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海并不点破,只是宠溺地对金凤说:“喜欢哪道菜你使劲吃,不够吃我的,再不够,我一会儿带你吃肉饼去。”
沈长歌不悦地叹了口气,对二儿子的审美表示出婶婶的担忧。
接下来,金凤喝汤的声音在奢华的餐厅里响得惊天动地,『荡』气回肠。
旁边服务的家丁都咬着嘴唇努力不笑出来。
而沈长歌听着那声音,就跟听惊雷似的触耳惊心,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忽然觉得自己以前对小白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小白已经算很不错了,跟这位“小太妹”比起来。
巫海无意中瞥见母亲的脸『色』,忽然领悟到了什么。
但是,他的处理方式是,不但没有阻止金凤喝汤的声音,反而自己也开始大口大口很响地喝汤,声音甚至盖过了金凤,这样就不显得金凤的动静太突兀了。
他是觉得如果当场提醒金凤的话,也许会让她难堪。
再说他知道金凤的『性』子,“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不希望她到自己家里来,连吃个饭都要小心翼翼的。
沈长歌是他妈,怎么会不明白儿子反常举动的用意?
不过她觉得他的宽厚和善解人意用错了地方。
金凤喝爽了,抬头对巫海说:“这汤还行,再给我来一碗。”
“好嘞!”
巫海马上去要,结果厨师跑来抱歉地说,没想到今天有客人来吃饭,所以每道菜做的都没太多富余。
巫海一听,说没事没事,立刻把自己那碗刚喝了几口的汤推到金凤面前:“喝我的。”
金凤:“你不要了?”
巫海憨厚地笑笑:“我喝不惯,你帮我干掉,省得浪费啊。”
金凤拍胸脯:“包在我身上!”
沈长歌顺着她的手看了看她的胸。都说女人胸大屁股大好生养,金凤的小身板儿也着实瘦了些,到时候又是个『操』心的事儿。
金凤也不客气,也不介意巫海已经碰过,端起他的碗来就一饮而尽,根本没碰勺子。
而西餐礼仪应该是用汤匙喝,不宜端起来,而且汤匙还得由身内向外舀出才对。
沈长歌已经完全失去了胃口。
二儿子长这么大,这是头一次带女孩子回家来吃饭,意图非常明显。
但是,纵使她对次子多一份宽容和宠爱,纵使她现在已经不那么强调门当户对,也还是很难接受这样的儿媳,于是找个理由先离席了。
她想,幸好天行有事不在,不然非气坏了身子不可,回头得好好跟大海说道说道。
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发现写字台上摆着一个没见过的花信封。
问家丁谁送来的,说不清楚,倒是看见二少爷蹑(gui)手(gui)蹑(sui)脚(sui)出没过。
沈长歌打开一看,果然是巫海的笔迹——
“妈,我早就知道吃了这顿饭,你一定对金凤不满意。她心直口快,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懂礼貌,说话总是一针见血,有时还不给人留情面。但是请相信我,这女孩有颗率真善良的心。”
“她能陪我哭,陪我笑,陪我饕餮陪我疯,从不嘲笑我的情绪化和孩子气,并且真心赞美我的每一个作品。当然了,如果有觉得不好的地方,她也会毫不犹豫指出来跟我探讨,不会一味地讨好和恭维。而且她很关心我,我就说了一句爱吃肉饼,她就停工3天专门学着做给我吃,虽然说做得一塌糊涂吧总之,这样的女孩子,正是我要找的灵魂伴侣!”
“其实我本可以跟她说说,让她这顿饭装得淑女一点儿,给妈留个好印象。不过我想来想去觉得没这个必要,我就是想让妈接受她最真实的样子,这样我跟她才能走得长远,她也不用有压力。过去的事不提了,现在的我,只想娶金凤。妈你要是不同意,我可就割腕了啊放心,我用薯片儿。”
沈长歌看到“割腕”两个字的时候差点儿魂飞天外,但后来看到是用薯片,又气乐了——这臭小子,这么大人了还没个正形。
不过,她能感觉到大海是在跟自己交心,把掏心窝子的话都跟自己这个母亲说了,这一点她还是很欣慰的。
当初自己拼命反对大山跟小白,现在人家两个不是挺好的吗?说明自己从前坚守的门当户对那一套过时了。
那么这一次,自己应该坚持吗?
沈长歌走后,金凤嘴里咀嚼着一大块本来应该切小而她懒得切的羊肉,腮帮鼓了个球,含混地问:“你妈是不是不喜欢我啊?”
巫海看她喜欢吃那羊肉,便把自己碟子里的也送了过去:“比起别人喜不喜欢你,更重要的是你喜欢你自己。”
金凤咕咚一下把那还没完全嚼烂的肉艰难吞了下去:“可是,你妈不是别人啊,你妈喜不喜欢我还真挺重要的。”
巫海:“那你打算怎么办?努力学做她喜欢的女孩子吗?我看你不是那块料。”
金凤想了想,又往嘴里塞了些东西说:“那要看她不喜欢我哪方面喽。要是不喜欢我的长相和声音,我可不打算去整容变声,那些整容失败的例子太要命了;要是不喜欢我的『性』格,那也没辙,我不打算改心『性』,而且改『性』格很累的,就不能开开心心做自己了,改不好还容易成为失去自我的四不像;不过,她要是不喜欢我的一些小习惯,我倒是可以尝试改改。”
巫海:“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也不想让你改『性』子,你改了就不是我喜欢的凤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