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骑一军终于追上伪军的时候,双方离京城已经很近了。
洪承畴一听明军追过来了,此时他的战马才刚刚卸掉马鞍,连水都没喝饱。这是最要命的时刻,刚刚停下又要马上穿戴,活活就是瞎耽误功夫。
“快,留一营断后,其他人快跟我走。”洪承畴死活不顾了,他已经想好,哪怕是战马跑死,也要进京城。
“杀!”明军压根就没有前锋。追击已经很明朗话的敌人还要什么前锋
李来亨一上来就是全军压上。那闪亮的军刀,锃亮的长筒战靴,和身上黝黑的护胸板甲,以及催动整个战阵的嘹亮的军号。
洪承畴听得很清楚,他从没有感觉过这种军号是那么的悦耳,可惜的是这声音是他的催命符。
“铛铛铛”一片金属撞击的声音淹没了战马踩踏大地的声音,两支洪流撞到了一起。这是两万多人对五千人的战斗。
其实对于大规模战场上,四倍的人数差别在开战初期根本就显现不出强弱。人数少的一方也够组成一大片冲击战阵的。比如金兵以前经常用几千兵打明军上万人。
仅仅双方凿穿交差而过,就长达好几里。伪军的五千骑兵也端是厉害,硬生生把骑一军队形分成两瓣,还一路凿穿了长蛇阵。然而他们自己也伤亡过半。
“这他娘的是什么兵,怎么这么厉害?”李来亨吓住了。他引以为骄傲的骑一军在对手这种战力强的骑兵面前竟然差不少。
“应该是女真,我刚刚挑死了一个,他的头盔调了,后脑勺的猪尾巴很细。”李来亨的侍卫说。
“不能在这跟这些野人斗,我们的目标是洪承畴。”李来亨还是很清楚的,一个真正的好将军必须随时随地都能抓住主次,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从大兴到南苑,骑一军紧紧追了一路。洪承畴不顾一切在前面跑,李来亨拼了命地在后面追,然后女真骑兵稍稍有些慢,跟在骑一军的后面。
可是伪军的情况越来越糟,他们的马速越来越慢,终于在南苑被骑一军彻底追上。这一刻,伪军有些跑不动了,仅剩的马力要么倒在凉水河的岸边,要么还能跟骑一军大战一场。
这一刻,无数的京城人居然都拥挤在永定门的城墙上,那高高耸立的城门楼子上居然站满了达官显贵。
远处,尘埃飞扬起的皇上像沙尘暴一样滚滚而来。
洪承畴勒住缰绳,停下战马的脚步,他遥望着有些模糊的高大城墙。他的身后,是两军几万人的大厮杀。
“大帅,赶紧派人让城里派援军吧。”马得功急切地跪在洪承畴的马前说。
“没用。如果他们愿意救援,就不会站在城门楼子上面看戏了。”洪承畴聪明一世,岂能看不懂当前的形势。
永定门没有打开,一切不言而喻!
此战,只有一个胜利者会被迎进京城,他洪承畴如果打赢了,他将当上总经理,出任,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可是如果他失败了,那他只能遗臭万年。
“拿我的长剑来。”洪承畴怨恨地朝骑一军方向看去,他的胸口有一股闷气,堵得呼吸不顺畅。
“大帅,您不能去啊!”一个跟了洪承畴好几年的中年人掉着眼泪劝到。
“杀敌。今日就是你死我活。”洪承畴惜字如金,纵马狂奔。
李来亨杀得痛快,作为将军的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舒展开了。伪军的骑兵战力还是比女真的骑兵差一些,骑一军还能应付。
四月初的天气不冷不热,所有人找不出一丝埋怨的理由。一轮明日正好挂在两尺杆头,温暖又舒服。
然而,在这样的太阳底下,确是这个时代两股政治势力的精锐力量在碰撞,在消亡。
红色的血一股股地洒落在大地上,渐渐地在的土地上绘出斑驳不堪的印记。所以人只在意厮杀,没有人在意其实他们曾经都是同根同族的兄弟。
半个时辰之后,无数的战马冲着冲着就无缘无故地倒在地上,任凭主人的抽打,再也站不起来。
李来亨低头摸了一把他胯下战马的马背,汗水就像是没有拧干的棉布一样湿漉漉的,他的裤子早已经被战马的汗水打湿了。
四周,再也分不清队形,双方的士兵交织在一起,士兵们能做的就是朝四周的任何一个敌人发起进攻。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
人在极度疲惫的时候身子已经不再灵活,每一次劈砍都是用尽全力,而对手也很疲惫,能做的不是躲开这全力的劈砍,只能靠身体去扛。仗打到这个份上,伪军甲胄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
一个伪军用尽全力砍到了骑一军士兵的身上,但是那层板甲还是很好的保护了明军的性命,这个明军只是感到有点疼,后退了一步。紧接着,这个明军也用尽力气使劲刺了过去,骑刀的刀尖居然透过了伪军的棉甲,直接n了这个伪军士兵的身体。
洪承畴再牛,他也不会懂欧洲板甲的克星是锤子等打击型兵器。
这只是战场的一个小插曲,只是在战斗中,无数个小插曲,小细节最终反应出明军对伪军的优势,并且依靠这些优势慢慢开始占据战场的主动。
李来亨突然发现战场上还在冲击的骑兵队形已经很少了。这一刻双方的骑兵居然都变成了步兵在战斗,而步兵的厮杀惨烈程度甚至超过了一片石。
因为双方都没有人后退,谁都不想输在这里。
“吹号,告诉所有的兄弟们,结阵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