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选择毛笔书法的参赛者不多,更多的是钢笔书法,如今专门学习毛笔的人不多,而且相对来讲钢笔书法比毛笔书法更容易入门一些。
即使是少数的选择毛笔书法的参赛者,也不会选择赵牧此时手握的这种大号的狼毫。毛笔笔头越大,笔尖越粗,书写的难度越大,更难写出出色的书法。
这家伙是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还是想要出出风头?这是很多观众们的想法。
赵牧的想法和观众们的想法不同。看现在的情况,自己在书法上未必能够在比赛中占据优势,因此赵牧只能选择这种提高书写的难度来侧面提高自己取胜的概率。
自己次出战,总不能为宿舍的光辉战绩拖后腿吧,自己可是保证过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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