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你看书>玄幻奇幻>突出重维>72、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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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伤痛的过去,是需要勇气的。

走在昏暗里,马广信思绪万千。

来到家门前,大门敞着,院子里有暗淡的光,是屋里的电灯投射出来的。

马广信做了一下深呼吸,然后迈脚走了进去。

做饭的西屋、与堂屋相接的小屋都亮着灯。西屋的灯是那种球状的玻璃钨丝照明灯泡,发出来的光说黄不黄说红不红;小屋里的照明灯是发白光的节能灯。

马广信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村里用的都是老式的钨丝的灯泡,后来大家渐渐用上了节能灯。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在村里很难再看到那种钨丝灯泡了。

在社会发展演变进程中,总有些事物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的。

马广信走进院子没两步,一声犬吠骤起。叫声未落,欢欢便从西屋“嗖”地一下窜了出来。

看到马广信,本打算接着“汪汪”叫的欢欢跑着迎上去,伸着舌头在马广信脚下打转磨蹭。

马广信俯身摸了摸欢欢的头。

小马广信从屋里探出身子,随之哥哥的声音响起,问小马广信:“谁啊?”

小马广信眼望着马广信,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马广信走过去,轻声笑道:“我。”

家人在吃饭,饭菜很简单,一个小炒、半碗随便切成条的老咸菜,喝的大米汤。

生活虽然不富裕,但这些都是一去不再的小美好,会成为后来让人时常怀念并好好珍藏的记忆。

时光一去不复回,如果连某些特别的记忆都留不下,的确挺让人懊悔的。

见是来送过两次钱的马广信,哥哥慌忙站起身,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母亲闻声从西偏房里走了出来,热情地让座。

马广信随手从屋里一角拿过一只红漆斑驳的木板凳,很自然地在一旁坐了下来。

马广信记得,家里的几个木板凳是自己小时候找胡同里的木匠马立功做的,坐了近二十年还能用,所以手艺和质量没得说。

马立功跟马广信平辈,所以按辈分和年龄,马广信习惯管他叫立功哥。立功嫂是个稍显矮胖的外地人,外地口音特重,而且一直都没有变过。他们膝下无儿女,两口子无波无澜地过活。

想到这些,马广信突然记起,在自己上高中时,立功哥因病去世。不过,具体哪年哪月去世的,马广信压根没什么印象。

马广信只记得,当某天放假回家后,闲聊中无意提到立功哥立功嫂时,才听说立功哥得了急病,死了。

听毕,当时马广信的脑袋“嗡”的一声。

对于一个素不相识之人的离世,我们可能不会有什么感觉。但,若死去之人与我们很是相熟,想必是做不到若无其事的。

所以,这个消息于马广信而言,太突然了!

一个熟识的大活人,而且还是打记事起就开始有印象的邻居,说没就没了。这对于一个未成年人而言,是需要时间来慢慢承受的。

天下事,起于生,止于死。人世间,论大事,莫过于生死。

所以,那个时候马广信的心情久久都难以平复。

随着岁月变迁,马广信家周围的邻居有的老去,有的辞世,有的搬离故土;邻居家的丫头小子们也都渐渐长大,嫁的嫁、娶的娶,添丁得子……

由于常年求学、工作在外,难以回村,再加上后来住到了县城,回村的次数就更少了。以至后来,虽然根儿在村里,但每次回村,马广信都是近乡情更怯。许多人相互都不认识了,认识的人要么不在了要么不知身在何处,结果自己便成了“外人”。

这种时过境迁、人事转换给人的感觉是无以言表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深刻体会。

后来的马广信细细回想过往时,他逐渐明白,从自己上大学起,就已经在不知不觉地走离村庄了。

走得再远,都要回来。因为,落叶终要归根。

这次穿越回来,也许能让这个时空里的自己以后可以不离开。因为穿越而来的马广信目睹亲历了不少生死离别,早已明白了人生在世哪些重要、哪些次之。

待马广信坐下后,欢欢也不蹲在桌前伸着脖子要吃食了,而是欢快地在马广信脚下绕来转去。

马广信伸手抚摸它的头,欢欢直接主动送上。

母亲担心欢欢咬到马广信,于是边呵斥着“出去”,边挥手作势将欢欢往院里赶。

见状,欢欢躲到一边,但很快又吐着舌头摇着尾巴朝马广信黏了上来。

母亲还想再撵,马广信赶忙说:“没事,它不咬我的。”

母亲作罢,随即热情地招呼道:“吃饭了没有?没有的话在这吃就行。”

“吃了吃了。”马广信摆摆手,“闲着没事,我来坐会儿,不用管我,你们吃饭就行。”

话虽如此,但母亲知道不能怠慢客人。有客在,怎能一言不发地自顾吃饭。

小马广信和哥哥都有些认生,拘谨得默然无语。

所以,为了不冷场,母亲便找话聊:“听说你要在这里开店(土话音译,dian,三声,超市的意思)?”

从话语里听得出,母亲把马广信当作了外乡人。

待马广信点头称是后,母亲说道:“这么大一个村就前街有一个店,你开一个也行,能赚钱。”

马广信笑道:“赚不赚钱无所谓,就是找个事做,不闲着。”

这话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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