傅公子虔听到这是卫鞅制定的法令后,第一时间跳了出来,当然他并不是为了赢驷着想,而是单纯的想要忤逆卫鞅的法令,太子虽然没有表明态度,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他的想法,文官只好把希冀的目光投向了这次游猎的另一名负责人,太子的另一位老师——公孙贾先生。

公孙贾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自己,按理说他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劝阻太子回到划定的王家狩猎区里,没必要和风头正劲的卫鞅死磕,但公孙贾却是想起了昨晚甘杜发来的密信,明白这事怕是难免,只好模凌两可的说道。

“太子是一国储君,自然不可以按照常理束缚。”

文官傻眼了,赢驷和公子虔也没想到公孙贾竟然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事实上赢驷在听到文官要请示公孙贾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要离开的打算了,但难得一次称心如愿的赢驷可不会想那么多,在得到公孙贾的首肯支持之后,他便亲自架着自己的马儿,拉着长弓撒欢的跑起来。

赢驷虽然只有九,十岁,但由于秦风彪悍重视体魄锻炼,身为太子又不缺乏营养,故身高体重已经可以和普通男子持平,一口气也能拉个满弓,马术也尤为精湛,故就算是骑马在丛林中疾跑,也如履平地。

公子虔作为太子太傅,自然不能离太子太远,上头来的近臣,知道事已定局之后也不再劝阻,只能祈望不要发生什么变故,场上唯有公孙贾的内心五谷杂诚,按照密信上的约定,他将太子安定在这里,剩下的工作皆由甘龙,杜挚他们一手操办,虽然不清楚甘杜他们究竟会做什么,但公子虔还是本能的感到一阵心悸。

公孙贾和文官坐镇营地,终于远处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只见太子失魂落魄的骑在最前,而公子虔却是一脸铁青,身后的侍卫们拖着一具胸口插入箭矢的尸体,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们会带来一具尸体?这具尸体又是谁?”

公孙贾还没来得及发问,文官便将他所要询问的问题一并问了出来,最前面的赢驷咬着下唇一句话都不敢说,而身


状态提示:第四十三章 目的--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