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去告你,你等着,我告你一辈子坐牢。”

完事后,凤歌隶龙口里发誓,对着上帝发誓,我一定让你难受,一辈子都记得我。

然而,她站都站不起来,柔软的脊背被地面的不平处硌着,很痛,这个混蛋一点都不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怜香惜玉,怎么能这样。

王灯明火气消下去之后,也觉得过分了点。

把她扶起,穿好衣服,送上车,再亲自送到她的家。

进来喝杯咖啡吧。

到了门口,凤歌隶龙不骂人了,不说送你进监狱了。

“好吧。”

他们进了凤歌隶龙的家,凤歌隶龙先去洗澡,洗好澡,发现警长正在喝红酒。

你把我弄伤了。

“你不该找人揍我。

好吧,我道歉,是我错在先,我的方法激进了一些,今晚,留在我这里,好吗?

这句话,小心,愉悦,而诚恳。

王灯明不怕你来硬的的,就怕你软乎乎的,他举手投降了,今晚就留在凤歌隶龙的家里。

第二天上班,他不敢跟琼斯美迪说,只跟秦怀说,那秦怀听了之后,笑道:“虽然很野蛮,但是,对付凤歌隶龙那样的人,也许你是歪打正着,我敢说,她再不敢跟你闹了,再闹,狠狠的修理。”

王灯明问,这样会不会出事,秦怀道,这女人我怀疑有被虐待狂。

真的吗?

秦怀的样子,真的像是爱因斯坦的徒弟。

小报记者今天来了,采访王灯明勇破毒品案的故事,王灯明依然没兴趣,琼斯美迪又成了主角,说的眉飞色彩,似乎忘记了,就二天前被人打黑枪的事情。

加西亚想插嘴,根本插不上,事实上,加西亚也是有份功劳的。

旧的功劳,终究会过去,新的案子总会来。

镇子的南段,一家新旅馆又开张了,老板是本地人,刚开张,老板死了。

老板叫肯尼拉,是本地人,看见别人开旅馆赚钱,也想着赚钱,就动用了全副身家,开了这么一个旅馆。

旅馆的名字,叫终点旅馆,名字好像不错,但是店名似乎对老板不好,开张没三天,就死了。

别人死,总有个结果,他是,把王灯明都吓着了,他好像是被什么吸光精血而死,全身就剩下骨架,皮囊,说不出的恐怖。

来验尸的卡丁雷见了这样的死状,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不科学。”

“不合常理。”

“不可想象。”

“见鬼了。”

.....

警局的几个警察都去了,没人能搞清楚发生什么事情,神父默罕来了。

神父不请自来,王灯明纳闷,就问:“神父,难道你也想着破案子?”

“当然不是,我的孩子,我听说终点旅馆的老板就死在他的房间内,就来看看,唉,这是第五个了。”

“第五个?”

“是的,王警长,第五个,你还没来的时候,四个人就是这样死的,警察找不到任何的线索,最早的一个,是一个裁缝,二十来年前发生的事情,就在他的裁缝店里,那还是年轻人,长得很英俊,刚结婚,就死了,死的的时候,和现在的这位几乎是一模一样。”

琼斯美迪问:“神父,后来呢?”

“后来,被埋葬啦,他的新婚妻子,一位美丽的花店天使,也死了,疯癫之后掉进河里淹死的,唉,往事啊,现在这个人再次勾起我的难过的往事,上帝保佑”

卡丁雷也道:“我听巴拉克说过,是有这样的事情,没人能破的案子,没想到,类似的案子又发生了。”

萨摩说道:“各位,你们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吸血鬼?”

王灯明笑骂:“如果真的有吸血鬼,那么就有狼人,恶魔,地狱鬼,认真点,我们在查案子,我希望,这样的案子在我们手上得破掉,否则,还会有人遭毒手。

“长官,你认为是人干的?”

“当然是人干的!”

他们将旅馆老板的尸首弄回了警局,卡丁雷开始解剖尸体,他发现,尸体的肌肉就像是石头一样的坚硬。

好不容易切开死者的皮肤,死者的内脏就像是被什么烧焦一样,早已经缩成一团团的肉疙瘩,相当的唬人。

但是,,卡丁雷找不到任何谋杀的证据,反正特别的奇怪。

“王,我尽力了,对不起。”

王灯明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关系的,我们耐心点,从这个人的人物关系开始查吧。”

经过初步调查,肯尼拉并没有什么仇人,为人善良,乐施好助,和他相处的人都喜欢他,他就是个小毛病,喜欢贪小便宜,这个毛病,让他的打分少了不少。

喜欢贪小便宜,应该不会惹来杀身之祸吧?

王灯明继续调查,从他的债务,感情方面查,看看是不是女人多了,被女人干掉的,结果出来了,肯尼拉是个相当怕老婆的人,不太可能去外边胡搞,情杀,债务纠纷等等全部排除,阿拉斯加古猛镇的警察又开始挠头了。

萨摩坚持自己认真的玩笑话:“一定是吸血鬼人的。”

“那你抓一只来看看?”

琼斯美迪讥笑萨摩。

加西亚忽然道:“对付灵异类的案件,中国的修炼者最拿手,mr秦不是盗墓的人,可以问问他。”

王灯明觉得有理,把秦怀请来,秦怀提出看尸首,他看了之后,稳重的说道:“这个人的死,可不一般。”

“我们当然知道不一般,问题是怎么个不一般?”<


状态提示:第174章 人干的--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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