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血剑酆都>第四百章 故地重游

吴起被白小七气得够呛,但是成王败寇,既然败阵,在口舌上争锋也没什么意思,便下令带了同门的尸体,退离此地。木殇见他们要走,也不去追,白小七更是生怕那刚来的黑衣人与其他人一起围攻自己,在树上不敢落下,静静等着敌人离开。

没多一会,裴龙和吴起都带着各自的人马离开了,地上只剩下几具山贼的尸体,白小七这才跳下树来。雷庆宇抬起头,看向白小七道:“白少侠,咱们很快又会再见了。”

白小七冷哼一声道:“现在裴家和虎守门的人都走了,此间只剩下你自己,就不怕我和木大哥同时出手,把你永远的留在这么?”

雷庆宇挠挠脖子,嘿嘿笑道:“你不会那么做的……至少现在的你还不会那么做,所以我也先走啦!”不等白小七想明白他话中的意思,雷庆宇一边挠着脖子,一边缓缓走了,白小七看着对方的背影,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木殇见那黑衣人也走远了,这才道:“白老弟,你刚才跟吴起说的话,我觉得有些不对。”

白小七奇道:“哪里不对了?”

木殇道:“他们之所以对你我出手,只是出于误会和有心人的诱惑,这误会既然无法解开,我们之间你死我活,倒没什么。可是那些虎守门的弟子为门派尽忠而死,也非你我所愿,杀了他们就算了,侮辱逝者这种事情,实在不是我辈应该做的。”

听闻此言,白小七如遭雷击,喃喃道:“唉……如此说来,的确是我错了。”木殇劝道:“年轻气盛,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听得进道理就好。”

二人不敢在林中久留,稍作休整之后就上路北行,好在那敌人没有对大红马出手,两人一马走在路上,没多久就离开了奉贤城附近的城郊。走到这里,木殇却道:“白老弟,为兄虽然有心多送你一程,但是我与幽家尚有仇怨,再往北去,幽家势力越发壮大,我恐怕反而会连累了你。”

白小七还想劝他再走一段,木殇又道:“白老弟不必担心我,裴家和虎守门什么的,我还真就没放在眼里。再者说,他们的主要目标是你,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分头行动,更加不会来针对我。你我各在南北,对咱们两个人来说都比较安全,而且奉贤城要开武林大会,幽家必会派人前来,我可还等着给他们找点麻烦呢!”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白小七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拱拱手道:“既然如此,就请木大哥保重了!”

木殇也是同样的抱拳还礼,二人都不是婆婆妈妈的角色,互相道声珍重,就此分道扬镳。

与木殇分别之后,白小七骑马而行,一日三百里路程不在话下,短短数日就来到了云岭山脉脚下。这片大山乃是白小七与灵霄的相遇之处,此时故地重游,一人一剑心中均是无限感慨。此处虽然也属北武林,但是由于人烟稀少,气候也不大好,一路上已经见不到什么江湖中人,若非如此,凭“云岭五侠”那点微末能耐,也不至于在这一带称王称霸。

白小七进了云岭山,沿着记忆走了半日,见路上风景几乎与一年前没什么变化,忽然心有所感,对灵霄道:“灵霄姑娘,你说现在的灵霄娘娘庙会变成什么样了?”

灵霄对此也很好奇,嘴上却道:“我都离开了,那庙里没了神灵,多半已经荒废了吧。”说完之后,灵霄想到自己住了一万余年的庙宇就此荒废了,难免有些悲怆。

当年白小七在这云岭山脉中,走了半个月才出去,现在有了大红马,速度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虽然没有纵马疾驰,但半日之间还是走出一百余里,白小七抬眼见到一株大槐树,认出此地就是老槐村,当年包着灵霄剑的槐树皮就是从这书上剥下来的。

既然到了老槐村,就说明黑云寨已经不远,当初白小七与云岭五侠等人不打不相识,一同闹上黑云寨,最后几人把误会说开,也有过一饭之交。临走时黑云寨大寨主张憨赠银,白小七却没敢收,最后只要了五两,现在想想,还觉有趣。白小七想起程璧的父母还在老槐村里,心道这番自己有了银子,不妨送他们些,就当报了当初的引路送水收留之恩。

老槐村本就贫穷,程老汉夫妇又是村子里最穷的一家,住在村尾的一间破屋里。白小七找到那间破屋时,却见往日的破屋早已不见,而被盖成了一间大瓦房,心道:“难道那张憨良心发现,给他的岳父岳母两位大人盖上了新房子了?”

白小七想到这里,心情还算不错,上去敲了敲门,熟料开门的却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那汉子见白小七衣着华贵,还牵马悬剑的,心里害怕,只把门嵌开了一条小缝,躲在门后问道:“这位小兄弟,你找谁?”白小七拱手道:“请问程老汉是住在这么?”

“程老汉?”那汉子闻言一愣,摇摇头道:“他早就死了,两口子死了半年多了!”

白小七闻言大感诧异,那程老汉虽然六十多岁,但是身子骨颇为硬朗,那老太太虽然腿脚不便,可是再活个十年八年总归没什么问题。听说程老汉夫妇身亡,白小七难以置信道:“他们是怎么死的,生病了还是……”

话音未落,门内的汉子就不耐烦道:“去去去,死了就是死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说完,竟然砰地把门一关,在白小七的记忆中老槐村民风颇为淳朴,却没想到这就吃了个闭门羹,心中起疑,暗道:“难道是这人害死了程老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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