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云城?那里离这里有点远吧?再说兰木城咱们也熟悉一点。”张大爷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吞云城。
“这,兰木城不好,”沈墨想了一下说:“兰木城脏乱差。对就是脏乱差,这里盗墓贼太多,奸商更多,妞妞还小,会被这些人影响,所以我们不能在这里。”
“真的会影响吗?可是咱们对吞云城真的不熟悉。”张大爷还是犹豫不决。
“咱们是正正经经去做小生意,熟悉不熟悉并没有多大关系吧。而且我听说吞云城的人很大方,生意很好做。”沈墨继续蛊惑,其实对于吞云城,他除了会写那三个字外,其余的情况也是两眼一抹黑。
张大爷腿骨断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一时半会肯定没有办法打猎,做生意他也不在行,既然沈默说吞云城不错,那就去吞云城。
半个月后,沈默把不能带走的东西藏好,告别了老鹰一家,他就背着张大爷出了山洞。他们也没有多少行李,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干粮。这些东西沈默已经提前放在了山洞下面。
过了山洞前那段崎岖不平的那段路后,沈默把张大爷放在自己制作的一个很简陋的车上。为了减震,车轴上横放了不少弹性很好的桑木,就像汽车车轴上的减震。美中不足的就是车轮,沈默锯了四片圆木头,在中间掏了个孔,就成了车轮。
拉着自己做的小车,后面跟着妞妞,上坡推,下坡拉。期间的汗水和艰难不足为外人道。天一亮就开始赶路,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留了一身臭汗后,终于走出了大山。
看到山口的马车,沈默松了一口气。他在路上看到太阳渐渐偏西,心里十分担心,害怕自己雇好的马车,等不及走掉。原本他给车主王三约好了,午时三刻让他在山口接他们,并且给了他五钱银子做定金。却没有想到,今天拉着车子竟然多费了一个时辰才出山。
把车子放好,给爷爷和妞妞喝了点水,沈默才向马车走过去。他觉得很奇怪,怎么不见王三。
“嗯-哼-嗯-哼……”还没有接近马车,就听见一声声打鼾的声音,原来王三已经在车里睡着了。沈默暗暗庆幸,幸亏他睡着了,不然怎会有耐心多等他一个多时辰。
还有远路要赶,沈默不敢让他睡到自然醒,于是上前 轻轻拍了拍车辕。结果没有动静,王三睡的正香,没办法只好用力拍了拍。
“来了、来了,老板 ……,哎哟,小兄弟,你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王三猛然间被惊醒,习惯性的赶紧抱歉,一看见沈默,想起来自己等了好长时间,于是又开始抱怨。抬头看看太阳,不高兴地说:“都已经下午了,你怎么一点也不守时?”
“王大哥,真对不起,是我迟到了。你也看见了,我们是老的老,小的小,山路又难走。等一会还要麻烦大哥走快一些。”说着沈默递上去一大块熏好的野猪肉。
本来牢骚满腹的王三,看到一大块熏肉,立马满脸是笑:“大兄弟真敞亮,赶紧上车。你们放心我一定赶的又快又稳,明天中午前一定赶到吞云城。”
把张大爷和妞妞扶上马车,沈默坐在另一边的车辕上,拿出干粮给了王三一些,又递给张大爷和妞妞一些,最后才给自己也取了一些干粮。
作为车把式,王三也不讲究,给他就吃,吃了别人的,自己也能省一点,家里好级个张口货,吃的他也是捉襟见肘。
这里到吞云城有一百三十多里地,如果中午前开始走,抓紧一点,天黑后再多走几步,估计就能进城。现在被沈默他们耽搁了一下,想要今晚进城恐怕不可能。不过,对王三来说,不管怎么算,他都是明天中午后才能回来。那个时间点基本上没有人再用车,大家出门或者走亲戚一般都在早上。
当然了王三还想按原先的时间回来,今天晚上多走一下,明天早上再早一会,就能把时间赶回来。不过,王三他没有那么赶,在天刚摸黑经过一个镇子的时候,就建议张大爷歇息。人是社会动物,互相熟悉后,就开始互相照顾。沈默和王三坐在前面,一边走一边聊天,听说张大爷的腿受伤没有多久,赶车就愈发小心起来。也是为了照顾张大爷的腿上,所以他才这么早建议歇息。
作为穷人,没有太多的讲究,秋天的晚上并不算冷,他们也不住店。找到镇上的一座小庙,却没有想到庙里头人不少。其实他们刚进镇的时候,就觉得镇子里人很多,当时也没有在意,以为有大庙会。现在看到这里也有这么多的人,他们才觉得奇怪起来。不过,大家萍水相逢,也不好直接开口询问。再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和妞妞 把老爷子扶下马车,坐好,沈默又跑过去帮王三把马解开,然后添草喂马。赶了几十里路,他们也累了,点起一堆火,四个人围着喝点水吃点干粮,就准备睡觉。
沈默年轻,虽然赶了不少路,但是坐在车辕上似乎没有那么累。反正张大爷、王三和妞妞已经睡着后,他还不觉得瞌睡。这时候,随着夜色加深,旁边人的窃窃私语声慢慢传了过来,“明天的测试,你肯定没有问题,我恐怕就危险了。”
转头看过去,是两个年轻人,从穿着上看,也是穷人。两个人大约都只有十四五,不过看起来很精干,也不像书生,明天要测试什么?沈默好奇的想。
“咱们从小练功,虽然没有名师指点,但是基本功很好,你要有信心,毕竟离天剑派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