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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8章 制定规则

“我理解并且支持梅德尔德家族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因为这首先保证了这个家族的长盛不衰,保证了没有人敢欺负他们。也间接保证了和平以及家族内部的血腥争斗。”方雪的思维比较跳跃,一会甲方一会乙方。

“所以我也是这种性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礼貌的去老瓦图尔的城堡去拜访,我甚至还带了一点小礼物,如果他们对我使用暴力什么的,那对不起,我会千倍奉还!”说来说去她原来是为了引出自己做人的原则。

医生笑了,笑的很开心,没办法不开心,因为看着一个愚蠢的女人飞蛾扑火自欺欺人的样子真的很开心。

方雪说的他当然理解。

报复心理是人的一个本能的反应。华府人常说,“有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在法则中也有看起来相似的提法,“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这段法则最早出现在出埃及记,发生的时间是公元前1450年左右。那时人比较残忍,在报仇的时候容易过火、走极端,所以大人晓喻当时的列国人说,如果有人伤害了你,你不可以自己报仇,而是要“照审判官所断的”结果来惩罚那伤害你的人。

惩罚的标准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大人用了5个例子,说明惩罚施暴者的原则是公平,不能让伤害者所受到的惩罚过于被伤害者。而且大人用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教导列国人,并且嘱咐他们遵守。

大人的话语,不仅在当时是非常合理的,即使对于今天我们很多不认识大人的人来说,也是非常好的,因为人在报复的时候,往往心里被仇恨所控制,做出非常极端的事情,结果导致对方受到更大的伤害。

对方反过来又同样对待,这样冤冤相报,使小的矛盾不断升级,扩大到无法收拾得局面。若能够自己不去报仇,而是述求于“审判官”,则可以避免矛盾的扩大和升级,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无疑是一件极大的好事。

耶稣来到世上的时候,他对门徒的教导更加的具体。他强调说,“不要与恶人作对”,就是告诫我们不要报复或者报仇。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不要去报仇。在恶人面前不要反抗,由他去。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对于这些法则,可以理解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甚至连怒气都不可有。

初看起来,这样的教导实在是太难以让人接受了。人们不能接受这样的教导,是因为这样的教导违背了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就是要报仇,而报仇心理是在人的罪性的控制下表现出来的。

人在报仇的心理控制下,至少犯了三个错误。第一,报仇容易过火,使矛盾升级。报复者如果有良心,在报仇之后很容易懊悔;第二,报仇者是自己施行公义,而不是寻求社会的公义力量来为自己主持公道;第三,报仇者认为世界上没有大人,不知道大人是施公义、好怜悯的大人。

社会上的公义力量或许会受到污染而不主持正义,但是,大人是绝对公义的,保罗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

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大人是无所不知的,也是无所不能的。我们所受到的每一份伤害,大人都有记载。时候将到,当大人来主持公义的时候,世界上是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得住的。认识“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一些比较极端的情况下,受到伤害的人可能完全没有力量去报复对方。

例如,在列国的历史上有一位伟大的君王名叫大卫,是公元前1000千左右的人物。他有一次偷偷的欺侮了自己手下一位勇士的妻子后,为了掩盖这一事件,又借刀杀人,让元帅派那位勇士到最危险的地方去杀敌,结果死于战场。勇士因妻子的缘故被自己所效忠的国王所害身亡,无人能替自己伸冤报仇。

而且这件事情办得很隐秘,难以直接指证是大卫所为。在人看来,勇士含冤而死,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而死,可以说是死了白死。但是,大人是公义的,是无所不知的,他要报应。他感动当时的一位祭师当面责备大卫王犯了严重的罪行,得罪了大人,因此大人必须要惩罚。大卫自己亲口说犯这样罪的人“当还4倍”。

而且当他认识到自己就犯了这样的罪的时候,认罪态度十分诚恳,所以大人饶恕他不死,不过他杀死勇士一人,结果应验在他的儿子们身上,他的4个儿子死于非命。他奸淫勇士的妻子,他自己的儿子奸淫了他的嫔妃们。因此,人们犯罪,不仅得罪人,更重要的是得罪了大人。

大人在他施行公义审判的时候,“连本带利”都要找回来。

华府人大都不信大人,是不是大人就不管了?

不是的,俗话说,“善恶终究都有报”,“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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