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他们要启程折回枫山,没想到这大早上的,连秦臻都起来送了。

这一段时间,秦臻和秦迩雅都为了患了疫病的灾民,忙得不可开交。这已经把百草堂后院当家的秦臻,还特意赶回来送他女儿。

没想到还叫人备了马车,因为秦迩雅不会骑马,可是落枫山路崎岖,根本不是马车可以上去的,除了骑马,就是步行。

方尘露只好跟秦臻说明情况,然后保证自己会保护好秦迩雅的,秦臻这才恋恋不舍,好像女儿要远嫁一般,送到城门口,被方尘露再三劝说才停下来,回去百草堂料理事情。

方尘露和秦迩雅骑在同一匹马上,此时已经出城一段时间了,周围的村落也越来越少。

“没想到你爹居然什么也没说,就同意了。我看他送你出城的样子,还真不敢相信呢。”方尘露边稳着手中的缰绳,边道。

“他还惦记着你能娶我,这巴不得我嫁你,都不知道是不是我亲爹。”

自方尘露从冥府回来之后,秦迩雅也变得开朗了很多,果然有欲有求,才像是这个碎碎,正常的女孩子该有的活泼。

其实虽说秦家有钱,但是秦臻并没有把秦迩雅当成大小姐来养,三岁教识字,什么绣花织布都不会,天天就闷头看医术,比秦臻当年学医的时候还起劲。

可惜是个女孩子,秦迩雅她大哥也是刻苦,这才断了秦臻想把毕生医术和百草堂都让秦迩雅来继承的念头,毕竟女孩子,就不应该那么辛苦的。

“嫁给我很差吗?这么不情愿?”方尘露不满道,他虽要家世没家世,论才华也是平庸,可他并不是可以拿凡人的标准来比较的呀。

放到天界,他也可以算是名列最美仙男榜的人啊,当然这统计的名单里,当然包括那些太上老君和菩提老祖这类的。

有人想问这个‘最美仙男榜’是谁定的?那还能有谁,当然是青鸾仙君啊,不然谁会没事见过这么多的神仙,还不耽误自己的事务,要说他是最官方的评价也不为过啊,毕竟见过最多人的,就是他方尘露嘛。

“不是啦,只是他平时做事谨慎,这次却答应得这么爽快,我觉得有些奇怪而已。”

“他做事,是挺周全的。”方尘露只接触过年轻时候的秦臻,所以对秦迩雅的描述,也不做过多的评价,毕竟跟仙比,人这几十年的变化,要大太多了。

秦臻忙碌半辈子,撑起百草堂和秦家,那岁月的痕迹,全都刻在秦臻的身上。可再看看方尘露,在何秦臻不辞而别后。周围游荡,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这种不变,当然也体现在,对秦迩雅的感情啊,要说仙比凡人要情长的,那方尘露和林霜醉绝对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什么爱你到海枯石烂,还是到爱到天涯海角,转头就纳妾休妻的,这种事可就只有人才做的出来。

若不是走上邪道,仙的人品都是在人之上的。

“上次,你们就是在这里昏迷不醒的。”秦迩雅坐在马上,指着河边的树荫道。

“这次我特意打多了好几罐平崇的井水,这以后要是昏倒的时候,怕是再也没有迩雅这样的人救我了。”方尘露对秦迩雅说。

“你不是也是会医术的吗?我爹还说当年可是跟你一起学医的,那么大片的芒草地,你居然也敢喝那里的水。”

“以前的芒草,是无毒的,就跟芦苇一样。”方尘露辩解道,他还吃过芒草的叶子,是微甜的味道,怪不得江湖上有些人,喜欢装帅叼根草,原来是草好吃。

“你到底是什么年代的人啊?”秦迩雅不解,在她的认知里面,芒草一直都是麻醉神经的药,而且在平崇城附近的野地,也经常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还好很多人都知道那玩意儿不好惹,都不会去碰。

没想到第一次遇到这么重症的人,居然是这个跟她父亲一起学医的人,想想还真是丢人。

“天历178年到现在,人间应该几百年吧。”方尘露回忆道。

“天历?几百年?”秦迩雅惊讶。

“好好说话,别吓她。”林霜醉插话道。

方尘露虽然游走三界,但他还是习惯以天历来记年。而天历一年等于人间十年,在方尘露这等秦迩雅的百年里,其实天界也不过是过去了十几年而已。

才一天时间,他们已经到达了枫山附近了。

“我们这是已经到枫山了。”时霁指着远处的山林,道。

这里的山并不是像一般的山那样,有一面缓坡一面陡坡,也不是太虚山的那种四面都是缓坡,而是像竹笋般,笔直地树立在这平原之上,拔地而起,连城一片。

虽然这山上都是枫树,但是此时才是初夏,满山都是翠绿的树,要是秋天来这,一定会是不一样的景色。

“果然是奇观。”林霜醉第一次来这里,感叹道。

时霁倒是经常听边溪提起自己的家乡有多美,和太虚那种宏伟的殿宇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山完全就是天然之景。

以前还以为边溪说的,有些夸大的成分,毕竟都是当年都是小孩子,现在一看,果然是与众不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先找到落枫族的居所吧。”时霁说道,她虽然没有来过这,可是听边溪提起,她的族长父亲,是知道时霁跟她女儿是好友。

走在时霁后面的林霜醉,听到左侧传来异样的风声。

‘谁?’

林霜醉惊讶之余,还没来得及开口,从左边飞来的箭,


状态提示:第69章 前往枫山--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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