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枫他俩有些高估了自己的行进速度,要知道,骑马在白天一小时能跑三十多里,晚上可不行。
到了傍晚快八点,周枫他们已经在路上跑了六个小时,却只走了一百八十里路,距离神剑峰还有三四十里,并且由于天黑他们的行进速度已经越来越慢。
抬头看了看愈加昏沉的天,没办法,周枫刘萌萌只好将马停下。
望着天上早已出现的两轮明月,周枫对刘萌萌说:“天色太晚,我们不要走了,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刘萌萌撩了一下额头上有些散乱的头发,回道:“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去哪里找住处呢?”
半个多小时前他们曾路过一个村子,离这里大概二十里路的样子,那也是他们到目前为止最后遇到的村子了,再掉头回返?这显然不太现实,继续往前走?十里八里的也看不到半星灯火。周枫想了想,不如就在这找个平坦的地方歇脚吧。
周枫对刘萌萌道:“要不我们就在这野外将就一晚,你看可以吗?”
刘萌萌立马回应:“那有什么不行的,走南闯北,我也经常露宿在外面呢。”
别看刘萌萌是女孩子,平时却从来不拘小节,在丽莎冒险者分会,刘萌萌也许不是最厉害的那一个,但绝对是最勤快的那一个。
一些男人都不愿意接不敢接的悬赏她都会接,只要能救助别人的事,她都会做,有人说刘萌萌缺钱,这点不假,刘萌萌确实对金钱有所钟爱,但是她却从不吝啬,她可以对自己拮据,却从不会对弟弟和朋友们扣门,更不会对那些饿着肚子的人们视若不见,即使这里有些人可能是些假的乞丐。
有人说刘萌萌很傻,周枫知道,刘萌萌她并不傻,一个可以奋不顾身救助他人的女孩,在她的灵魂深处一定藏着一颗充满正义感的心,也隐藏着许多不愿提及的秘密。
两人找了一片地势较高的空地,周枫将马拴在树旁,打开包裹,把包裹布铺在草地上,他和刘萌萌坐了下来。
听风剑就摆在身侧,周枫从牛皮纸里拿出牛肉和馒头,分出大半递给刘萌萌。
刘萌萌接过食物,跨坐在草地上,一边吃着牛肉,一边笑着对周枫说:“跟你在一起,食物感觉都变得更好吃了。”
周枫正在收拾东西,听刘萌萌如此说,回道:“我又不是调料,难道还能给你的馒头熏出别的味儿吗?”
说完他也拿过一块牛肉一个馒头,慢慢吃着,
刘萌萌说:“不知道,跟你在一起就是吃饭特别香。”
刘萌萌的饭量是周枫见过女孩子之中最大的,她什么时候吃饭都不会没胃口,所以也不知道跟周枫一起吃饭是不是真的会特别香。下午在镇里买来的馒头足足有饭碗那么大,周枫只给自己留一个,剩下两个都给了刘萌萌,他知道,一个馒头刘萌萌是吃不饱的。
周枫调侃道:“看来我还有健胃消食的功效,以后在你旁边可得收费了。”
刘萌萌大口嚼着牛肉,被呛了一下。
周枫替她拍了拍后背,说道:“慢点吃,我又不跟你抢。”
刘萌萌不好意思的说:“咳咳......让你见笑了,我吃饭一直都比较快。”
周枫说:“食物就在那里,不会跑的。”
刘萌萌突然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往事,她对周枫说:“你知道我和震天为什么吃饭这么快吗?”
周枫摇了摇头。
刘萌萌对周枫轻声言道:“因为我和震天,小时后都吃不饱。”
“哦?”周枫安静的听着,刘萌萌很少跟他们这些朋友提起自己的往事,在众人眼中,她一直都是一个美丽热情的女汉子,仿佛没有烦恼,也没有过去。
“在小时候,我家本来是一个比较富庶的人家,可是在我八岁年年我父亲被人陷害,一切都变了。家里家产被一扫而光,父亲惨死狱中,母亲上吊自杀,爷爷奶奶含冤致死,刘家老宅也被充公变卖,最后只剩下我和弟弟,我们无依无靠,最后浪迹街头。那时候镇里所有人都骂我们,说我们是叛徒的子女,是吸血鬼,是败类,是畜生,这一切都是在赎罪,没有人愿意给我们东西吃。”刘萌萌眼神迷离,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
她低下头,继续说道:“那是我最噩梦的童年,从高高在上的富家千金,一下子变成人见人打的过街老鼠,当时震天才六岁,不过在那段最昏暗的时光里,我却从未放弃过生的希望,我带着弟弟捡别人剩下的东西吃,拾取别人不要的衣服穿,所以我理解乞丐们的痛苦,知道饿肚子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周枫从来不知道刘萌萌还有这一段过往,他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在这一刻,他只是一个倾听者。周枫一直都感觉得到,刘萌萌并没有他想象当中的那么无忧无虑,她只是把生活的艰辛深埋,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而已。
周枫抬起自己的衣角,替刘萌萌擦干了眼角的泪珠。
刘萌萌哭中带笑:“谢谢你周枫,不好意思,我不该哭的。”
周枫对她说:“哭吧,没有人是铁打的,哭出来你会好受些,我会替你保密的。”
刘萌萌说:“我才不哭了。”
顿了顿,她继续说道:“后来的几年我带着弟弟四处流浪,尝遍了人间疾苦,也看遍了世间百态,直到几经辗转到德王城,正是在那时候我们认识的丽莎。”
晚上的山上有些阴冷,刘萌萌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衣服,望着天上的繁