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是姚明,山姆大叔对中国人的认知程度停留在何种状态令人吃惊,自闭羞涩短言,性情不喜张扬,认为扣篮有失礼貌,这有些像他们把烟袋和穿在三寸金莲外面的小鞋当作中国历史的精萃摆进展览馆的陈列柜一样令人难以忍受。但没过多久,姚明就让美国人大开眼界。
从他真真切切地站在美国人面前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无时无刻不在做着这样一件事情:改变美国人对中国这个国家,对中国人,对打篮球的中国人,先期所形成的全部的固化概念。
我们必须承认,这几乎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改变美国人的想当然和自说自话谈何容易,在他们中间,至今仍有人顽固地相信现在的中国社会仍停滞于电影《红高梁》所描述的那个年代阶段。
但姚明做到了,他使美国人不断刷新着自己头脑里的那本陈旧日历,让他们看着他一日千里,日新月异,看着火箭在他的助推下改变了运行轨迹,然后,让他们心甘情愿接纳了他。
在从古至今的中美贸易往来中,还从未有一件中国的出口商品能像姚明一样,改变那么多美国民众头脑里根深蒂固的观念,甚至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此前,对美国主流社会构成一定影响力的只有一个让功夫二字变得耳熟能详的李小龙。
在美国人眼里,姚明是一个另类,是一个和他们概念里的中国人存在出入的人,但真正将这种不一样气质进行总结归纳和定义的却是具有敏感想像力的法国人具有摇滚巨星的气质,这是法新社在报道姚明进入nba时对这位东方巨人的一个判断,我们认为,这个判断是能够说明问题的。
摇滚是什么?它首先是一种非传统化,具有颠覆性的宣泄方式,而姚明对于nba来说,无异于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摇滚。他同摇滚之间存在着能够给人在视觉和理念上均带来巨大冲击的这种共性,当然,他同样是非传统,对旧的思维理念具有颠覆性,以及无法用旧的条框标准来衡量和界定的,这也是二者具有可比性的一个基础。
美国人能够在广泛意义上接受摇滚这种非主流的音乐形式,当然他们也易于和乐于接受姚明,他们认为他是和他们本人较为接近的一种人,那么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呢?
对于一个面向外周敞开着的东西,你的鉴别和判断就不存在障碍,然后你也能迅速做出接受与否的决定,这中间可以说是畅通无阻的,姚明无疑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个性随和开朗,很坦诚,也很善谈,他乐于将他的想法和观点与他人共享,同时也乐于接纳外界的新事物和新思维,无论在何种处境之下,他总能做到随遇而安。
这种特质与他的年龄无关,一-个自我封闭的人,即使年仅10岁,也是距人于千里之外,难于近身的,更无从谈及走进他的心灵深处。
在姚明踏上美利坚这片国土的一个半月时间里,他给人最突出的一个印象就是他具有超乎寻常的沟通能力,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他的英文根基,但主观上的需要和渴求则是最为重要的。
我们看到,他总在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各种形式与他人做着沟通和交流,无论是对汤姆贾诺维奇、弗朗西斯、莫布里,还是那些球队的管理人员、助理教练、体能训练师、坐在替补席上的队友,以及媒体记者、裁判、对手,甚至球队大巴的司机、酒店大堂的侍应生,他都照顾得面面俱到。
用诚挚无私的眼神、毫无保留的微笑、没有距离的握手,甚或初时表达尚不够自如的英语,传递着他的求知yù_wàng、友善、关切和谢意。他让人们感觉亲切自然,相处全无隔阂。而也正是这种开放性和主动性让姚明赢得了大多数人的信任和好感,使人们在短时间内消除了怀疑和戒备的心理,诚意接纳了他。
对于一个于陌生环境里寻求生存之机的人来说,在人际交往中求得人和无疑是最富有挑战性的关键一役,姚明初战告捷,他在先期打开的良好局面对于今后在nba容身立足,乃至开创大业都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中国人崇尚一种含蓄内敛的为人之道,习惯于点至即止,讲究一种心领神会的意境,长久以来,这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言行的定式,但在美国,这显然是要撞南墙的。你必须要学会主动表达,你必须是一个有主见有观点的个体,你需要把你的看法亮出来,让别人了解,以争取一种认同或共鸣,否则别人是不会费心去猜的。
如果你无法与周边的环境达到一种和谐统一的境界,你下面的每个步骤都会存在相当的难度。人不能强求他人和外周环境来适应你,那么你只能去主动融入周围的人群和环境,这才是生存的不二法门。在上海这座开放度极高,汲取外来元素迅速的大都会长大的姚明,正是很好地做到了这-点,所以他打通了在nba生存的首要关节。
只有一个生性达观无忧的人才能生活得有如风中引歌,云中漫步,同时也给他身边的人带来美妙的感受和愉快的体验,姚明同样具有这种难能可贵的天性。
人们已见惯了他一派童真未泯的笑脸,他丰富的面部表情和夸张的肢体语言,尤其是他的满口妙语连珠,更让美国人见识了一个来自于中国的现代新新人类的样子,他们认为参加姚明的记者会就像参与场风趣诙谐的机智问答,就连他的队友诺里斯也说,姚明的快乐个性很像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