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修士而言,不论修道与锻体,尸血乃是无价之宝,在这腥风血雨的天门关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金香玉也只是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拇指大小的尸血,要知道,彼时的她几乎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方才在群狼口中夺食;而此时,此刻,小瓶儿就在手中,瓶中的尸血也在手中,足有三个拇指大小,金香玉感觉一切好似天方夜谭,那般地不可思议。
刹那地失神,金香玉很快回过神来,酒馆里的两个少年又有怎样的来头?这是一件很
显然的事情,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到底是够还是不够?吱一声也好啊!”,少年带着些焦急,十分之真切地说道,“不够,我这还有许多,管饱!”
金香玉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佯作镇定地说道:“我一向公道,这里还有些余钱就不找了,权当是你请在座的各位客官吃几碗酒可还行?”
“一切自然依你!”,少年乞丐语调恰似文弱书生彬彬有礼,只是那身装扮实在有些出戏。
堂中,刀客们自然是看个热闹,虽不知瓶中所盛何物,不过他们可以肯定一点,瓶里盛放之物绝不是凡品;
往日里,老板娘的做派一向是无利不起早,说是天门关上首屈一指的奸商也不为过;今儿个居然没有坐地起价,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唯一可行的解释,便是这瓶中之物定是老板娘无法拒绝的宝物,一个老板娘不敢加价的宝物。
不过,既然无关自己是非,况且还有酒盈樽,刀客哪会去惹那一身骚?只是不停地催促小二哥快些上酒。
“今晚的酒,有这位公子请!”,小二提着两大缸酒,步履蹒跚地走着,嘴里高声吆喝道。
……
……
申时过半,屋外一阵马蹄疾,“啾啾”地嘶鸣戛然而止。
风雪里,一队铁骑乘着风雪而来。
“吱呀!”,一双玄铁重甲裹着的手臂,推开了留有一丝缝隙的木门。
一行十一人之多,头顶虎首,执铜耳面具,从头到脚,严丝合缝地裹着一层玄铁重甲,冰冷的黑甲泛着寒光,与屋外那片银白的雪原显得格格不入,只是一样的冰冷与肃杀。
酒馆里,自这十一骑出现,仿佛空气里都能嗅着血猩的味道,肃杀得有些可怕。
虎首、铜耳、玄甲——“枭首军”,短短三个字,却代表了数之不尽的杀戮与铁血,他们是大秦帝国最冷血的刽子手,也是最英勇的战士。
传闻,千年前,开国之君——龙武皇帝亲率三千枭首军,横击进犯中原的犬戎二十万大军于祁连山脉,袭营杀两万,沿途追杀两万,一路北推直至犬戎都城——雪城。
雪城一役,那一夜雪白的冻原一片血色,杀红双眼的铁骑不论是犬戎将士,亦或是普通百姓,枭首军见人就杀;一夜过去,三千子弟包括龙武皇帝在内,只余下十一人,雪城内外血流成河,枭去敌人的首级若是堆砌起来,足有祁连山那般高。
自此一役,无人再敢进犯中原,祁连山下尚且留有龙武皇帝的题字“犯我中原者,虽远必诛!”
为了缅怀先辈,千年以来,枭首军中以行为队伍,一行十一骑,十一骑一行,他们受命于天子,先斩后奏,皇权特许,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计鲜血,这已是天下人尽皆知的密辛;
而此刻,踏进酒馆的十一人,正是一行“枭首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