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萧云枫站到了我身边,一把将斗笠扣在我头上。

“走了,回去了。”

我也不动,反正如今身上衣物已湿,好在那面上的人皮还算牢固,一时半会不容易出现破绽,便叹道:“你猜,小师叔还活着么?”

萧云枫也坐了下来,道:“不知道。”

斗笠将视线遮住一部分,只能看到成串的雨水从帽沿滴下。“师娘……该很伤心吧。”

萧云枫说:“人死了,是不会伤心的。”

我整整头上的斗笠“小云枫,你真是同以前一样,毫不可爱。”

“……”

我望着他,他的脸同样掩在斗笠下,看不清表情,我忽然道:“剑灵庄,你可还回去看过?”

似乎是一声轻笑,却又仿佛一声叹息一般几不可闻,他道:“还剩几间残垣断壁,已经没有半个人影了。”

一时无话。

沉默了半晌,那边厢竟然主动开口了:“苏遥。”

我应了一声。

他仿佛看着很远的地方,声音变得遥远又陌生:“不要把他人的命看得太重,这世上,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的事。”

我摇摇头:“人若是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那该多寂寞啊。”

“……”

很好,又不理我了。

捡到萧云枫时,我十三岁。正是只长个头不长脑子尴尬的年纪,整个维摩山都被我闹的鸡犬不宁。据说药庐门口那棵几十年的大矮松都是因为嫌我吵闹,早早的自我了结。

鉴于我师傅这个爱捡东西的坏习惯——当然也看得出这人小时候生活比较困难,总幻想着哪天能给自己捡一块金砖回去发家致富,可惜一辈子也就给自己捡了个倒霉孩子回去。

至于叶岚是我师傅故人的小孩,不能算捡的。所以算来算去,也就我一个是被捡回来的。

因此也造成了我从小爱捡些东西回去养的习惯。

杰作之一便是二黄,那是我五岁从蟒嘴里抢出来的一只小黄狗,狗崽子在经历了羸弱的少年时期之后大发神威,长大后已经能与一只成年狼斗个你死我活。

俨然坐稳了维摩山第二把交椅。

二黄是狗界的一朵奇葩。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人。但是二黄这个狗崽子很是神勇,因为它叫起来凶狠,咬人更加凶狠。简直跟我苏遥姑奶奶一个德行。

那一日随便带他出来溜个弯,转眼就给我跑没影儿了。之后不久就听见二黄响彻山谷的吠叫声。

以我在维摩山及周边作恶多年的经验来看,肯定是二黄遇到了山猫了。山猫虽说是猫,但是却是一种类似猎豹一样凶猛的生物。

维摩山气候诡异,一山四季。多适宜奇珍异草生活,可是寻常动物却不能耐受这种天气,所以居住的多为猛兽毒物。

我追上去观察了半天才发现是山猫以为二黄要和它抢食,两只畜生互相发出凶恶的叫声来以示警告,我眼力不错,在山猫后面不远的草丛里发现了地上蜷着一坨混着黄泥的不明生物。

很多年后萧云枫始终不承认当年遇到我的时候自己脏的像滚过粪池一样。

我觉得形容他滚过粪池已经很仁慈了,他当年身上一件衣服破破烂烂,浑身黄泥树枝还有几处擦伤流出来的血,已经不知道是人是鬼了。

当时救到他的时候,我颇为敬业地搭了一下他的脉,还特别神棍的摇头晃脑的说了几句屁话,大概意思是小施主你印堂发黑,中毒已深,回天无力。

当时已经奄奄一息的萧云枫瞪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简直不相信的抽抽两下,彻底厥过去了。

所以年纪小小的我,只好和二黄一起把这个人拖回师傅的药庐。

师傅一看这坨黄泥当时就直皱眉头,让我把这坨东西有多远扔多远。

可我毕竟是一个天性尚未泯灭好人,当然主要原因是刚才他那一抽抽是因为我信口雌黄造成的,万一真死了成了鬼肯定是要找我来索命的,所以只好死乞白赖让师傅把这人给治了。

我师傅医圣的美名远扬在外,每年却没太多人来找他看病。

因为这臭老头怪癖太多,头圆的不要,头方的不要,太丑的不要,太美的也不要。再加上老头子时不时爱弄点兴趣陶冶情操,爱围棋的时候就医下棋高手,总之所有人都要迎合他的兴趣喜好脾气性格。

结果维摩山这一年年下来能医的人也就十个指头数的过来。

师娘实在看不下去了,在窗边放下手里绣着的活计,闲闲的说了一句:“那就救了吧,这药庐也不差这口药。”

就这样,尘埃落定。

而我如今在雨中一时间想起这些旧事,忽觉无比怀念。

人越是在寒冷阴暗的境地之中,便越会向往温暖和煦的东西,大约同向阳花木易为春的道理是相似的,花木尚且喜爱光明敞亮,更何况人呢?

回到山神庙,已是天色大亮,破庙里传出阵阵炊烟,居然那三人就这么在尸横四处的破庙中生起了火做饭,看样子经过这惊心动魄的一晚,已经无所畏惧了。

我一脚把大门踹开,里面三人顿时惊得站了起来。我歉意的笑笑:“无心之失,各位继续。”

阿衡冲我们行了一个抱拳:“多谢二位公子今日出手相帮。此地事有蹊跷,我已用飞鸽传书通知了我家主人来此地。”

厉星不情不愿的也做了一个礼道:“多谢了。”

我看向厉星,他一张圆圆的小脸脸上沾满血迹同炭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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