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血剑酆都>第一百一十一章 真是个呆子

白小七陪着洛花楹骑马走了几天,终于来到了南武林地界中的第一座大城“降阳城”。

此间有一座大山,名为“降山”,这座城建在降山之南,故而以降阳为名。

这座城的大,主要体现在占地面积上。虽然降阳城的城墙比奉贤城要矮上半丈,可占地面积却大了一倍有余。城里的建筑物与北方风格大有不同,看起来更加精致,少了几许豪放。

话虽如此,走在城里的平民百姓们倒没什么区别,只是其中文人打扮的比例大大增加。再就是这座城中的江湖中人大多佩剑,而奉贤城里面则是佩刀的居多。白小七从未出过远门,自从进了城就开始到处打量,倒真不愧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洛花楹一进了降阳城就熟门熟路的来到了城中最大的客栈,这间客栈名叫落花楼,光看那丈许长的匾额就知道在此的花销绝对不菲。白小七摸着见了底的钱袋,咬咬牙仍准备付自己的那份房费。

栈,熟门熟路地跟店小二说了声:“两间上房,一桌好酒好菜,都挑你们拿手的做就行了。”之后就好整以暇地选了一张大厅正中央的桌子,哼着小曲坐了下来,连个定金都没人来找她要。

白小七交代门童牵好了马,进门时洛花楹已经坐下,白小七就跟着坐在了边上。

“小七,你以前来过降阳城没?”洛花楹笑嘻嘻道:“你要是没来过,咱俩就在这待几天,我领你到处转转。”

“好啊。”白小七也乐得能跟洛花楹一起,可是答过之后,不禁又为盘查发愁。自言自语道:“唉,这么些行走江湖的大侠,怎么就没人担心自己没钱呢?”

灵霄听见这话,噗呲一乐。白小七刚想问她为什么发笑,就听见洛花楹道:“小七,你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也没什么。”白小七不太擅长撒谎,老老实实道:“我就是觉得,咱们行走江湖总不能没事就回家取点钱,带的盘缠早晚有花光的一天,到时候怎么办啊?”

洛花楹和白小七相处这些天,已经知道这个比自己还要大上三岁的小秀才是第一次出家门,也回答了不少稀奇古怪的问题了。听见白小七问到这个,洛花楹也没多想便回答道:“这有什么,俗话说穷文富武,大多数行走江湖的人家里都不差钱。就算偶尔盘缠没有带够,只要随便去哪个门派拜拜山头,或者去什么寨子里做做客,临走自然有盘缠奉上。这也不是讹人家的钱,只不过大家行走江湖都难免有不方便的时候,帮别人就是帮自己嘛!”

白小七马上想起来,当初离开黑云寨的时候,张憨执意要送自己些盘缠。被雷家赶出来时,雷庆安也偷偷把百余两的银子塞进了自己的包袱。看来这不但是二者的好心,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原来如此!”白小七点头道;“看来这江湖上,互相帮助的事情还是不少的。”

洛花楹看着白小七,仍觉得这小秀才幼稚的可爱——对于大部分势力来说,几百上千两的银子不过是手指缝里流出来的一点点渣滓罢了。能以这么点代价卖给一个江湖中人人情,天底下简直没有更划算的买卖了。

几句话的功夫,店小二已经捧着两个大托盘小跑过来。这两个托盘上各放了三四碟菜肴,还有一小壶酒。

“这是本店最出名的粉蒸肉,白切鸡,这壶是二十年的花雕。其余小菜也都是今早刚上来的,新鲜的很,二位慢用。”把菜肴一叠叠放好,又给二人各斟了一小盅酒,店小二才去忙活别的事情。

白小七注意到,客栈大堂里人虽然不多,可在他二人之前也有三四桌人,其中两桌还没上菜。

“许是他们点的东西做起来麻烦,才一块粉蒸肉夹进嘴里。

这粉蒸肉清香甜糯,油嫩爽口,的确担得上“招牌菜”三字。白小七自十九岁以前几乎没怎么吃过肉,遑论是如此美味,一时间接连夹了几块,那叠粉蒸肉很快就见了底。

洛花楹见白小七不住动筷,也不着急,只是笑嘻嘻的盯着白小七道:“怎么样,他家的粉蒸肉可是城里一绝。我敢打赌,方圆五百里之内,单论这一道菜,绝没有比他家做的更好吃的了!”

白小七闻言连连点头,又夹了一块肉入口,才发现这碟肉都快叫自己吃光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没关系,我吃不了太多的。”洛花楹也夹了一口肉,又指着那盘白切鸡道:“他家的鸡也都是自家养在后院的,平时大多喂些药渣之类的,药力都溶在了鸡肉里。虽然没什么治病救人的功效,可吃了对身体多少有点好处。”

白小七赶紧夹了一口鸡肉放进嘴里,果然尝到了淡淡的药香。

之后大抵是洛花楹说一道菜,白小七就尝一道菜,等白小七把一桌菜都吃了一遍了,洛花楹都还没怎么动筷子。

洛花楹喜滋滋的看着白小七吃了许多菜,料想他应该口渴了,便举起酒盅道:“来,这家客栈的酒虽然不大好,但二十年陈的花雕也不算差了,你来尝尝。”

白小七接过洛花楹递来的酒盅一饮而尽,只觉得这酒入口醇厚,留下满口酒香,一口酒落入胃里就好像个小暖炉似的,说不出的畅快,哪像洛花楹说的“不大好”。

喝完之后,白小七才想起这酒杯乃是洛花楹的,幸好她还没用过,就顺势把杯子放在自己这边,把自己没用过的杯子递还了回去。

“真是个呆子!”洛花楹笑骂一句,接过了酒杯,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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