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血剑酆都>第三百二十四章 客栈琴音

白小七听灵霄说完,方才知道刚刚的事情如此之险,心有余悸道:“如此说来,要不是丁香阴差阳错的将你拔了出来,白蓦然恐怕有死无生。”

灵霄悠然道:“那倒是,不过你也别怕,要是那个叫丁香的真想伤害你,我拼着再次灵力受损,也得弄死她。”白小七想起在自己听雨楼外被度家军围攻之时,灵霄曾经不受他的指挥就出鞘替他挡住了箭雨,知道灵霄必然也能自行出鞘击杀丁香,只是这样一来,消耗未免太大。他听灵霄这样说,心中颇为感动,嘴上却道:“话说回来,你说那条小龙不过几千年的道行,就能随便离开本体伤人,你怎么就不能呢?”灵霄听白小七的话中颇以为自己不如那条小龙,登时怒道:“器灵与器灵皆有不同,兽形重杀伐,人形重谋略,岂可同日而语。我跟你说,龙形的器灵虽然难得,但是能只有修成人身,才算是入了流的!”

白小七不懂这些,但听灵霄这样说了,也不想反驳,只是点着头敷衍。灵霄更加生气,道:“哼,比武伤敌,本来就不该是兵刃做的事情。要是兵器自己就能打人了,那还要主人做什么?所以说能够助人杀敌的器灵本就是所有器灵中最低等的,只有像我这样能用各种法子帮主人提升实力的器灵,才是真正的极品,你明不明白?!”白小七疑惑道:“诶,你平时真的有帮我提升实力吗?”

灵霄明知道白小七在逗她,却仍忍不住道:“喂,若不是我,你去哪儿学到修齐剑术和昆仑剑经这种天下间最为高明的剑法,又有谁能指导你练剑?你小子知不知道,若不是老娘教导有方,就凭你的猪脑子,十年也练不熟一套修齐剑术!”她说到这里,仍不解气,又道:“你可还记得,那些人说龙破虏找到神刀时,还有一个刀谱。正是因为那条小龙不像老娘一样,能把各种剑法直接送入主人的识海之中,因此龙破虏才需要用刀谱来练刀,光凭这一点,我已经不知道比它高到哪里去了!”

“好吧好吧,看看给你急的。”白小七笑嘻嘻的盘膝而坐道:“我知道你厉害,再者说了,就算你不厉害,也是我的剑灵。那小龙就算是天下第一的器灵,也是别人家的,我才不稀罕呢。”

灵霄听了,非但没有满意,反而更加怒道:“我才是天下第一,那条小龙跟我比,就是个废物!”

白小七知道灵霄就是这么个人来疯的性子,越是跟她说下去,她越是要纠缠不休,干脆闭目养神,修炼起内功来了。灵霄叫骂一阵,见白小七又不理她,颇感无聊,只好回到灵霄剑中继续炼化来自那小龙的三百年灵力。

到了第二天,白蓦然来找白小七参加葬礼,白灵教中的丧葬风俗虽与外界有些出入,但大体相同,也没什么只得一提的地方。到了下午,葬礼终于结束,白小七不顾白蓦然的再三挽留,定要告辞。白蓦然教内事务缠身,不能再跟白小七一同上路,便跟他在度灵口前分别。白小七骑了大红马,算算日子,已经来不及回到皖宁城赶考,干脆就近前往望锡城。如此一来,时间却又宽松下来了,白小七一路上走马观花,只是无人陪伴,难免有些寂寞。

三日之后,白小七终于来到望锡城里,这座城与皖宁城自不可同日而语,与奉贤城也是颇有不如,但比起稻城之类的小城,倒还是大得多了。会试之期将近,这城中倒有不少读书人打扮的男子,年纪小的与白小七相当,老的则无论四五十岁,甚至六七十岁也都有之,想必是一辈子不中的老秀才了。

进城之后,白小七找到一间客栈,觉得还算过得去,便决定在这住下了。他却不知,这家他觉得“还过得去”的客栈,已是整座望锡城中一等一的大客栈了。

客栈的老板姓金,是个颇显富态的中年男子,看着倒与洛老板有些相似,只不过看这金老板的眼神便知,此人毫无内功根底。白小七见到这位老板,只觉得十分亲切,那老板也很健谈,白小七投店时并非饭点,因此用膳的只有白小七一个人,就跟白小七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这一聊,白小七发觉那老板好似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更是满腹经纶,对于佛道两家也有了解,当即引为知己。

他二人边吃边聊,这顿饭吃了整整一个时辰,金老板见白小七吃完了饭,豪爽道:“这位公子真可谓学富五车,我看这次头榜头名非你莫属,小店得你光顾,那是我老金三生有幸,万万不能跟你要钱。这样吧,公子考得功名之前,在小店的一应花销都由金某来承担!”

白小七心中又惊又喜,却如何肯让一个初次见面的人来承担自己的花销,须知这客栈虽是金老板开的,但考试之后要过一个月才会放榜,白小七势必都要住在这店里,七七八八的花销加起来少说也要数十两银子。可是白小七推辞几句,那金老板反而动了怒,道:“公子若是这么瞧不起我,不妨换一家店去住!”白小七无可奈何,心道:“既然如此,我可以买些字画送给他,总不能让老板吃亏。”

一连三日过去,白小七每天夜里习练内功,清晨就在院子里练剑,到了下午金老板没什么事情了,就会来与白小七交流些经史典籍之类的心得体悟。白小七看过那老儒生留下的破书,对于儒家各种经典的理解颇为不俗,那金老板每次听了都是大点其头。而金老板虽然没有功名,但常年在这里开设客栈,与许多青年才俊有过交流,说出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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